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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急修(bn550)

2011/03/05 14: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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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1839 IP 253.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tan1010 (該死的四速) 所寫
回應 spirits (spirits) 所寫

如果我急著用車又有保險,我是可以自已先出險再請保險公司向你理賠
或著我沒保險但我可以自己先修再要錢

你沒看在保養廠有的車一放就好幾個月,因為理賠喬不好😞

基本上我覺得是你把問題複雜化了,撞車當時就應通知保險公司讓他們去處理 而不是想私了,不然你保險要幹嘛??[昏倒]


終於遇到一個會的了 ~

果然,前兩天收到法院通知,他換了全新保險槓(30000),兩個緩衝器(20000),連工帶料 54500 元,要我買單。
😌😌😌😌

500GT(asine)

2011/03/05 14:51:48

發文

#3171889 IP 82.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xma (maxma) 所寫
回應 asine (500GT) 所寫
給您一個之前法院的判例做參考,這是我朋友自己的親身經歷🙂

大約兩年前友人開車也是不小心撞到了台Altis,只是輕輕碰了一下保桿,對方卻自行找保養場
把整台車幾乎全修了一遍,原本原場估價換保桿只要5千元,對方獅子最後大開口索賠5萬元😵
說是不賠就要上法院😠

後來友人二話不說,直接先賠了5萬元😌


然後再上法院告對方維修申報不實,涉嫌詐欺!😆

最後的判決結果,友人勝訴,對方還要賠償友人高達8萬元的補償金😆😆


這例子給您參考參考~

請問我是否能取得當初訴訟的相關資料呢?謝謝!


這個案例判決結果可能要請您自行找找,但我記得友人告對方詐欺勝訴的主要原因,在於幾個原因

1. 碰撞的第一時間,友人已經先自行照像存證,保存事發現場的第一手照片,可以做為後來判斷車子毀損原因的鑑定
2. 立即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及警察,讓第三方公正人士可以在最快時間到事發現場,作證現場事發狀況
3. 將損壞的車輛移到離事故最近的原廠保養廠,由原廠技師檢查車輛後,開立車輛維修單,證明車輛因碰撞後毀損的物件,並標明維修金額。

以上三點都做到之後,基本上已經立於不敗之地了

至於對方為什麼還會獅子大開口要5萬的維修費?是因為對方堅持要把車輛拉到[自己信的過的保養廠]做維修,不在原廠維修。而對方索賠的維修單上面開立了洋洋灑灑一堆更換零件,與原廠開立維修單更換零件明顯不同

友人在辯解時告訴法官,自己對於車輛不了解,所以相信對方所開維修單報價,依維修單賠償。但後來核對原廠技師開立維修單後,發現與原廠判斷明顯不符,因此提起詐欺訴訟。

希望這些資訊對您有幫助

散甲狼(166788)

2011/03/05 15:26:45

發文

#3171947 IP 250.25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擦撞就直接請警察到場備案

然後聯絡保險人員

對方如果態度霸道就直接給對方律師名片或電話

請他直接跟律師聯絡
和美女睡,興奮到死。和醜女睡,生不如死。和辣妹睡,累的要死。和情人睡,醉生夢死。和名模睡,貴的要死。和老婆睡,整夜裝死。

吃七星喝七喜(shymimg16)

2011/03/05 15:38:05

發文

#3171967 IP 91.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166788 (散甲狼) 所寫
擦撞就直接請警察到場備案

然後聯絡保險人員

對方如果態度霸道就直接給對方律師名片或電話

請他直接跟律師聯絡

不是每個人都有錢可以請律師...🙂
努力存錢 才能出國旅行 買豪宅 _____________ 在乎,不代表一定要說出來。不說出來,不代表不在乎。但當我說出來,就代表我他媽的在乎。

marchchen(marchchen)

2011/03/05 15: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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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1968 IP 75.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很有參考價值的一篇文 ....

跟高級車發生事故,確實比較麻煩 😌😌
料理鼠王 - 柯柏: 「就許多方面來說,評論家的工作很輕鬆;我們冒的風險很小,卻握有無比的權力。人們必須奉上自己的作品,供我們評論。我們喜歡吹毛求疵,因為讀寫皆饒富趣味。但我們評論家得面對難堪的事實,就是以價值而言─我們的評論,可能根本比不上我們大肆批評的平庸事物!

