相信多數讀者都已知道,從 2014 年 11 月起,在臺灣販售的新式小客車與小貨車,都必須配備有胎壓偵測系統 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而究竟胎壓偵測系統的形式有沒有法規規範、其驗收的指標又是為何? 針對一般駕駛人關心的胎壓偵測系統議題,財團法人車輛測試研究中心 ARTC,舉辦行車安胎檢測說明會,就國內現行胎壓偵測系統相關法規、以及輪胎知識、改裝輪圈檢驗等項目進行溝通。

根據 2014 年 11 月修正實施的行政規則《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六十八、胎壓偵測輔助系統》,2014 年 11 月 1 日之後販售的新式小客車與小貨車,均必須搭載 TPMS 胎壓偵測系統。

目前 TPMS 的法源依據,來自於 2014 年 11 月修正實施的行政規則《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六十八、胎壓偵測輔助系統》,規範 2014 年 11 月 1 日後進行安全審驗的新式 M1 (四輪以上車輛,含駕駛座座位數未逾九座者,意即小客車) ,以及 N1 (裝載貨物為主之四輪以上車輛,且其總重量不超過 3.5 公噸者,意即小貨車) 車輛,必須配置胎壓偵測系統。

而根據 ARTC 進一步解釋與說明,目前 TPMS 的驗證需採整車測試,即使同一業者共用相同的 TPMS 裝置型號、或者是由單一供應商提供之 TPMS 產品,都還是必須安裝在車內整合的型態下,根據不同的車款或車型逐一檢驗。

ARTC 表示目前 TPMS 的驗證需採整車測試,換句話說,即使同一業者共用相同的 TPMS 裝置型號、或者是由單一供應商提供之 TPMS 產品,都還是必須安裝在車內整合的型態下,根據不同的車款或車型逐一檢驗。

ARTC 進一步指出,由於法規之精神與旨意,在於提供駕駛人「警示」之用,根據此原則,ARTC 目前測試整車 TPMS 的要求,分有「警告指示」、「戳穿試驗」、「擴散試驗」、「失效試驗」4 個項目;其中警告指示即規範在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例如儀表顯示中必須建置有 TPMS 的警示圖示;戳穿試驗指的是在 1 顆輪胎進行洩壓後,必須在 10 分鐘之內,由 TPMS 系統顯示警告訊息;擴散試驗則是指 4 顆輪胎同時洩壓後,須在 60 分鐘之內恆亮其警示圖示;失效試驗則是當 TPMS 系統故障或未作動時,必須在 10 分鐘內,閃爍警示圖示後恆亮。

ARTC 目前測試整車 TPMS 的要求,分有「警告指示」、「戳穿試驗」、「擴散試驗」、「失效試驗」,其中警告指示依照法規定義,需具備一定之光學符號、開電門時需亮起、從駕駛座能輕易判讀等規範。
另外的「戳穿試驗」與「擴散試驗」,指的是分別於 1 條胎及 4 條胎處於洩壓情況下,警示圖示必須在規範時間內亮起。(測試時需以整車狀態,圖片僅為洩壓示意)

此外,編輯部也拍攝下 TPMS 失效試驗的畫面,法規規範當 TPMS 故障時,警示圖示必須在 10 分鐘之內出現警告,閃爍之後以恆亮狀態呈現,代表 TPMS 失效。

由上述可得知,ARTC 目前進行的 TPMS 檢測,原則就是「整車」與「警示」,其他像是 TPMS 的型態(如胎內式、胎外式、輪速感測式)、種類、型號等等,都沒有相關的規範。當然,這是針對《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內載明的新式小客車與小貨車所必須施行的檢驗,其他在售後市場販售的 TPMS 產品,或是在規範之外的車輛型式(如大貨車與大客車),ARTC 目前並沒有進行檢驗與測試。

換句話說,如果讀者的車輛是在 2014 年 11 月以前出廠、或者不在規範內的新式車型或車款,即使自行安裝 TPMS 裝置,也不存在送測核可的問題。不過針對駕駛人選購或安裝的 TPMS,ARTC 還是建議盡量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沒有商檢認證的產品;而 U-CAR 也建議讀者,可以自行施作一些簡易的測試過程,例如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範圍內的洩壓試驗、拔除部分 TPMS 零件試驗等,來保證自身的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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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合金輪圈檢測細節

另外,ARTC 也針對日漸風行的輪圈改裝產品進行說明,由於輕合金輪圈具有重量輕、省油、散熱佳、振動隔絕性佳等優點,市場上流通的產品種類相當豐富,不過,輕合金輪圈由於質脆、延伸率差、品質不易控管等問題,因此法規規範 18 吋以下的輕合金輪圈須經過 ARTC 檢驗測試,認證之後才可販售。

根據現行法規,18 吋以下的輕合金輪圈屬於公告強制檢驗商品,必須經過 ARTC 驗證之後,才可在市面上販售。

輕合金輪圈的測試項目包含有: 彎曲力矩試驗、13 度衝擊試驗、徑向負荷試驗,其中彎曲力矩是模擬車輛轉向時,輪圈抵抗迴轉彎曲力矩的耐久試驗;13 度衝擊試驗則是摸擬車輪撞擊路面障礙物時,輪圈抵抗衝擊力之試驗;徑向負荷則為摸擬車輛一般行駛時,輪圈抵抗徑向受力之耐久測試。

由於輪圈的可靠性與穩定性,與車輛行車安全息息相關,因此選購通過驗證的輪圈產品,才能保障行車安全。圖片為彎曲力矩測試,主要是透過測試機具的離心力搖晃、模擬車輛轉向時輪圈抵抗迴轉彎曲力矩的耐久試驗。
13 度衝擊試驗則是摸擬車輪撞擊路面障礙物時,輪圈抵抗衝擊力之試驗。例如輪圈撞擊路面緣石、安全島、異物時的耐衝擊力。如果在撞擊之後,1 分鐘以內輪胎空氣洩盡,就判定為未通過。
徑向負荷則為摸擬車輛一般行駛時,輪圈抵抗徑向受力之耐久測試。測試條件為在廠商宣告的負載重量下,施以最大負載的 2.25 倍,持續測試 20 小時約 50 萬轉之後,不可產生任何有害性龜裂或顯著變形。
測試之後,不僅以目視觀察,還必須使用顯影劑等藥水,檢測有無裂痕或龜裂。
根據 ARTC 指出,目前送測的產品中,約有一定程度的輪圈無法通過驗證;由於輪圈與行車安全有直接相關,因此建議讀者在選購之前,務必該商品認明有無通過檢測。

簡單來說,18 吋以下的輕合金輪圈屬於公告強制檢驗商品,消費者在選購 18 吋以下的輕合金輪圈時,需認明「商品安全標章」,同時檢驗合格證必須張貼在商品本體或最小包裝上,另外消費者也可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網站上,輸入標章號碼或合格證書號碼,即可查驗該商品是否有通過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