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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個挫冰(star65tw)

2009/05/18 1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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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15 IP 253.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兩個老人真的是出來給人家"找的"(台語)😠
真的是........最討厭這種違規過馬路的人😠
中歳頗好道,晚家南山陲. 興來每獨往,勝事空自知.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

下水道清潔工(observer)

2009/05/18 12: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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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22 IP 9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套句張瑞山的話:「一碼歸一碼」 😌
爭是不爭,不爭是爭。

Monkey-D(hwanghoni)

2009/05/18 1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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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37 IP 240.7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該還有後續報導吧!
民進黨桃園黨部也該派專人協助後續事宜吧!畢竟人是他們帶去的該負責所有參與遊行者的安全的說!😌

CTT(tedd5992)

2009/05/18 1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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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48 IP 251.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wanghoni (Monkey-D) 所寫
😌應該還有後續報導吧!
民進黨桃園黨部也該派專人協助後續事宜吧!畢竟人是他們帶去的該負責所有參與遊行者的安全的說!😌


安全的帶出也該安全的帶回+1😌

新鮮人(idiotlee)

2009/05/18 12: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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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50 IP 90.1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反正現在不管怎樣 都應該對那個比較嚴重的老先生祈福

69歲的年紀 真的經不起這麼一撞 再看看警車擋風玻璃的樣子 就知道衝撞力量一定不小!!

祝他好運 能夠康復

goethe(goethe)

2009/05/18 1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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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54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那同意別人安全的在臺北市遊行,是不是也該讓人家安全的離開台北市?

唷呼卡賓槍(mfouraone)

2009/05/18 12: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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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65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行人違規都不說自己違規在先

千錯萬錯都是開車騎車的人錯
😞
U-CAR 名人榜:1. 愛情動作片大盤商光-->跑馬地大大2. 賣瓜兼賞瓜自賣自誇-->老王大大3. 中規中矩RX娘砲車床-->機ㄟ樓大大4. 天上天下唯天鵝獨尊-->壞小孩大大5. 不知是惠聆還是草莓妹-->三寶大大6. 征服三重各地小吃攤-->woo大大7. 天真無邪清純又可愛-->卡賓槍小抵敵

秀秀的爸(chinesegigi)

2009/05/18 1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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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73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是被大卡車撞事情就簡單多了....😰

司機打個R檔 然後就賠個錢😞

jonesyeh(jonesyeh)

2009/05/18 12: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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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76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問一下

有一位台北市男議員,平頭,略胖,名字忘了

一些事發現場,怎麼常常都會在電視看到他

說話有點王世堅的風格
座駕 1995年VW GOLF 3代

自由的我(yur)

2009/05/18 1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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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77 IP 83.7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扯政治...
中央分隔島有種路樹的行車視線本來就不好...
開了一段有缺口時...有人、車 衝出來也很嚇人
所以...我是覺得中央分隔島不要種路樹比較安全
中間裝上反光的就好(高約1公尺的反光棒)
路樹種在道路最外側..也就是水溝蓋旁
517的警車撞人...大概會在台北市議會還有立法院吵上一陣子吧😩

Bigone2006(bigone2006)

2009/05/18 12: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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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379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fouraone (唷呼卡賓槍) 所寫
行人違規都不說自己違規在先

千錯萬錯都是開車騎車的人錯
😞


+1

台灣很多人都這樣~老一倍的更誇張~直接闖~永遠要車讓~在這個路段撇開遊行~我不知已經看過多少次因為閃違規的人害騎士或駕駛者發生事故~~~😡

如兩者都有錯~就都要罰~別冠上無聊的政治!!!😞

之前已有幾個行人違規穿越被撞還要賠的案例了~希望此案也是這樣辦!!!😌

Bigone2006(bigone2006)

2009/05/18 12:51:31

發文

#1031385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ur (我要自由) 所寫
不扯政治...
中央分隔島有種路樹的行車視線本來就不好...
開了一段有缺口時...有人、車 衝出來也很嚇人
所以...我是覺得中央分隔島不要種路樹比較安全
中間裝上反光的就好(高約1公尺的反光棒)
路樹種在道路最外側..也就是水溝蓋旁
517的警車撞人...大概會在台北市議會還有立法院吵上一陣子吧😩


種樹真的比較好~會降溫且空氣會比較有改善~真的有差~~~🙂

至於人車會不會衝出~已經是個人道德問題了~~~😌

油尖旺走透透(roadeat)

2009/05/18 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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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400 IP 83.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雖然行人違規
可是警車可能會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優卡是個和平的地方要打嘴砲請移往數字版

Paradise(shasking)

2009/05/18 16: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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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754 IP 243.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真的是要就事論事
但連台北市長都沒辦法以平常心看待...可見還是怕被有心人扯上政治效應

這也顯示了一個基本的問題
人民集遊的自由與用路人的路權問題

交通問題就回歸交通面,想拿來政治發酵的人其心可誅

潛水艇(e320cdi)

2009/05/18 16: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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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825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rwh (Forever) 所寫
違規...是警察在說的
被撞的人都住院了
警察怎麼說都行
就算真的違規闖紅燈好了
兩個老人是走路 不是騎車開車
能有多快
慢慢走 警察還反應不及
表示開很快很快
在人這麼多的地方本來就更該慢慢開了
還開這麼快

根本就是 蓄意的

我看是壓力太大 看遊行的人不爽 開車撞人發洩


你又知道了,你是上帝啊,你說了就算

回應 mfouraone (唷呼卡賓槍) 所寫
行人違規都不說自己違規在先

千錯萬錯都是開車騎車的人錯
😞


+1 好評奉上
一事歸一事,在真相還沒大白前
誰都沒錯,但若是行人有過失
那就依法對行人提出告訴,別動不動就是開車或騎車的人的錯
沒有因,哪來果啊
相反,若是警方肇事,也一樣依法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一事歸一事,別模糊焦點😝

雷達斌(osmcyupin)

2009/05/18 17: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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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945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事件再度提醒駕駛人,要超越停在路邊的公車或遊覽車時,請放慢車速並提高警覺。
因為總是有人選擇從車頭部位過馬路。😌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 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環保是件好事,但環保人士未必是好人。

Samuel(sungyu2)

2009/05/18 17: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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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022 IP 249.25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te (marte) 所寫
看到別人違規穿越馬路,不表示可以撞他。


這麼說有失公道,畢竟你沒在現場,新聞總是被宣染!
違規穿越快車道,那裡本來就不該會有行人會通過,忽然出現行人換作是你,也不一定閃的過!
事出突然! 回歸到一般的交通意外處裡吧!

麋鹿專車(santa)

2009/05/18 19: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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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254 IP 186.9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tar65tw (過去就算了) 所寫
這兩個老人真的是出來給人家"找的"(台語)😠
真的是........最討厭這種違規過馬路的人😠


+1
晚上開車最怕遇到冒出來的😰

DANIEL(drped)

2009/05/18 19:46:20

發文

#1032265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oowoo2 (沒有暱稱) 所寫
沒有人希望會這樣子的~~~~😌


是個不幸事件

搶救傷者為先

但是釐清責任歸屬仍是必要

過多的渲染及推測是不太需要的😌

龜0 0龜(joehwa)

2009/05/18 19:47:15

發文

#1032267 IP 251.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uu-car (憂車) 所寫
回應 idiotlee (隱夢) 所寫
馬的 標題殺人法

那邊是屬於 "遊行管制區" 警車在那邊衝撞行人 絕對是車的不對

一堆人根本不知道就在那邊靠盃...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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