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自 105 年起推動「汽機車白天開頭燈」政策,高雄市政府響應,發動市府各機關所轄公務車及公車、計程車、復康巴士實施全天開頭燈,藉由帶頭響應交通安全新政策,鼓勵市民跟進汽機車全日開頭燈。

汽機車白天開頭燈,可提高車輛與背景之對比,易引起對向來車注意,減少對向碰撞,也可讓其他駕駛人產生該車較近的感覺,保持更大行車間距;此外,車輛在轉角視野較差巷道進行轉向時,可提早引起其他車輛注意,減少路口轉向碰撞。國外如日本、新加坡、芬蘭、瑞典等國家亦已實施此項政策。

交通部在去年 10 月公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預計 2017 年起強制汽、機車新車須配備引擎一發動就會自動開啟的晝行燈或頭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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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研究指出,汽機車白天開頭燈可降低至少 5.9%之白天碰撞事故 ,因此也在去年 10 月公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預計 2017 年起強制汽、機車新車須配備引擎一發動就會自動開啟的晝行燈或頭燈,其中 2017 年新款式機車先行採用,2018 年再延續法規至新款式汽車,但在法規上路前已出廠的汽、機車將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