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16 年 7 月 1 日開始,在交通工具方面共有 4 項新制開始實施,而交通部於 8 月 6 日再宣佈表示,為改善降低國道的肇事件數,同時也呼應大客車火燒車的意外事件,因此自 9 月 1 日起將再有四新制調整上路,分別是:

  1. 國道、快速道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罰款提高至 3,000-6,000 元。
  2. 國道、快速道路下交流道未排隊、任意插隊,罰款提高至 3,000-6,000 元。
  3. 國道大貨車地磅區加強攔查,同時設置大客車攔查點,對駕駛及車輛進行查驗。
  4. 大客車定期檢驗均須檢附 4 個月內保養紀錄。
交通部於 8 月 6 日再宣佈表示,為改善降低國道的肇事件數,同時也呼應大客車火燒車的意外事件,因此自 9 月 1 日起將再有四新制調整上路。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愛插隊者,當心一不小心荷包大失血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 2015 年的統計結果,在國道前三名的肇事原因裡,「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最多,總計有 10,172 件,在總肇事件數中佔約 50%;第 2 多的為「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有 2,581 件,比例約 13%;至於第 3 名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態」,共有 2,080 件,大約佔 10%。

因此交通部自 9 月 1 日起,將「國道、快速道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的罰款,由過往的 1,200-1,500 元提高至 3,000-6,000 元;而「國道、快速道路下交流道未排隊、任意插隊」,同樣也是 1,200-1,500 元提高至 3,000-6,000 元。

國道、快速道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自 9 月 1 日起,罰款提高至 3,000-6,000 元。

雖然警政署並未能再細分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總件數中,高速正常行駛、塞車、又或者下交流道排隊時發生的佔比,不過從「國道、快速道路下交流道未排隊、任意插隊」將嚴格重罰,倒也不難理解,許多車主或許常為了避免被插隊而跟車跟得非常近,變相因其他用路人任意插隊而造成乖乖排隊的駕駛因此發生各種擦撞意外。

因此警方以往會隨機設點錄影,如今更陸續在部分交流道設置「高解析度監視錄影器」,將違規的用路人紀錄下來進行後續裁罰,未來並將逐步在全臺各交流道設置。

警方以往會隨機設點錄影,如今更陸續在部分交流道設置「高解析度監視錄影器」,將違規插隊的用路人紀錄下來進行後續裁罰,未來並將逐步在全臺各交流道設置。

至於第 2 多的「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之肇事原因,除了有的駕駛可能搶快、未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而釀成意外之外,未打方向燈就切換車道而使得後方車輛反應不及,也是現今常見的危險行為,因此如今加重罰款,希望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消極面來說是避免荷包失血,但更積極的目的在於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的機率,保障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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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磅區設置大客車攔查點,確保大客車駕駛與車輛狀況

而前陣子發生大客車火燒車事件之後,交通部表示,高速公路局已經在各個地磅區設置攔查點,遊覽車和大客車也須依標誌標線停靠配合受檢,將針對駕駛、車輛安全與逃生設備、胎紋等等進行檢查。

此外,大客車與遊覽車以往 10 年以上車齡才需在定檢時附上保養紀錄,如今不論出廠年份為何,9 月開始,每次定期檢驗車輛都須檢附 4 個月內由合法車輛保修業者所提供的保養紀錄,以確保乘車安全無虞。

大客車與遊覽車以往 10 年以上車齡才需在定檢時附上保養紀錄,如今不論出廠年份為何,9 月開始,每次定期檢驗車輛都須檢附 4 個月內由合法車輛保修業者所提供的保養紀錄,以確保乘車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