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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7 19: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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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207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ennischiu1970 (wen)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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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段影片
就知道為什麼很多人看到重機車出現就害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v7He3-kGfM

汽車挑釁機車固然有之
重機車在快速道路上任意超車、變換車道,甚至挑釁汽車的也不少吧

重機車....要行駛快速道路的時候,就把自己當汽車
在路上要變換車道、超車,就把自己當機車




說真的,影片中沒有什麼違規的吧,要說他們超速,我覺得他們沒有騎很快,且真的可以目測騎多快嗎?不然就請警察架三腳架,

我也沒有看到超越雙黃線的,裡面還有一段說什麼佔用雙向車道,

有那一條法律嗎?應該沒有說ㄧ邊有重機行駛另外ㄧ線道就不可以走了吧,又說重機的排氣聲音大,

原廠四缸的發出的聲音就這樣了,也是政府驗車驗過的,且,很多小綿羊的排氣管更吵吧。

反而看到汽車違規橫跨雙黃線,還有行人未依照規定穿越馬路,

如果真的要找,什麼車違規都很多啦,沒有特定重機,只不過大家都拿放大鏡看,也沒有看到記者在路上照那一些

改裝的速克達。個人覺得還是飆車族砍人那種比較可怕。這一段影片真的沒有代表什麼吧,只有看到記者一搭一唱,

自己當編劇。😀




你不住那邊當然覺得沒什麼!!😌 換個角度如果是你
每逢六.日或假日都有幾十台重機成群結隊一直在你家前面來回呼嘯而過!
你有何感想? 😝




我的感想是什麼呢?因為我住在大馬路旁邊,每天早上就會有許許多多的大小車輛發出噪音呼嘯而過,
還有在停紅燈時,很懷疑那些排氣檢驗是如何通過的,怎麼那麼臭.幸好腳踏車騎的慢,沒機會按其他車輛的鈴鐺,要不然,我也一并抗議,希望政府乾脆把大馬路封起來,讓其他車輛繞道而行,不要經過我家門口,最好在課個重稅,把大大小小的車輛售價提高一倍以上,這樣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買的起車,車😰輛減少,大家一拍兩散,啟不更好.😰


您幾歲阿....我很少在論壇上看到如此幼稚的發言耶....呵呵

你住大馬路旁邊..然後希望政府幫你們把路封起來????....那要不要政府再幫你們蓋一個萬坪公園阿~~~~~~

腳踏車是騎不快沒錯....可是我在路上看到的腳踏車10台就有9台會闖紅燈...逆向的也一堆....還併排在聊天的勒....這種惡形惡狀可能是你們騎腳踏車的自己不自覺吼

把車價格再提高????小朋友......美國的平均年收入是我們的幾倍阿...人家的車價格也都才我們的一半而已....偏偏台灣又創了一個經濟奇蹟.....台灣的雙b"密度"是全世界最高的(以人口跟雙b的比例去算)....那你還想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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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7 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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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191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車)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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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bossini168 (Curious) 所寫
台灣政府既然要開放重型機車進口 以及課稅 為什麼會讓重機無地方可以跑 配套措施都沒有 才會讓這些車友 想辦法的去找地方跑 造成很多悲劇~~!!


當然有地方跑
不過要遵守交通規則跑

不明白要什麼樣的配套措施
是要開放彎道速限到120公里嗎?

台66線、68線高架都開放重機可以跑
但是很多重機卻寧可跑人多、車多、路又彎的台三線,或是山路、羅馬公路
為什麼?
想想看就知道了


隨便舉一個例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DE5GaSWtng

(其實是不勝枚舉,影片還有很多,都是諸位重機好手自己拍的,可不是記者編的)

這傢伙真是囂張到可以, 把山路當做賽車場狂飆, 彎道逆向超車, 到了人居聚落明明有速限40KM也不減速, 耍帥不會回家耍, 他是意圖謀殺還是想自殺? 只能說是重機族的敗類!


