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在 2017 年 6 月初,鋒面來襲帶來將近 3 日的豪大雨,雨勢的驚人絲毫不輸強烈颱風,許多山區與沿海地區都因此宣布停班停課。也因為這次的暴雨,許多車輛因此遭遇天然災害的影響,包含泡水車、墜落物或土石流砸毀等等,成為不少車主的龐大財務損失,這時車險的投保就格外重要了!但到底要投保什麼才能避免求償無門呢?
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災,皆不在車體損失險主險的保障
相信大部分的車主都知道,車體損失險的主險分為甲式、乙式、丙式:
承保內容 | 車對車碰撞 | 車對物碰撞、 翻覆 |
火災、爆炸、 閃電、掉落物 |
第三人非善意行為、其他不明原因 |
甲式 | ○ | ○ | ○ | ○ |
乙式 | ○ | ○ | - | - |
丙式 | ○ | - | - | - |
如同上面表格所寫,即便是最全面的甲式車體險,但能應付非車或人為因素的損害,僅有火災、爆炸、閃電、掉落物等狀況。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這些都不包含「颱風、暴雨」這類的水災類傷害,甚至地震也不在其中。
所以在這裡就要提醒車主朋友,投保車體險時,如果自己的愛車常會停放在水門外或者一些容易積水、室外易有墜落物的位置,建議要加保「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墜落物若為颱風、地震所導致,則一般甲式險不理賠
如同字面所述,「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就是確保車輛因為遇到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等狀況而造成的車損,能夠獲得理賠。因此前些陣子的豪雨造成的泡水車,就必須有投保此附加險才可理賠。
這時或許有的民眾會有問題:甲式險有保障墜落物的車損,但如果因颱風、地震造成的路樹倒榻或墜落物傷及車輛,那麼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答案是:不賠。
在保險公司的認定中,該墜落物只能是非上述天災類造成的才可以賠償,不過也特別提醒,如果只是連日豪大雨造成的墜落物,那麼甲式險是「可以理賠」的,但只要達到氣象局認定的颱風,進而造成墜落物傷及車輛,則就要有附加險才行。總而言之,如果車輛停放位置是泡水車、地震、颱風等高風險地段,就切記要進行「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的投保。
務必越早向警方報案,甚至災害來之前跟保險公司備案,以利後續理賠
如果有車主發現自己才投保不久的車險保單少了這項附加險,依舊可以進行加保,不過保費仍然是以 1 年期計算,且到期日與原本的保單是相同的。舉例來說:某車主 5 月 1 日完成車險續保,但 7 月 1 日為了因應颱風旺季而加保,這時保費依然是以 1 年來計算,但到期日依舊是隔年 4 月 30 日,不會另外延長 2 個月。
最後在申請理賠方面,如果確定自己的愛車有投保「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假設遇到颱風或暴雨來襲,可以先行向保險公司撥打客服專線備案自己的車輛停放在哪等等的訊息,待災害過後如果真的發現車輛受損,可以向警方報案作筆錄,再聯絡保險公司,較能確保理賠順利。
如果車主忘記提前備案,或者遇到地震這種突發狀況,則建議盡可能在 3 天之內趕緊向保險公司聯絡,避免時間拉長而面臨最後無法順利理賠的窘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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