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hhdig(111)所寫
回應 houswood(飛蓬)所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_na5OZGNRw
這種方式逼車,真的沒有法律可以管嗎?
向交通大隊檢舉的結果,都是這樣
1 先拖到檢舉有效日期過後,再回覆說明不舉發
2 不舉發原因都是寫採證不齊全,但是給於上傳的容量又是那小小的30MB
對台灣執法人員真是失望,老是想盡辦法幫助違規者去罪名化,老是要守法的老百姓吞下一口口怨氣
主要原因是沒有前因,如果有後鏡頭的影像會更好
而且你提到上傳檔案大小只能30M
這很正常的,而且以目前傳輸速度,要傳個上百M的檔案也很難
上次我檢舉,第一時間並沒有成功把影像上傳上去
後來承辦警員用e-mail跟我聯絡,我就把檔案上傳到google的網路硬碟
然後設定共用,再把連結傳給警員,檢舉就成功了
我是把檔案分成三個
一個前鏡頭的事發當下影片以及前後鏡頭的完整影片
並且在檢舉的描述中寫清楚是違反哪一條
這樣他們好做事,成功機率也比較大
我是只有前鏡頭而己,裝行車記錄器是預防發生意外時,自我保護而己,
平常遇到一堆不打方向燈,闖紅燈,逕行違規,我都不會去檢舉的(我知道那些檢舉成功率很高)
你說你的案例是承辦員警還用E-MAIL和你聯絡,我這案例的承辦員警是直接拖到檢舉有效期才用"系統"回MAIL我說不舉發,真是差很多~
影片其實有看出該車確實有惡意逼車的行為,這位孫警官也應該有看到吧?
那么,遇到有"疑似"(我站在警察的立場來看好了)違規的證據面前,我看不到警察有"主動"的去查辦,這讓我每年5月份繳稅時很不爽@.@.總覺得三寶都是被警察慣出來的.
再者,長久下來,這些人就認為這種行為不會帶來任何需要承擔的後果,這樣一般用路人天天都要靠自己八字硬度來過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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