連50c.c小綿羊在人居聚落都不會只騎40了.....您覺得呢

每天在新聞上的車禍事故有幾件是重機阿.....重機事故其實只佔了非常小的一部份...只是都被拿放大鏡看而已

重機全台灣也才1萬多台....哪能跟幾百萬台的汽車.機車比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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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7 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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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183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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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段影片
就知道為什麼很多人看到重機車出現就害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v7He3-kGfM

汽車挑釁機車固然有之
重機車在快速道路上任意超車、變換車道,甚至挑釁汽車的也不少吧

重機車....要行駛快速道路的時候,就把自己當汽車
在路上要變換車道、超車,就把自己當機車




說真的,影片中沒有什麼違規的吧,要說他們超速,我覺得他們沒有騎很快,且真的可以目測騎多快嗎?不然就請警察架三腳架,

我也沒有看到超越雙黃線的,裡面還有一段說什麼佔用雙向車道,

有那一條法律嗎?應該沒有說ㄧ邊有重機行駛另外ㄧ線道就不可以走了吧,又說重機的排氣聲音大,

原廠四缸的發出的聲音就這樣了,也是政府驗車驗過的,且,很多小綿羊的排氣管更吵吧。

反而看到汽車違規橫跨雙黃線,還有行人未依照規定穿越馬路,

如果真的要找,什麼車違規都很多啦,沒有特定重機,只不過大家都拿放大鏡看,也沒有看到記者在路上照那一些

改裝的速克達。個人覺得還是飆車族砍人那種比較可怕。這一段影片真的沒有代表什麼吧,只有看到記者一搭一唱,

自己當編劇。😀





請看影片第23秒~第27秒
兩輛重機車超車都沒有打方向燈,第二輛疑似跨越雙黃線
而且該路段是左彎道
對向來車視線不明

有沒有違規,是不是超速,每個人看完自有心證吧

其實我也知道騎重機車很帥
但是,為什麼就一定要騎那麼快?
為什麼就一定要挑彎道騎?
為什麼超車時,就一定不願意打方向燈呢?






前面我有說過了....超速通常都不是肇事的因素.....肇事的因素有9成都是因為侵犯他人路權而造成的

如果您聽不懂甚麼叫侵犯他人路權...我可以舉幾個例子讓您看看

第1....一部機車直線前進(有超速)..突然左前方的汽車往右切要右轉...機車直接撞上去.....這個例子...機車超速是肇事的主因嗎????並不是哦....肇事的主因是因為汽車侵犯機車直行的路權

第2....機車在山路上行駛.....一個右轉彎過去(有超速)...遇到有汽車逆向要超他同向的其他車...撞上去了...這時機車超速是肇事主因嗎....並不是的....肇事主因是那部汽車逆向行駛

不知道以上這2個例子您滿意嗎??????

重機會常超速是事實(50c.c都能騎到7.80了)....但是如果沒有碰到有其他駕駛侵犯重機的路權是不會發生事故的

我重申一個觀念

10次車禍9次快的古老觀念要改了....應該是10次車禍9次侵犯他人路權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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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7 18: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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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172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rvinchi (911) 所寫
台灣這種路況,玩重機=玩命😌重機很會跑但也很會讓人死


據說....開放重機以來....死亡人數比較多的是"普通重型機車"耶...而不是大型重型機車哦....您....客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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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7 00: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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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194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mprezafrank (豆豆鯊) 所寫
回應 ng009 (NG) 所寫

你不住那邊當然覺得沒什麼!!😌 換個角度如果是你
每逢六.日或假日都有幾十台重機成群結隊一直在你家前面來回呼嘯而過!
你有何感想? 😝


之前不是有人潑油

按照樓上的說法
潑油又不犯法


天阿~~~~~~~~~

甚麼時代了竟然還有人不知道潑油是犯了工共危險罪喔.........蓄意的還要加重刑期勒

難怪....還是很多人停留在10次車禍9次快的觀念裡......😰

相信我再講一件事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無照駕駛一樣屬於行政罰而已.....絕對不會影響到肇責的判決.....這個有人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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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1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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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198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opoandypopo (阿強) 所寫
在台灣"行人優先"我看在我死之前也沒辦法完全落實的。

看看人家國外的馬路,不用紅綠燈,

看到STOP的牌面不管有沒有車一定都停下確認無車後才開動,

我好嚮往有一天台灣也是這樣,

最基本的做到自己,不闖紅燈不超線,

人人都這樣守法我想意外事件會少很多很多。


當然沒辦法落實阿....因為不是每個地方都是行人優先的

在斑馬線..行人穿越道...這些地方當然是行人優先.....但是別的地方就不一定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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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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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187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yne66 (韋恩) 所寫
回應 gere640411 (Gere) 所寫
最近一再看到與重機有關的交通事故,真的都是重機的錯嗎?
還是被撞的錯?不要以自己的觀念以偏概全,客觀思考一下.
先想一想,用路人對法規的尊重,基本交通觀念的教育,騎市區
應該遵循各路段的速限,行人應該走斑馬線,我想,守法的那一
方一定不會吃虧,也不會有這麼多的傷害造成.
真的要勸大家好車慢慢開,讓人欣賞.
互相禮讓才保百年之身.

