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需行駛臺北市自強隧道的用路人務必特別留意!根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發布最新消息,自 2019 年 9 月開始,配合交通部推動「速度管理」與「科技執法」政策,正式於自強隧道內實施區間平均速率,取締超速及違規變換車道的車輛。
臺北市自強隧道全長約 900 公尺,因為隧道中段道路較直,根據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離峰或深夜時段時常接獲民眾反應有嚴重超速案件,回顧尤其 2018 年 7 月 7 日更曾發生 2 人死亡、3 人受傷之重大交通事故,起因正是來自於嚴重超速。
因此為了減少用路人嚴重超速而可能導致的嚴重車禍事故,臺北市預計 9 月起將利用「區間平均測速」加強自強隧道超速取締。
至於何謂區間平均測速?主要是以行駛全路段之車速平均值作為認定標準,所以即使行駛區間過持中不慎超速不至於立刻構成違規,後續再注意控制車速使得離開隧道後,換算的車速平均值未超速即可。依照臺北市交工處目前公告自強隧道速限規定為 40 公里,交通大隊將針對超速逾 20 公里以上之違規(即行車速度超過 61 公里以上者),優先實施取締。
自強隧道是臺北市第一次實施「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的路段,為清楚告知駕駛人實施區間速率執法的範圍,在測速路段起點前方 100~300 公尺,設置「警 52」警告牌面(有相機圖案之三角警告標誌),且加掛「前方區間測速長度---公尺」之文字告示牌,用以區別現行測速照相執法方式。另在測速起點與終點位置,均會設置「區間測速起點」、「區間測速終點」之告示牌。
另自強隧道內還會針對跨越雙白線之違規行為,進行舉證告發,以避免車輛跨越雙白線造成交通事故,確保隧道內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繼新北市萬里隧道為第 1 個實施區間測速的隧道後,臺北市自強隧道成為第 2 個,而預計辛亥隧道將是下一個設置區間測速的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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