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北市停管處)宣布今(21)日起停車場電動車停車格位實施差別費率,實施場次包含 21 處公有停車場。

北市停管處表示,為推廣低碳運具使用並保障電動汽車充電權益,臺北市停車場電動車停車格位實施差別費率,收費方式如下:

(一) 臨停車輛:停放於電動車停車格位之車輛(不限車種)每小時較停車場公告之小型車費率增加 10 元(滿場亦同),依設備自動判斷未充電者每小時再加收 10 元(合計每小時加收 20 元),並以每小時 60 元為收費上限。

(二) 月票車輛:停放於電動車停車格位之月票車輛(不限車種)每小時額外收取 10 元,依設備自動判斷未充電者每小時再加收 10 元(合計每小時加收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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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6 月 21 日起實施場次:

  1. 北投區:立農公園
  2. 士林區:海光公園、福林公園、承德公園
  3. 松山區:松山國小
  4. 內湖區:洲子立體、東湖國小
  5. 南港區:玉成公園、南港國小、玉成國小
  6. 大安區:龍門國中、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
  7. 信義區:松山工農、世貿公園、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興雅國中、信義國小
  8. 萬華區:萬華國中
  9. 文山區:萬興國小、興隆公園、景美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