散甲狼(166788)

2011/03/05 15:42:19

發文

#3171969 IP 250.25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hymimg16 (吃七星喝七喜) 所寫
回應 166788 (散甲狼) 所寫
擦撞就直接請警察到場備案

然後聯絡保險人員

對方如果態度霸道就直接給對方律師名片或電話

請他直接跟律師聯絡

不是每個人都有錢可以請律師...🙂

至少警察跟保險人員都可以聯絡😇
和美女睡,興奮到死。和醜女睡,生不如死。和辣妹睡,累的要死。和情人睡,醉生夢死。和名模睡,貴的要死。和老婆睡,整夜裝死。

勤美璞真(congress)

2011/03/05 17: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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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103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很有參考價值的一篇文 ....
跟高級車發生事故,確實比較麻煩 😌😌

停車場出入口算一般道路嗎?
很好奇保險公司會理賠!

佑(kin99999)

2011/03/05 18: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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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163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tcroatcty (棠棠) 所寫
你太早跟他道歉了,
或是說你根本不應該跟他道歉,
你是前車,他是後車,
他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就是他的錯,
除非他可以舉證是你撞到他。
但即便舉證,
他仍然應該要付部分的責任,
因為他是後車。
就告到法院吧,
讓法官處理,對你應該比較有利。

這樣搞也不對吧~而且收費停車場的出入口一定都有監視器~

離島居民(lock0982)

2011/03/05 18:04:45

發文

#3172168 IP 253.225.*.*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03/05 18:04:45

發文IP 253.225.*.*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385126.jpg[/img] 這張照片是當時拍下的嗎...如果是 小弟眼拙[傻笑] 視力不是很好看不出哪裡有撞痕 有請李昌鈺博士.........[傻笑]

2011/03/05 19:09:21

發文IP 253.225.*.*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385126.jpg[/img] 這張照片是當時拍下的嗎...


這張照片是當時拍下的嗎...






maxma(maxma)

2011/03/05 19:29:02

發文

#3172303 IP 90.2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sine (500GT) 所寫
回應 maxma (maxma) 所寫
回應 asine (500GT) 所寫
給您一個之前法院的判例做參考,這是我朋友自己的親身經歷🙂

大約兩年前友人開車也是不小心撞到了台Altis,只是輕輕碰了一下保桿,對方卻自行找保養場
把整台車幾乎全修了一遍,原本原場估價換保桿只要5千元,對方獅子最後大開口索賠5萬元😵
說是不賠就要上法院😠

後來友人二話不說,直接先賠了5萬元😌


然後再上法院告對方維修申報不實,涉嫌詐欺!😆

最後的判決結果,友人勝訴,對方還要賠償友人高達8萬元的補償金😆😆


這例子給您參考參考~

請問我是否能取得當初訴訟的相關資料呢?謝謝!


這個案例判決結果可能要請您自行找找,但我記得友人告對方詐欺勝訴的主要原因,在於幾個原因

1. 碰撞的第一時間,友人已經先自行照像存證,保存事發現場的第一手照片,可以做為後來判斷車子毀損原因的鑑定
2. 立即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及警察,讓第三方公正人士可以在最快時間到事發現場,作證現場事發狀況
3. 將損壞的車輛移到離事故最近的原廠保養廠,由原廠技師檢查車輛後,開立車輛維修單,證明車輛因碰撞後毀損的物件,並標明維修金額。

以上三點都做到之後,基本上已經立於不敗之地了

至於對方為什麼還會獅子大開口要5萬的維修費?是因為對方堅持要把車輛拉到[自己信的過的保養廠]做維修,不在原廠維修。而對方索賠的維修單上面開立了洋洋灑灑一堆更換零件,與原廠開立維修單更換零件明顯不同

友人在辯解時告訴法官,自己對於車輛不了解,所以相信對方所開維修單報價,依維修單賠償。但後來核對原廠技師開立維修單後,發現與原廠判斷明顯不符,因此提起詐欺訴訟。

希望這些資訊對您有幫助

多謝大大的資料。現在回想,當初趕著上班,只顧著立即解決問題,沒有想到有這麼多麻煩,所以沒有通知保險公司。

而對方從頭到尾也沒有找他的保險公司出面討論修車事宜,所以我認為他要的就是現金補償。

說實話,這樣的小事故要勞師動眾找一大堆人來,我會覺得不好意思。如果不幸有下一次,我會先評估一下對方的人格特質再做因應吧。或許這是最值得網友參考的。
😵

maxma(maxma)

2011/03/05 19: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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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325 IP 90.2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ock0982 (離島居民) 所寫


這張照片是當時拍下的嗎...







