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一輛同等級的老車才公平,雖說老車不值錢,但突然沒車可用,造成生活上的不便是要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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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一輛同等級的老車才公平,雖說老車不值錢,但突然沒車可用,造成生活上的不便是要自認倒楣? | |||
這方法不錯!! 不過車況很難說了!!😇
我相信也有人可以接受賠市價,然後自己再貼錢買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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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狀況之下 如果是我 我會要求對方買一台同款車以做為賠償... 而不是賠錢..... | |||
真的假的? 別人的老車,脾氣摸不清楚你敢開? 到時候還是有得扯。
於
2012/08/27 12:04:4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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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比拿3萬6來的好?
或者您有更好的方法分享?
Jerry Maguire: This fish has man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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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 別人的老車,脾氣摸不清楚你敢開? 到時候還是有得扯。 | ||||||||||||
中古車就是這樣
可以慢慢挑
找熟悉車輛的人一起看車就可以
我要找中古車
引擎及變速箱是首要
再來板金狀況
底盤
最後到路上繞一圈
聽看看有無異音產生
尤其是..
要壓一壓路面坑洞
最後滿意才議價....
若不成...
走人.....
吾之雙足踏入世間......
吾之雙手掌握平凡......
吾名......小黃
於
2012/08/27 12:15:2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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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如果沒被撞,他還是有14年的老車可以開啊 賠3萬, 5萬... 就沒有車可以開了 | ||||||||||||
賠3萬6,被害人要從有車變成沒車(雖然只是破車)
這段損失,不曉得法官這樣判的用意是怎樣 😌
Jerry Maguire: This fish has manners.
於
2012/08/27 12:37:42
發文
修 29 萬太高.. 法院的 3萬多又太低..
比較合理的應該是賠一台同年份同款型的車子..
比較合理的應該是賠一台同年份同款型的車子..
判賠3萬多說實在有點太低了
不過如果是我的14年老車被撞爛
即使車況再好,29萬這種不要臉的要價我實在講不出來
我最多只敢要求12萬或找台同等級的中古車
法官可能不削被害車主獅子大開口而故意判低
不過如果是我的14年老車被撞爛
即使車況再好,29萬這種不要臉的要價我實在講不出來
我最多只敢要求12萬或找台同等級的中古車
法官可能不削被害車主獅子大開口而故意判低
於
2012/08/27 13:01:59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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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合理,但也沒辦法,車禍發生,不管對錯,事實上,都是兩造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就算是一方完全沒有錯,也是要共同承擔責任。 法律規定所及的地方,是這樣。 法律沒有規定的地方,也是這樣。 例如:你同學中,不用功的,後果會不會你也跟個一起承擔? 答案是會。 他進修車廠,把你的車修爛,你是不是也會倒楣? 所以你能不能不關心其別人? | |||
談法律就不要談什麼關心別人
法律講的是最低道德標準 哪有什麼關心不關心
停在路邊好好的又哪裡有什麼共同責任
這種模糊的說法真是...
我是壞人 壞到骨子裡了 沒救了
於
2012/08/27 13:09:4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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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台灣的現行車險恐怕得來個大變革 .... 車險賠車, 或者車險賠零件 😩😩😇 | ||||||||||||
本來就該保多少賠多少...
台灣人出國真的很危險 傻傻的不知道就撞下去賠的可不是三萬六...
我的車去年被偷 車齡16年 19萬公里 保41萬 賠的就是41萬現金扣除自負額一萬二 一毛都不少
如果我是被撞到報廢 對方沒保險 這41萬就會是保險公司賠我 然後再去跟肇事者討 我就不用付自負額
國外車齡20年以上的有高市價的二手車可多了 我怕台灣同胞有人搞不清楚狀況會很痛苦😇
我是壞人 壞到骨子裡了 沒救了
於
2012/08/27 13:09:5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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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貨車的是你,你願意賠29萬的舉手? | |||
如果你撞死了一位老人,你會說反正他也活不久了 不用賠太多的舉手 😡😠😠😠
Jerry Maguire: This fish has manners.
