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 2016 年 1 月 7 日,一輛 1,800 萬的 McLaren 650S 停紅燈遭到摩托車追撞,最後摩托車騎士需支付高達 250 萬以上的維修費用;讓人想到 2015 年 3 月 5 日,休旅車車主為閃避闖紅燈的摩托車,而失控打滑撞進一家放置 8 輛二手超跑的店面,所幸並未傷及任何超跑,否則賠償費用恐怕難以估計;再回推到 2014 年底發生 Toyota Vios 與 McLaren 在山路對撞的事件‧‧‧‧‧‧種種百千萬名車被撞的案件層出不窮,雖然能保住人身安全最為重要,但高昂的賠償費用常讓人感嘆:「寧可撞牆,也不要撞超跑!」

2016 年 1 月 7 日,一輛 1,800 萬的 McLaren 650S 停紅燈遭到摩托車追撞,最後摩托車騎士需支付高達 250 萬以上的維修費用;還有許多百千萬名車被撞的案件層出不窮,雖然能保住人身安全最為重要,但高昂的賠償費用常讓人感嘆:「寧可撞牆,也不要撞超跑!」

近幾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高級進口車在臺灣的道路上行駛,不論是常見的 BMW、Lexus,甚至是動輒千萬的 Ferrari、Lamborghini 等超級跑車,雖然總會吸引許多民眾將目光停留個幾秒鐘在這些超跑身上,然而即便是再怎麼駕駛經驗豐富、再怎麼注意,都可能因為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自己的愛車「貼上」千萬名車,此時賠償費用動輒數十萬元起跳,甚至上看百萬元都有可能。

近幾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高級進口車在臺灣的道路上行駛,雖然總會吸引許多民眾將目光停留個幾秒鐘在這些超跑身上,但若因為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自己的愛車「貼上」千萬名車,此時賠償費用動輒數十萬元起跳,甚至上看百萬元都有可能。

沒有人想發生車禍,但若不慎是我方為肇事者,這時除了祈禱無人員傷亡之外,更不希望不小心撞到的對象是昂貴名車,畢竟對於市井小民而言,車輛賠償費用卻也可能是後續夢魘的開始,所以如何能夠賠償的起?U-CAR 今天要提的就是一個「預防勝於治療」的解救之道,汽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當中的附加險:超額責任險。

多一分的保障: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對於汽車保險,除了強制責任險之外,還包含了三項任意險:第三人責任險 、車體損失險、竊盜損失險,這四個保險當中,若要談論賠償他人為用途的保險,即為強制責任險以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不過這當中也再細分了「傷害責任險」以及「財損責任險」等等細項,所以今天 U-CAR 將探討汽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當中的財損賠償部分,讓大家能更理解,市井小民如何能負擔「對方車輛高額賠償」。

「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然而車禍之後即便人員毫髮無傷,卻可能因理賠金額而陷入深淵,又不可能如同電影情節一般「壞了就不管」,反而更是禍不單行。

所謂「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然而車禍之後即便人員毫髮無傷,卻可能因理賠金額而陷入深淵,又不可能如同電影情節一般「壞了就不管」,反而更是禍不單行;所以在強制責任險只賠人的情況下,若有汽車第三人責任險,還可以賠償對方車輛損失,無疑是一大保障。不過要在這裡簡單介紹一下,首先在保險當中:

  1. 第一人是指被保險車輛的駕駛人。
  2. 第二人是指被保險車輛車上乘客。
  3. 第三人則是第一人及第二人以外的人,通常指車外行人或自己車以外的車輛,包括其他車輛內的駕駛人及乘客。
在保險中,第三人指的是第一人及第二人以外的人,通常為車外行人或自己車以外的車輛,包括其他車輛內的駕駛人及乘客。

