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向電動車普及的路上,除了公有充電站的建置議題外,民眾的私有停車位可否安裝充電樁,也一直被視為電動車能否被更多消費者接受的重要關鍵。而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提案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主要就是針對電動車車主若要在自家大樓停車場裝設充電樁,管委會及區分所有權人,不得再以安全性、電力負載不足等理由拒絕裝設,目前已經一讀通過。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提案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主要就是針對電動車車主若要在自家大樓停車場裝設充電樁,管委會及區分所有權人,不得再以安全性、電力負載不足等理由拒絕裝設,目前已經一讀通過。

過去 U-CAR 在首次購入 Toyota Prius PHV 時,便為了配合充電需求,安排安裝了交流充電樁,並且也帶來相關報導:U-CAR 車位充電樁安裝,向讀者介紹目前若要安裝充電樁,可能須注意的一些事項,包含大樓主委會在意而必須協調好的地方。

U-CAR 在首次購入 Toyota Prius PHV 時,便為了配合充電需求,安排安裝了交流充電樁,並且也帶來相關報導:U-CAR 車位充電樁安裝,向讀者介紹目前若要安裝充電樁,可能須注意的一些事項,包含大樓主委會在意而必須協調好的地方。

依照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若有在維護、修繕或像是設置管線,會必須使用公共部分與區域時,必須經管委會同意,偏偏以充電樁的安裝來說,許多社區往往會顧慮設備安全、用電過載、配線安裝是否影響結構、維管權責歸屬等問題,而拒絕住戶安裝。

以充電樁的安裝來說,許多社區往往會顧慮設備安全、用電過載、配線安裝是否影響結構、維管權責歸屬等問題,而拒絕住戶安裝。

所以立委趙天麟也指出,即便從 2019 年開始,「建築技術規則」增列停車位必須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安裝充電樁所需的空間與用電配線規劃,但在那之前的建案與建物並不適用,使得電動車車主會面臨不允許裝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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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預計修正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訂電動車車主若要在自家車位裝設充電樁,除了事先徵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並選擇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安全標準的設備,同時設置獨立電表,電費由住戶付費,區分所有權人若無正當確切理由,不得只單純說有「安全、電力問題考量」等理由而拒絕。

以目前國內從 2018 年登記掛牌的汽車數量有 8,035,720 輛,電動車僅 2,363 輛,占比為 0.029%,到目前 2020 年汽車掛牌登記數為 8,193,237 輛,電動車已經增長至 11,876 輛,占比為 0.14%,雖然有著一定程度的成長,但要更加速普及,此條款若能通過,勢必會帶來更多助益。

目前國內從 2018 年登記掛牌的汽車數量有 8,035,720 輛,電動車僅 2,363 輛,占比為 0.029%,到目前 2020 年汽車掛牌登記數為 8,193,237 輛,電動車已經增長至 11,876 輛,占比為 0.14%,雖然有著一定程度的成長,但要更加速普及,修正條例若能通過,勢必會帶來更多助益。

不過,在臺灣還有一個狀況在於,目前臺灣持有車輛的民眾,也並非每輛車都能有一個私人車位,都還是需依靠公有停車場租車位、路邊停車等等,因此如果要完全進入全面電動化的時代,私人充電樁能更容易同意安裝雖有幫助,但公有充電站的快充設備能否普及到讓民眾覺得近似開油車去加油的用車體驗,或許更加重要。

目前臺灣持有車輛的民眾,也並非每輛車都能有一個私人車位,都還是需依靠公有停車場租車位、路邊停車等等,因此如果要完全進入全面電動化的時代,私人充電樁能更容易同意安裝雖有幫助,但公有充電站的快充設備能否普及到讓民眾覺得近似開油車去加油的用車體驗,或許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