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車輛科技與時俱進,越來越多新車配備安全駕駛輔助系統。高速公路局呼籲駕駛人,即使開啟安全駕駛輔助系統,行駛中雙手仍需緊握方向盤、專注駕駛,以在緊急狀況時,採取適當反應,確保他人與自己用路安全。

高公局表示,今(2021)年截至 5 月 6 日,單就國道施工車輛共發生 23 件遭撞事故,造成 17 人受傷,其中 2 人為高公局現場作業人員,而肇事損壞賠償金額最高達 600 萬元。經高公局分析,上述 23 件事故中,過半數(13 件)肇事車輛為配備有安全駕駛輔助系統、車齡約為 2 年左右之新款車種;發生時間均為視線良好之白天時段(如圖 1)。

另以日前曾發生駕駛人開啟安全駕駛輔助系統,而撞擊翻覆於國道之廂型貨車事故(如圖 2),高公局研判上述事故可能因駕駛人過度仰賴安全駕駛輔助系統而未注意前方路況,以致未及煞停而肇事。

廣  告

高公局補充,安全輔助駕駛系統為輔助功能,儀器判斷仍有盲點,仍應注意路況專注駕駛,前述配備有安全駕駛輔助系統車輛撞擊施工緩撞車輛事故之肇因,絕大多數為未注意車前狀態(10 件),研判駕駛人恐因開啟駕駛輔助系統而疏於注意前方路況;若駕駛時雙手離開方向盤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第 1 款「…,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以新臺幣 6 千到 2 萬 4 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