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為鼓勵廠商生產並揭露高節能等級產品,在許多家電都有能源分級標章,而今在汽車輪胎也參照歐盟能源標示指令,委託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ARTC 擔任執行單位,於 2019 年 11 月 19 日假臺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節能輪胎產業聯盟成立大會」。
目前共計有 7 家輪胎業者加入聯盟,展現其推廣節能產品的行動力,並同步推出「節能輪胎標誌」,採廠商自願申請認證制,依照輪胎的滾動阻力表現,區分 A、B、C 共 3 個節能等級。
國際能源總署(IEA)在 2008 年時,便開始建議各國要訂定輪胎「性能標準」與「效率分級」的規範,因此歐盟也將輪胎納入能源相關產品,並透過制訂 EC 1222/2009 輪胎標示法規,強制要求分級標示的性能指標,後續像是南韓、沙烏地阿拉伯也採強制性分級標示,而最新則有泰國自 2019 年 9 月 24 日開始也強制實施輪胎標籤。
至於像是日本與中國大陸則採自願性標示,委由第三方監管確保公信力。如今臺灣成立「節能輪胎產業聯盟」,參考歐盟的規範,建立節能輪胎標誌制度促使業者自主標示,目前參與聯盟輪胎廠商包括 Goodyear 固特異、Nankang 南港、Kenda 建大、Bridgestone 普利司通、Dunlop 登祿普、Maxxis 瑪吉斯(正新)與 Yokohama 橫濱輪胎等,共 7 個會員。
這場記者會不僅僅只是成立大會的慶祝,更重要的是臺灣的輪胎也會實施節能輪胎的分級。目前推動採廠商自願性的方式,並先僅針對小型乘用車輪胎(即歐盟 C1 類輪胎)作分級,分級總計區分為 A、B、C 共 3 個等級,節能表現最好的輪胎則會給予 A 級。
EC 1222/2009《關於燃油效率及其他基本參數的輪胎標籤》
在這裡,為讀者科普一下歐盟的 EC 1222/2009《關於燃油效率及其他基本參數的輪胎標籤》,有依照 C1 類輪胎(即小型乘用車輪胎)、C2 類輪胎(即輕卡車胎)與 C3 類輪胎(即大型卡客車胎),設有不同的滾動阻力、濕地抓地力標準。
針對滾動阻力與濕地抓地力,歐盟設定 A-G 共 7 個等級,其中 C1 類輪胎以這兩個項目來說,只要滾動阻力未達 E 級(即測試值>10.5 kg/t)、或者濕地抓地力未達 E 級(即測試值<1.1G),歐盟法規規定就不得販售。
臺灣節能輪胎標章之標準參照歐盟 EC 1222/2009 的分級數值
若要取得臺灣輪胎產業聯盟的節能標章,則該輪胎至少濕地抓地力表現有達到歐盟 EC 1222/2009 規範的 C 級 (濕地抓地力指數≥1.25G),才會再依照滾動阻力表現優劣,比照歐盟 EC 1222/2009 的分級數值區分 A、B、C。而目前歐盟針對滾動阻力雖然有區分從 A~G 共 7 級,不過臺灣則是設定只要未能達到 C 級,則不會給予任何節能標章。
此外,如果某輪胎的滾動阻力已經媲美 A 級的表現,但濕地抓地力卻不到 C 級的標準,則一樣不會有任何標章的授予。正常來說輪胎滾動阻力低雖然節能,但濕地制動性表現卻可能會被犧牲,因此透過輪胎標籤檢驗這兩項目,確保民眾買到的節能胎能同時兼顧安全性。另外歐盟雖然還有噪音的驗證規範,但臺灣現階段的分級暫沒有將噪音納入評鑑。
最後補充說明,歐盟輪胎標籤法 COM(2018) 296 final 已經在 2018 年 5 月 17 日發布,即將取代 EC 1222/2009,預計 2021 年 5 月 1 日起實施。至於臺灣輪胎產業聯盟何時會將節能輪胎標章之標準跟進歐盟最新版本,暫不得而知。
ARTC 提到,國內小客車約 680 萬輛,每年約有 4 分之 1 的車輛因行駛磨耗需進行輪胎更換,輪胎滾動阻力影響車輛油耗約 4~8%,在輪胎上標示節能等級資訊可提高消費者對節能輪胎的認知,並可節省油費支出。舉例來說,購買節能款式輪胎行駛 1 年以 15,000 公里計算,平均每年約可節省 1,200~2,200 元油費支出,不到 1 年即可回收價差。有檢測後的輪胎相關資訊,都會於車輛節能應用技術研究網站上刊登。
雖然目前節能輪胎標章採廠商自願性,不過未來輪胎產業聯盟也會逐期觀察,視狀況判斷是否要擴大驗證項目或者再做出其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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