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針對汽車燃料費的徵收,一直以來都是採排氣量大小以區分級距每年做徵收,但卻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先前 U-CAR 即報導過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議改採「隨油徵收」方式、並成功有 5,013 位民眾附議,交通部等主管機關需進行回應。在 2018 年 12 月 28 日交通部則正式回應,為避免「隨油徵收」恐造成長期財源短缺的疑慮,將朝向納入「隨車輛行駛里程徵收」等標準進行研議。

先前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議改採「隨油徵收」方式,交通部等主管機關需進行回應。在 2018 年 12 月 28 日交通部則正式回應,為避免「隨油徵收」恐造成長期財源短缺的疑慮,將朝向納入「隨車輛行駛里程徵收」等標準進行研議。

民眾提議「隨油徵收」,行政院日前召開會議、交通部正式回應

先前民眾"billy"以「汽機車燃料稅改隨油徵收」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議,提出將汽機車燃料稅(正式名稱為「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改為隨使用者加油時進行課徵,落實近期國內倡導的「使用者付費」觀念,此一提案後續於 2018 年 6 月 29 日達到約 5,013 位民眾附議、達到主管機關需正式回覆相關提案的 5,000 位附議門檻。

先前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議,提出將汽機車燃料稅(正式名稱為「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改為隨使用者加油時進行課徵,落實近期國內倡導的「使用者付費」觀念,此一提案後續於 2018 年 6 月 29 日達到約 5,013 位民眾附議、達到主管機關需正式回覆相關提案的 5,000 位附議門檻。

而後續主觀機關交通部除有部分初步構想與回應外,2018 年 11 月 30 日行政院唐鳳政務委員辦公室更邀集附議人、油品業者、加油站公會、運輸業者及相關政府機關,展開「開放政府第 41 次議題協作會議」,主要檢討現行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每年隨排氣量徵收方式不足之處,並針對「隨車重級距課徵」、「隨油徵收」、「隨里程徵收」等做法的可行性進行討論。

後續主觀機關交通部除有部分初步構想與回應外,2018 年 11 月 30 日行政院唐鳳政務委員辦公室更召開「開放政府第 41 次議題協作會議」,主要檢討現行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每年隨排氣量徵收方式不足之處,並針對「隨車重級距課徵」、「隨油徵收」、「隨里程徵收」等做法的可行性進行討論。

各項標準會中討論評估,「隨油徵收」易有財源徵收不足隱憂

會議後各方的共識皆認為現行「隨排氣量徵收」其排氣量標準過時,應改為「隨車重級距課徵」會較為公平。民眾提案的「隨油徵收」則是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但對於「用油不用路」及「用路不用油」之情形不易處理,電動車如何徵收也尚待解決,再加上車輛油耗節能科技進步長期而言會造成財源徵收不足的隱憂。

「開放政府第 41 次議題協作會議」中各方共識認為現行「隨排氣量徵收」其排氣量標準過時,應改為「隨車重級距課徵」會較為公平。民眾提案的「隨油徵收」則是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但對於「用油不用路」及「用路不用油」之情形不易處理。
若改為「隨油徵收」的做法,對於國內市場逐步導入的純電動車等車款而言,如何徵收將是一大課題。圖為 BMW i3s。

交通部朝向「隨里程徵收」進行研議

「隨里程徵收」部分的共識則是認為能反映道路使用狀況,交通部評估目前已有技術可行性,但新舊車輛技術設備不同會增加複雜度(如目前新式車款皆有 OBD2 車輛診斷系統),而且有防止修改里程數的防弊措施、初期建置成本、里程數個資與資安疑慮、偏鄉車輛資料網路上傳不易等問題尚待解決,因此會後認為此一方案若施行需有緩衝期,並可採現行方式與里程徵收兩種計價雙軌並行。

要能確實掌握汽車行駛里程數的多寡存有許多難度。一來里程表容易被竄改,加上 5 年內新車不必每年定檢,里程數不易掌握。另外亦有建置成本、里程數個資與資安疑慮、偏鄉車輛資料網路上傳不易等問題尚待解決。

綜合會議結果與交通部評估後,交通部在 2018 年 12 月 28 日的正式回應中表示將「開放政府第 41 次議題協作會議」的結果納入評估,並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隨里程徵收之可行性研究」,考量收費制度涉及層面廣泛,後續將就技術、社會、政府、法令及財務等面向進行可行性分析與探討,並針對利害關係人進行衝擊評估。

總結來說,交通部確實也有意跟隨國際趨勢更改汽車燃料費的徵收方式,達到公平原則,但如何修改,仍在研議中。因此 U-CAR 也透過 [U 指數 ],了解看看網友們的想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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