這的確是事故後的照片。在右邊某處(確切地點我也想不起來)有一塊漆不反光了,要角度對才能看得出。保險槓絕對沒壞。

低調小跟班(dave1120)

2011/03/05 19: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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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2329 IP 64.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剛好路過(b05211118)

2011/03/05 20:10:22

發文

#3172387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上個月初剛賠完vios的小小追撞案,被通知到台中地院簡易庭與對方車主的保險公司調解。
事故之初,對方因為有保全險,我只有保強制險,所以對方就開去豐田的台中工業區維修中心維修。我自己的車子三個小時就修好了,花了六千元,心想對方的保險桿只是裂了一條約十公分長的裂痕,應該也是幾千元就可以打發。十一個月後,法院簡易庭通知調解,對方的保險公司代位求償30000元,包括12000元的工資及18000元的材料費。
上了調解桌不到五分鐘調解完成:理賠金額 =工資12000 + 材料殘值18000*1/10 = 13800元,對方的車子93年辦理登記。
材料費的殘值怎麼算?
民法物權篇中的車子每年折舊率為0.369,所以設若全新材料費是10000元,那滿一年後殘值就是10000*(1-0.369)=6310,第二年底剩下6310*(1-0.369),依此類推,滿五年,殘值通通推定為新價一成。
●你先查出對方的車子已經滿幾年了,然後套用上面的計算公式,就是你需要賠償的金額。

宅急修(bn550)

2011/03/05 22:15:13

發文

#3172587 IP 253.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5211118 (剛好路過) 所寫
上個月初剛賠完vios的小小追撞案,被通知到台中地院簡易庭與對方車主的保險公司調解。
事故之初,對方因為有保全險,我只有保強制險,所以對方就開去豐田的台中工業區維修中心維修。我自己的車子三個小時就修好了,花了六千元,心想對方的保險桿只是裂了一條約十公分長的裂痕,應該也是幾千元就可以打發。十一個月後,法院簡易庭通知調解,對方的保險公司代位求償30000元,包括12000元的工資及18000元的材料費。
上了調解桌不到五分鐘調解完成:理賠金額 =工資12000 + 材料殘值18000*1/10 = 13800元,對方的車子93年辦理登記。
材料費的殘值怎麼算?
民法物權篇中的車子每年折舊率為0.369,所以設若全新材料費是10000元,那滿一年後殘值就是10000*(1-0.369)=6310,第二年底剩下6310*(1-0.369),依此類推,滿五年,殘值通通推定為新價一成。
●你先查出對方的車子已經滿幾年了,然後套用上面的計算公式,就是你需要賠償的金額。


先去做肇事責任鑑定
再說好消息折舊完零件剩0.006X%
再說另外一個好消息是她要跟妳要錢所以請她先去鑑定
拿鑑定來跟你要 你分攤(工資+折舊後的零件費)*責任比
肇事人雖負恢復原狀之責,損害一方若要換新,折舊也要評估
希望這能提供您再和解心裏有個底線

宅急修(bn550)

2011/03/05 22:28:28

發文

#3172633 IP 253.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n550 (宅急修) 所寫
回應 b05211118 (剛好路過) 所寫
上個月初剛賠完vios的小小追撞案,被通知到台中地院簡易庭與對方車主的保險公司調解。
事故之初,對方因為有保全險,我只有保強制險,所以對方就開去豐田的台中工業區維修中心維修。我自己的車子三個小時就修好了,花了六千元,心想對方的保險桿只是裂了一條約十公分長的裂痕,應該也是幾千元就可以打發。十一個月後,法院簡易庭通知調解,對方的保險公司代位求償30000元,包括12000元的工資及18000元的材料費。
上了調解桌不到五分鐘調解完成:理賠金額 =工資12000 + 材料殘值18000*1/10 = 13800元,對方的車子93年辦理登記。
材料費的殘值怎麼算?
民法物權篇中的車子每年折舊率為0.369,所以設若全新材料費是10000元,那滿一年後殘值就是10000*(1-0.369)=6310,第二年底剩下6310*(1-0.369),依此類推,滿五年,殘值通通推定為新價一成。
●你先查出對方的車子已經滿幾年了,然後套用上面的計算公式,就是你需要賠償的金額。


先去做肇事責任鑑定
再說好消息折舊完零件剩0.006X%
再說另外一個好消息是她要跟妳要錢所以請她先去鑑定
拿鑑定來跟你要 你分攤(工資+折舊後的零件費)*責任比
肇事人雖負恢復原狀之責,損害一方若要換新,折舊也要評估
希望這能提供您再和解心裏有個底線

損害賠償,民法有其規範,主要以填補損害為限
不是讓人賺錢,也不是用來懲罰對方的,基本上賠償金額大致上是實報實銷
所以對方犯後態度 沒什麼好值得一提的。
財產上損害部份皆需有單據為憑,不是任由對方漫天喊價
所以請對方確實提供單據(車損一樣要收據再扣掉折舊)然後實報實銷。
如果進入訴訟,這些都得一張單據,一張張地確認。
你可以讓對方知道,如果真上法院一切都是實報實銷
他不可能多拿一毛錢,甚至扣掉他自己的過失比例後會更少
請他何不現在就和解
然後先拿錢,大家都方便。

Lucifer(ethen1)

2011/03/05 22:30:25

發文

#3172642 IP 239.18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了心驚蛋跳
原來bmw這麼不堪撞

IsS(isaacdds)

2011/03/05 22:34:11

發文

#3172657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你筆錄怎麼寫

現場有沒有證據證明是你倒車撞到他?