問題是走行人穿越道時,一般汽機車會禮讓行人嗎?

何況是重機,技術好的就用蛇行閃過,技術差的就肇事。


假設今天我一定要死....但是有2個選擇...我會怎選??

第1....走行人穿越道被撞死....至少你家屬還有賠償可以拿

第2....違規穿越馬路....不但你死了...你家屬還要賠償對方損失

我會選第1種~~^^


大家會選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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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9: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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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083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wh8628hwh88 (修工人的電燈) 所寫
回應 lee5751 (Hwa) 所寫
我是覺得, 在路上看到騎重機的都騎很快! 好像騎重機沒騎快會被人笑似的! 有必要嗎? 😵😵
十次車禍九次快,竟然有路人的話先慢下來又不會怎麼樣!!😇


觀念要改了........是十次車禍九次侵犯他人路權才對....^^

在"絕對路權"裡面...."被"侵犯路權的一方....超速與否將不再左右判決了....超速會變成只是行政罰..而不是肇事因素

肇事主因是"侵犯他人路權"

大家要有一個觀念~~~~~

事故發生的原因都是"侵犯他人路權"....而超速只是決定傷害的大小而已....沒有侵犯他人路權的因.將不會有超速傷害的果

祝大家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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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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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076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as2chlu (山野遊蹤) 所寫
🙂🙂

嵦................................

看來好像是行人違規未走斑馬線

重機超速


交通部是否要重新思考重機的管理方式

違規超車蛇行

又時常可聽到重機引擎發出巨大聲響

這是合法的噪音嗎?

未見有人取締

願類似事故勿再發生

祝大家行車平安



🙂🙂




通常那些排氣管在進口時政府已經收了關稅了.....店家賣出政府又收了一次營業稅....這時裝到車上怎又會變非法的了呢....這是政府該撿討的....要嘛禁止進口.....可以進口就不能限制人家不要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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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9: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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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068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c165 (富江) 所寫
前兩天在北投光明路那裡等紅燈
突然左手邊出現一台suzuki的重機(黃牌)越野車
也不知道在激動什麼,等紅燈時就一直碰碰叫
所有人都回頭看牠

綠燈一亮
這台重機馬上拖孤輪拖了有三四十公尺有了吧
x的,在鬧區耶、中午耶、假日耶、人正多耶!
萬一遇到個小鬼衝出來去撞到了

你要割爛來賠嗎?










別再有這種舊觀念了....只要衝出來的小孩是在一般路邊衝出來..不是在斑馬線上的話...那會變成這小孩的爸爸要割爛來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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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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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059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iu8708 (胖烏鴉) 所寫
回應 reder0928 (reder) 所寫
其實我也發生過類似的問題,行人闖紅燈過馬路我撞到她(對方腳骨折)
交通事故警察來做完筆錄,最後裁決是我輸~
裁決書上寫,行人不管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

按~所以,即使在快車道上,她從安全島跳下來了我把她撞倒了,就是我倒楣......
在台灣的不合理法律一堆,行人既然擁有所有的最高權限,那就不用對行人設置號誌了啊~
反正他們愛怎麼走好像都行~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157263j/3/1236529567/20040322234855/
這裡面有提到相關的案例
但特別要注意的是,只有在人行穿越道上行人才有絕對路權,也就是說,行人在人行穿越道上就算闖紅燈,他都擁有絕對的路權。
因此,法官在裁決書上寫:行人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這是不對的,是可以再上訴的,我有朋友就是不服再上訴,最後才得到正確的判決。(他在快車道撞到人,第二次判決他完全無責任,因為他未超速,且實際上生理無法反應)
因此,如果行人從快車道跳下來,只要車輛未違規(未超速、未應注意而不注意),路權絕對是屬於汽車的。


┼ 1!🙂[/quote]


其實在這種案例上.....汽車超速的部份應該只列為行政罰...不應列入肇事考量....所以說...行人違規穿越快車道..不管汽車有無超速...行人的肇責將是100%......大家過馬路要小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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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aaa666999)

2009/02/26 08: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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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055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blog.nownews.com/p100/texttype.php?type=A


大家看看吧~~

現在是強調"絕對路權"...這件案例行人已經侵犯機車的路權了....超速與否不應列入肇責的考量

所以說這件案例很有可能會像陳站長說的一樣...機車車主還能向死者家屬求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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