接著說明第三人責任險常見的保額表示方式,舉例如:100/200/20 萬

  1. 100 是指車禍當中,1 個第三人最高賠償金額為 100 萬。
  2. 200 是指整起事故能給予所有第三人的賠償總額是 200 萬,所以若僅 1 個人可以給予其 100 萬、若有 2 個人,可以各給予 100 萬,總計 200 萬,但若有 3 個人或者以上,保險公司也只提供 200 萬下去賠償,若受害者因分擔 200 萬而仍有不足,則車主只能自行想辦法滿足受害者。
  3. 20 是指在事故當中,保險公司願意賠償第三人財物損失最高為 2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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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附加險:超額責任險,賠人又賠車

在了解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額之後,接著要介紹超額責任險,超額責任險是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險,用以彌補強制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保障之不足。若車主同時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最後外加超額責任險,依照保險的生效順序為強制險先行理賠,接著再由第三人責任險進行理賠,理賠之後仍不夠,則進行超額保險的理賠。

超額責任險是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險,用以彌補強制及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保障之不足;依照保險的生效順序為強制險先行理賠,接著再由第三人責任險進行理賠,理賠之後仍不夠,則進行超額保險的理賠。(圖片取自 Euro NCAP)

超額責任險的好處在於,保險公司提供一筆高昂的定額(大多為 1,000 萬),不分賠人或賠車,只要前面兩個主險不夠賠,都可以由超額責任險的 1,000 萬進行理賠。以下是有無投保超額責任險之後,面對賠人或者賠車的狀況分析:

所以若以投保強制責任險加上 100/200/20 萬的第三人責任險,沒投保超額責任險的車主,其保險只能負擔總計最高 420 萬的費用,若對方僅有一人傷亡,最高則只能負擔 320 萬;但有超額責任險的車主,保險可負擔高達 1,420 萬或 1,320 萬的賠償費用,所以若真的遇上對象是千萬名車,很明顯的有超額責任險才能真正解決這一大筆的賠償費。

下圖我們再以較為極端的情境假設案例,讓大家感受有無超額責任險的差異:

有超額責任險,1,320 萬的賠償費全部解套。

看完以上較為極端的例子之後,再回到只就「賠償車輛」的問題探討,假設賠償一輛車需 500 萬,那麼與其將第三人責任險的財物損失額度投保至 500 萬,倒不如選擇 20 萬的財物損失額度,外加 1,000 萬超額責任險,如此一來不僅保費不會相差多少,更可以使自己的保費不限於只花在人或車,而可以同時兼顧,讓可能面臨的高額賠償金解套。

回到只就「賠償車輛」的問題探討,假設賠償一輛車需 500 萬,那麼與其將第三人責任險的財物損失額度投保至 500 萬,倒不如選擇 20 萬的財物損失額度,外加 1,000 萬超額責任險,使自己的保費不限於只花在人或車,而可以同時兼顧,讓可能面臨的高額賠償金解套。

小心駕駛、減速慢行仍是最終王道

目前全臺灣有加入產險公會提供汽車險的產險公司,總計有 21 家公司,這 21 家產險公司所提供的保費,依照公司各自方案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保費,加上牽動保費高低的因素相當多,不論是車種類型、自用或營業用、甚至性別、年紀、肇事紀錄等等都會影響,在這裡較難以進行比較,而且附加險種類繁多,所以建議車主朋友可以上各大產險公司,以自身的狀況進行了解、試算比較,可得到較為準確的保費金額。

至於想了解汽車險甚至是其他產險的民眾,也歡迎上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進行研究。

簡單總結這次所介紹的超額責任險,固然有相當多的好處,不過首先,摩托車由於肇事率更高,因此是沒有資格於投保時外加超額責任險的;至於開車的民眾,姑且有第三人責任險附加超額責任險作為靠山,可免於因高額賠償維修費用而造成的龐大生活壓力,讓傷害降至最低,不過保險終究是事情發生才會得到,目的是為了讓大家能承受更高的風險。

終究還是不希望大家在用車的情況下動用到保險賠償,所以最本質還是務必減速慢行,尤其是身為二輪族的朋友,唯有盡可能迴避這些昂貴的名車,並且小心駕駛免於意外發生,才是最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