如果沒有

說BMW撞到你行不行?

後車撞前車

咬死這一點

你肇責極可能是0

倒車撞到

你車子有沒有怎麼樣?

對方換保桿你不能換嗎?

去跟原廠弄一份估價單吧

跟後面有關西到的都可以估進去

記得要高估喔..

另外~對方修5萬

5萬都要你出~是啥麼意思~當你盤子嗎?

讓法院依肇責去判吧~沒有人受傷不會有前科

只會是民事訴訟

只是要花點時間去跑法院囉

記得嘿~沒有直接或間接證據證明是你倒車撞到他的話

上法院時筆錄跟警察要求重作

在法官面前一口咬定是後車未保持安全間距撞到你車

剩下就看法官怎麼判囉

放心吧~最壞就是對方要求的5萬囉~不會比5萬多的

交通事故第一是要想辦法和解掉

第二就要想辦法找對自己有利的籌碼囉

阿龍索向前走(falonso2008)

2011/03/05 22:43:46

發文

#3172699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對方這種行為不就屬於恐嚇取財或詐欺嗎?

而且對方未告知的情況下就去換零件,那不就等於沒有和解而自行處理。



那這樣的話不就等於是他自己心甘情願去做認賠動作,這不就代表他放棄要你賠償的事宜?

既然對方放棄求償的權力,那你又何來的責任要賠償他?


以後這樣就要我們賠,那哪一天忽然跑出來一個路人拿著帳單對我們說:賠錢

那我們不就真的要賠錢?


再來可以當證物的東西已經不存在,那不存在的東西怎樣告你?

如果不存在的東西無法保持原貌,那隨便在物品上刮幾條線也說是你的?



他的動作再以前的時代,有可能會告贏你。

但問題現在的法律慢慢走向理性跟真相的年代,他這種惡霸的行為會有可能告贏你?

假設這個事件要是成立。


那我建議你將文章大肆宣傳,鬧到水果日報或上新聞。

不然這種塞小事只會讓有心人藉機取材而已..







不屈的精神與追求勝利的渴望

宅急修(bn550)

2011/03/05 22:53:45

發文

#3172746 IP 253.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alonso2008 (阿龍索向前走) 所寫

對方這種行為不就屬於恐嚇取財或詐欺嗎?

而且對方未告知的情況下就去換零件,那不就等於沒有和解而自行處理。



那這樣的話不就等於是他自己心甘情願去做認賠動作,這不就代表他放棄要你賠償的事宜?

既然對方放棄求償的權力,那你又何來的責任要賠償他?


以後這樣就要我們賠,那哪一天忽然跑出來一個路人拿著帳單對我們說:賠錢

那我們不就真的要賠錢?


再來可以當證物的東西已經不存在,那不存在的東西怎樣告你?

如果不存在的東西無法保持原貌,那隨便在物品上刮幾條線也說是你的?



他的動作再以前的時代,有可能會告贏你。

但問題現在的法律慢慢走向理性跟真相的年代,他這種惡霸的行為會有可能告贏你?

假設這個事件要是成立。


那我建議你將文章大肆宣傳,鬧到水果日報或上新聞。

不然這種塞小事只會讓有心人藉機取材而已..








這種情況即不能主張信賴原則
法官如果找不到法條 通常會以道路交通安全第94條 來判決
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

spirits(spirits)

2011/03/05 23:15:55

發文

#3172840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n550 (宅急修) 所寫
回應 spirits (spirits) 所寫
回應 maxma (maxma) 所寫
回應 asine (500GT) 所寫
給您一個之前法院的判例做參考,這是我朋友自己的親身經歷🙂

大約兩年前友人開車也是不小心撞到了台Altis,只是輕輕碰了一下保桿,對方卻自行找保養場
把整台車幾乎全修了一遍,原本原場估價換保桿只要5千元,對方獅子最後大開口索賠5萬元😵
說是不賠就要上法院😠

後來友人二話不說,直接先賠了5萬元😌


然後再上法院告對方維修申報不實,涉嫌詐欺!😆

最後的判決結果,友人勝訴,對方還要賠償友人高達8萬元的補償金😆😆


這例子給您參考參考~

請問我是否能取得當初訴訟的相關資料呢?謝謝!

如果有保險就交給保險公司吧
你的案例確定他也是亂修嗎??
小心誣告罪😌

如果對方是提告民事案件,就算是虛構事實,也不會誣告

如果是你會這麼好心或不小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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