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 11 月初的時候,由於環保署已經依法撤銷 Volkswagen Taiwan 受影響車款的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也因此臺北市環保局會同消保官於當時要求 Volkswagen Taiwan 停售相關車款,而 Volkswagen Taiwan 也於官網正式宣布停售受影響的車輛,然而在這其中仍然存在這些許值得再觀察的問題點,尤其已經在路上行駛的受影響車輛的車主朋友們,其車輛原本的合格證是一同撤銷?誤買不合格新車的車主朋友怎麼辦?等等的問題點,U-CAR 帶您一同探究。
受影響車輛之車主,更難以轉賣二手車?
按照法律而言,當政府機關下令撤銷車輛原本的合格證之後,已在路上行駛之車輛的合格證是否也應為撤銷狀態?此問題也將影響未來車輛的轉售。而在詢問了 Volkswagen Taiwan 之後,得到的答覆是,環保署依法撤銷 Volkswagen Taiwan 受影響車款的排氣審驗合格證明僅為 10 月 5 日之後到港的新車,因此在路上的車輛雖然確實搭載著排汙超標的 EA189 引擎,但其合格證仍然是存在的,所以一切二手車的轉賣仍然可按照一般狀況進行轉賣,無須額外送交 ARTC 或者工研院等單位進行檢驗。
因為合格證對於二手車而言仍然是存在的狀態,所以買家購買這些受影響的車輛仍然是可以掛新牌;而 5 年以上的舊車所需的驗車,也由於不會檢驗 NOx 的排放,加上此具引擎並未有其他行車安全上的疑慮,因此仍然是能通過的。只不過是否會因為此事件而造成二手車價下跌,確實也是原車主某些財產上無預警的損失。
車主朋友欲退掉尚未交車的不合格車款,可行性如何?
環保署依法撤銷受影響車款的排氣審驗合格證明僅為 10 月 5 日之後到港的新車,而另一批受影響之車主則是一群可能已經下訂卻尚未交車的新車車主們,而依照 Volkswagen Taiwan 表示,若這些車主欲退訂金或者改買其他車款是可行的,又或者如果車主仍堅持要交車,則 Volkswagen Taiwan 也會請車主朋友日後協助配合召回動作。
不過 Volkswagen Taiwan 也說明,在 10 月 5 日環保署發出公告到 11 月 9 日 Volkswagen Taiwan 下令停售所有受影響車款,將分為兩種情況:
- 情況一:若車主下訂的車輛是在 10 月 5 日之前取得合格證的車款,則該車輛仍然是有合格證,並且一直到 11 月 9 日 Volkswagen Taiwan 下令停售所有受影響車款之前,仍然可以交車領牌上路;但若在 11 月 9 日之後才可交車,則 Volkswagen Taiwan 將會退還訂金,或者詢問車主是否願意換購其他車款。
- 情況二:若車主下訂的車輛是在 10 月 5 日之後才會到港的車款,則由於無法取得合格證,所以一律無法掛牌上路並且將會退還訂金,或者詢問車主是否願意換購其他車款。
不過在 11 月底,Volkswagen 原廠已經針對 EA189 引擎提出修正方案,加上 Volkswagen Taiwan 之前也表示將在明年一月進行召回,屆時若修正方案可行,政府是否會將合格證再次給予原先未取得證明的新車?是否會強制要求所有路上行駛的不合格車款回廠修改?又車主的二手車價是否仍然受到此事件而影響賣價,將是後續的觀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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