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 GPS 衛星導航、TPMS 胎壓偵測系統、影音娛樂系統,愛車上安裝了哪幾樣?現代人用車生活受益於車載 3C 配備的進步,電子裝置輔助了行車的安全、增添了旅程的舒適娛樂,因此新車出廠常見選配安裝多功能影音顯示器;然而過於依賴車載螢幕系統,也會導致行車分心而影響安全。交通部目前正研擬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9 條驗車相關規範,未來車載主機螢幕,若不能限制駕駛僅在停止時使用,將無法通過車齡 5 年起的定期驗車流程,嚴重者甚至將有罰鍰與扣照之虞。
駕駛使用行動裝置的灰色地帶
事實上,關於車載影音顯示器與手持方式行動電話、電腦之功能裝置的規範,早在 2013 年起就已正式上路。關於車載影音顯示器的規範可見於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法規 02 條 7-7 項,內容指出新車出廠搭載影音系統之娛樂功能,需擁有行進間自動關閉的保護設定。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之 1 則針對手持方式行動電話、電腦之功能裝置,規範汽、機車駕駛人行進間使用將處 1,000 元(機車)、或 3,000 元(汽車)的罰鍰。
針對駕駛人車輛行進間使用電子產品的規範看似趨於完善,但其實還是有未盡之處。實際上新車出廠後,仍有車主會尋找民間改裝服務,將原廠行進間影音限制功能解除。另外,若將手機行動、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以裝置固定於儀表或冷氣出風口等位置,但這些行動 3C 配備既不是原廠配備、也不是在「手持」狀態下使用,因此出現法規的灰色地帶。
解除原廠限制,犧牲安全的便利性
許多車主正因為貪圖方便,在新車選購原廠車載影音配備以後,沒多久就會透過坊間店家,解除行進間限制的功能。除了行進間操作方便以外,許多家長往往認為,打開「車載影音褓姆」,能轉移車上幼童的注意力,達到一機多效的功能。殊不知,影音娛樂系統其實也是造成駕駛分心的一環,國外許多安全機構或車廠,都已做過駕駛分心與意外的實際驗證。
根據筆者以電話詢問監理站所得資訊,政府也清楚部分車主會自行解除原廠影音顯示器對於行進間的限制功能。因此,近來也針對驗車廠或代驗站進行宣導,提醒驗車機構注意影音顯示器的限制功能,並由此背景,開始正式研議將增加驗車項目,若進行順利的話,甚至 2015 年內就有機會增列實施車載影音顯示器限制功能的項目。若沒通過驗車,一般程序是一個月內須完成複驗,若再不過,依情節則有罰鍰或吊扣行照等進一步的罰則。
自行加裝如何規範?行照是否註明?
如果未來車載影音顯示器行進間的限制功能必須列入驗車項目當中,首先聯想到的就是,影音配備是否需要如同 HID 氙氣頭燈一樣,出廠時便註明於行照上,代表該配備已在出廠時通過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法規。同時影音系統搭載在行照上也意味著,若中古車想要加裝此配備,可能需要前往監理單位申請行照變更,就如同車載行李架或其他車體改裝規範一般。但這過程將有一段陣痛期,而以法規不溯既往的原則下,交通部該如何操作才不會影響現行車主的權益,也是值得深思的議題。
減少分心,平安旅程的起點
隨著行動裝置的普及,人際網絡的依賴與資訊需求的渴望,讓許多人時刻無法離開影音娛樂系統,甚至許多高端車載影音裝置,開始主打讓行動生活不會隨著使用車輛而中斷。但在影響安全駕駛與緊急反應時間上,最重要的因素還是在於駕駛的專注度。因此,如何專注於駕駛過程,降低分心、不以手持使用手機、養成雙手操作方向盤的習慣,才是平安旅程的起點。U-CAR 也會持續關注道路安全規範,並提供相關報導。
討論區
成為第一個發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