於
2012/08/27 13:12:2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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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撞死了一位老人,你會說反正他也活不久了 不用賠太多的舉手 😡😠😠😠 | ||||||||||||
台灣奇怪的司法思維下 有這種老了就賠個幾萬的事情 我也就不意外了😌
賠29萬太多的話 那半價好了😇
其實我覺得20萬差不多
我是壞人 壞到骨子裡了 沒救了
😰😰
我覺得不太合理說~ 有人說 如果你是貨車司機 會想賠29萬的請舉手?
那我倒要說說 如果我們自己的車被撞爛時車廠估維修費約29萬 當對方跟你說你那台是破車老車 根本不值29萬時....請問你自身感受為何???
不用去管人家的車是老車,爛車還是破車? 你若不去撞爛別人的東西 即使他是會漏水的破車也無所謂吧
對貨車司機而言 29萬的維修費可能稍多.....但法院判的3萬多也太少了吧.........貨車司機怎不想想 若你不起因 怎會有此果???
貨車司機是不是要展現一下誠意 去請多家估維修價 再跟被害車主商議才是
我覺得不太合理說~ 有人說 如果你是貨車司機 會想賠29萬的請舉手?
那我倒要說說 如果我們自己的車被撞爛時車廠估維修費約29萬 當對方跟你說你那台是破車老車 根本不值29萬時....請問你自身感受為何???
不用去管人家的車是老車,爛車還是破車? 你若不去撞爛別人的東西 即使他是會漏水的破車也無所謂吧
對貨車司機而言 29萬的維修費可能稍多.....但法院判的3萬多也太少了吧.........貨車司機怎不想想 若你不起因 怎會有此果???
貨車司機是不是要展現一下誠意 去請多家估維修價 再跟被害車主商議才是
於
2012/08/27 13:14:5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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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29萬太多的話 那半價好了😇 其實我覺得20萬差不多 | ||||||||||||||||||||||
但要花時間找一下 ....
Jerry Maguire: This fish has manners.
損害賠償制度之目的,在透過客觀價值減損之填補以回復受害者的損害。因此,這個判決的結果是合理的。"受害者不能因為損害而得利"就是這項賠償計算的法理基礎。因此倘若這車的交易殘值就這麼多,要求多賠錢就是不合理的得利。
論者有云,要賠一台"車況一樣"的車,試問"車況"一樣如何評估?由何人認定?有客觀標準否?沒有,就只能回到客觀交易價值來計算。不然,毀損一副獨一無二的名畫,要怎麼賠?還是回到金錢賠償不是嗎?
賠償本來就是事後以人為擬制的客觀標準來填補損害額,冀求在客觀標準的計算方式下回復受害者的財產狀態到損害發生前的狀況,所以如果是非財產的損害,如人命、健康、自由等,亦都是以金錢計算的財產價值做為非財產損害賠償的方法。
當然,如果有人可以想出更好的方法,而且放諸四海皆準,其標準不會因人而不同,那就是法學上的大發現,也是可以討論採用的。
論者有云,要賠一台"車況一樣"的車,試問"車況"一樣如何評估?由何人認定?有客觀標準否?沒有,就只能回到客觀交易價值來計算。不然,毀損一副獨一無二的名畫,要怎麼賠?還是回到金錢賠償不是嗎?
賠償本來就是事後以人為擬制的客觀標準來填補損害額,冀求在客觀標準的計算方式下回復受害者的財產狀態到損害發生前的狀況,所以如果是非財產的損害,如人命、健康、自由等,亦都是以金錢計算的財產價值做為非財產損害賠償的方法。
當然,如果有人可以想出更好的方法,而且放諸四海皆準,其標準不會因人而不同,那就是法學上的大發現,也是可以討論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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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合理,但也沒辦法,車禍發生,不管對錯,事實上,都是兩造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就算是一方完全沒有錯,也是要共同承擔責任。 法律規定所及的地方,是這樣。 法律沒有規定的地方,也是這樣。 例如:你同學中,不用功的,後果會不會你也跟個一起承擔? 答案是會。 他進修車廠,把你的車修爛,你是不是也會倒楣? 所以你能不能不關心其別人? | |||
受害者守法停在路邊停車格,沒被撞可以正常使用車子
被撞後判陪3萬,然後要自己補貼錢再去買車,這是受害者必須承擔的責任?
我守法被撞,還要花錢買車,結果我也有錯,這樣很矛盾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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