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2017 年 5 月 1 日起加強取締夜間行駛的不當改裝噪音車,不需經過 2 次噪音檢驗,即可處以新臺幣 3,000 元罰鍰。經過首兩週的宣導期,自 5 月 15 日起,一旦查獲行駛中車輛使用未經環保署噪音審驗合格的排氣管,員警雖可立即開單告發,但環保局將寄發車主陳述意見書,於陳述意見期間,如取得環保署認證之檢測機構試驗報告,則不受處罰。

新北市環保局強調,本次執法重點在「不合法排氣管」以及「噪音超標的改裝車」,車輛於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下可以改裝,但須符合噪音管制標,改裝車只要通過噪音審驗或檢驗,即可於道路上行駛,不受公告限制。

新北市自 5 月 15 日起,加強取締夜間行駛的不當改裝噪音車,不需經過 2 次噪音檢驗,即可處以新臺幣 3,000 元罰鍰。一旦查獲行駛中車輛使用未經環保署噪音審驗合格的排氣管,員警將可立即開單告發。圖為新北市警察局和環保局合作於中和區興南路進行改裝車攔檢。

經過 2 週的警環聯合宣導,5 月 15 日起使用非原廠排氣管的車輛於新北市遭到攔檢,不會立刻告發,經環保局確認屬非原廠排氣管後,將寄發車主陳述意見書,車主於陳述意見期間,如取得環保署認證之檢測機構試驗報告,則不受處罰。

環保局說明,15 日有土城、三峽、瑞芳 3 個分局執行聯合攔檢,攔查改裝機車數分別為 9 輛、4 輛和 1 輛,將逐一寄發陳述意見書,其餘 12 個分局考量天候關係,取消勤務。

防止驗車後改回高噪音排氣管,檢測合格排氣管須貼標籤

由於新北市與基隆市、臺北市、桃園市、嘉義市自 5 月起配合環保署試辦「防止噪音檢驗合格車輛改回原裝排氣管試辦計畫」遭檢舉或攔查車輛經檢測合格後,排氣管會貼上「合格標籤」供辨識,照片及車輛相關資料都會上傳至環保署資料庫保存。往後若再被檢舉或於路邊被攔檢,經過比對後發現與認證存檔資料不符,即會依照違反噪音管制法第 8 條規定,同樣處以新臺幣 3,000 元罰鍰。

新北市自 5 月 15 日起,一旦查獲行駛中車輛使用未經環保署噪音審驗合格的排氣管,員警將可立即開單告發。圖為新北市警察局和環保局合作於中和區興南路進行改裝車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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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取締爭議,環、警、監說分明

改裝車議題不僅在北部發酵,臺中市近期也因執法機關的相關作為而引起爭議。記者致電臺中市環保局、警察局交通大隊與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為網友釐清相關的爭議與問題。

臺中市近期也因執法機關的相關作為而引起爭議,U-CAR 致電環、警、監 3 方為網友釐清相關的爭議與問題。圖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於西屯區取締改裝製造噪音車輛。

環保局執法重點為噪音源,非改裝車

記者首先致電臺中市環保局,其表示臺中市的執法重點在於噪音源,而非改裝車,尤其是針對較容易造成高頻噪音的排氣管部分。環保局與警察局、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共同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時,藉由儀器設備認定音量是否超過管制標準值據以開罰。而實際檢測將由專業的人員依照 CAS 5799 規範執行,在進行稽查與檢測行動也都有保險,若造成車輛損壞,將會協助申請理理賠。

在 2017 年 2 月,U-CAR 曾赴環保署拍攝示範路邊攔檢過程,其中對於機車的噪音管制標準有深入的介紹。

警方角色僅配合攔查蒐證,非開立驗車單單位

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方面,其表示警方的角色只是蒐證,有無違法改裝須交由監理單位認證。關於許多車主所抱怨的驗車單,市警局交通大隊澄清其並非開立驗車單的單位,當僅有員警攔查,而無環保、監理單位人員配合時,員警僅會拍照、錄影蒐證後,通報噪音車檢舉網,並請監理單位認定是否違規。若有監理單位認定違規屬實,才會寄發驗車單。

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方面,其表示警方的角色只是蒐證,有無違法改裝須交由監理單位認證。並澄清其並非開立驗車單的單位。圖為臺中市警察局針對清水區中山路周邊路段實施攔檢稽查。

警察局表示,如果民眾對警方執法方法及過程存有疑義,得個案檢附包括舉發單、現場照片等,向舉發單位進行申訴,將謹慎審核認定。

車輛並非無法個人化,外觀、底盤均可合法改裝

臺中區監理所身為認定違規的監理單位,表示網友對於執法機關的爭議大多源自對於法規的不熟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目前針對汽車設備規格變更已有規定,對車主來說並非完全不能做個人化的改裝,像是外觀的大包、側裙、尾翼等,以及避震器都有相關的規定,且並無太多限制。

造成爭議的多為汽車業代加裝的配備,這些車主誤以為是合法的原裝品,在案例中其實大多是不合法的。此外,臺中區監理所也表示,目前所收到的判定案例其中約有 65%為民眾檢舉,依法必須受理。

臺中區監理所表示,目前針對汽車設備規格變更已有規定,對車主來說並非完全不能做個人化的改裝,像是外觀的大包、側裙、尾翼等,以及避震器都有相關的規定。圖為 Ford Focus 原廠尾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