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則留言

5

吃七星喝七喜(shymimg16)

2008/12/05 11:15:45

發文

#766467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台灣就是這樣 車開越大台 越是錯 不管你對還是錯 只要他受傷 她怎樣 你對 都被講成錯的 也都不想想看 自己做了什麼事 只會一昧著我受傷我就是贏 講話大聲就了不起..

Forktail(forktail)

2008/12/05 13:33:11

發文

#766777 IP 187.11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個人覺得
現在應該已經沒有搶黃燈這件事
搶黃燈是以前綠燈要變之前還會閃的時代的名詞
現在都是綠燈直接變黃燈,
距離路口近的車那有機會在停止線前剎停
所以應該是只有闖紅燈是違規
只要在紅燈前進入路口應該都不算違規

另外,大部分的路口紅綠燈也沒有淨空期
一邊變紅燈,另一邊立刻就變綠燈了.....
大家可以觀察一下

愛說話的小孩(2365521)

2008/12/05 14:42:35

發文

#766941 IP 91.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smcyupin (雷達斌) 所寫
回應 wan61040 (wan) 所寫
回應 andy01250125 (小胖-我要冒泡連連) 所寫
這篇記者寫的聞
似乎有點本末倒置
她(女學生)不闖紅燈會撞到嗎?
臺灣人總有人錯誤觀念
大車撞小車=>大車錯
就算小車錯.死了人=>還是大車錯
希望檢察官公正.
闖紅燈.錯就是錯
死了?誰叫妳闖紅燈
😝
請問有誰看過這場車禍之錄影帶或相片證明轎車不是闖紅燈
請實事求是
不要在傷口灑鹽
弄清楚事實再發言
而且記者也未交代他有看過車禍之錄影帶
😡😡😡😡😡😡

最起碼記者文章的邏輯就有問題不是?

+1🙂

旺來小黑狼(takela0104)

2008/12/08 01:28:36

發文

#771064 IP 250.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其實最近很多交通案例的判決都改以路權主義認定了
而法官的認定標準一般來說就單純的以較大的一方有沒有機會避免這次意外
要是能避免但是沒避開而發生意外
相對的就要付部分甚至是全責.反之亦然
像前幾個月有一個行人在雙向雙線道的人行道衝出來要穿越馬路
結果被車子撞死.法官判定車子沒有超速事實且沒有緩衝時間
所以判定汽車駕駛人無罪
這個結果雖然對死者及其家人很無奈甚至令人憤怒
但這就是歐美國家行之有年的路權主義之伸張
切莫再以死者為大的錯誤觀念評論事實

而遇到以擋路為樂趣的行人
小弟的作法是~換個強而有利的喇叭
然後突如其來的長按不停
要是遇到轉頭瞪我的人
我會開窗先發制人問候他...請他多注意一點
屢試不爽...

旺來小黑狼(takela0104)

2008/12/08 01:35:06

發文

#771068 IP 250.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林曉培事件雖然對方沒有兩段式左轉...錯
但是她酒駕...錯更大
法官的認定是她要是沒酒駕應該能夠避開
而她本人不也表現出絕對的誠意來彌補她的錯誤
只是媒體的渲染似乎還是讓人以為林曉培應負全責
我想這是絕對不公平的評論
讓人有一種在消費林曉培的感覺

飲料大白(kaede5032)

2008/12/08 01:54:27

發文

#771077 IP 189.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的法規似乎有比較好一點...以前我碰過一個爛情況
我記得我好像有說過...再補充一次好了

有分隔島的機車道上...我右前方10公尺左右有一個騎腳踏車的弟弟停在路邊
那時我騎的是野狼...而且因為趕回家所以速度稍微快了點,大約60KM/H
那個弟弟才過沒兩秒鐘連頭都沒有回就突然就給我打橫要回轉...
一般機車道只夠兩台機車同時並行而已...那個弟弟突然一打橫
我連閃的空間都沒有...只能把車頭往腳踏車的後輪撞才不會撞到人
弟弟原地臉碰地...而我飛了出去人滾了好幾圈才停下來
因為膝蓋先著地所以痛到站不起來...
後來有一個白目中年婦人不分青紅皂白就跑過來一直罵我
"你車騎那麼快做什麼...你知不知道你撞到人了"
(媽的...妳是白痴喔,我要是沒撞到人我會倒在地上)
那個時候我要是腳沒有傷...我肯定站起來給那個白目阿姨兩巴掌
後來到醫院之後...警察來作筆錄,做完只簡單的說了一句話
"因為你騎機車撞腳踏車...又是從後方撞上的,這樣你懂了吧"
我連回也不想回...因為那都是浪費口水而已
我有一個夢想...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 有一天...開著一輛敞篷車,走在左邊是荒漠...右邊是大海的直線道路上       無邊無盡              自由自在

笑面虎(smiletiger1220)

2008/12/08 03:35:22

發文

#771116 IP 203.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美國交通筆試有一題必考題,

概念上就是要讓你知道,當你在交通中的時候.

你基本上不能假設別人不會做出任何突然的動作,所以不管怎樣要把自己保持在安全的處境.

但是台灣人好像都弄不懂這種基本的東西,

自己要搶黃燈看到有女學生就要放慢速度,或是換線,或是鳴喇叭.

不管怎樣要把自己保持在就算她衝出馬路也要保護她的狀態,或是要保證她知道你的意圖,

結果每個人都在這時候講美國路權至上,我跟你講啦~~~

在美國任何地方(沒有人行穿越道也一樣)撞斷一個年輕人的腿,除非他是有自殺頃向,不然他後半輩子的生活費就只好請你出瞜~

嗯(woowoo2)

2008/12/08 03:51:23

發文

#771121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闖紅燈??


闖紅燈太可怕了~

容易見血!!😆

彗星撞地球(paohrj)

2008/12/08 11:45:39

發文

#771401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無論是綠燈或闖紅燈,只要你撞上行人,記住一點都是你的錯!差別在大錯和小錯。台北基隆路忠孝東路口,常看到一堆行人一派輕鬆的漫步在行人穿越道上,無視大排長龍的塞車族等待綠燈右轉,看得駕駛人一肚子火,卻又無可奈何!現在行人燈號改了,綠燈亮一半就跳紅燈,讓右轉車可以通行,雖然改善不少,但是還是有行人無視紅燈,照闖不誤,真是險象環生。類似這樣的路口行人和右轉車輛爭先搶後的路口不知凡幾,都可以仿照這個路口以改善交通,還有就是小綠人的速度加快一些,提醒行人加快腳步,不然行人會不自覺的隨著小綠人的龜爬速度過馬路,所以應改成,一開始就是慢跑,最後5~10秒變快跑,應該會有所改善才對!

旺來小黑狼(takela0104)

2008/12/09 02:14:27

發文

#773226 IP 250.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miletiger1220 (笑面虎) 所寫
美國交通筆試有一題必考題,

概念上就是要讓你知道,當你在交通中的時候.

你基本上不能假設別人不會做出任何突然的動作,所以不管怎樣要把自己保持在安全的處境.

但是台灣人好像都弄不懂這種基本的東西,

自己要搶黃燈看到有女學生就要放慢速度,或是換線,或是鳴喇叭.

不管怎樣要把自己保持在就算她衝出馬路也要保護她的狀態,或是要保證她知道你的意圖,

結果每個人都在這時候講美國路權至上,我跟你講啦~~~

在美國任何地方(沒有人行穿越道也一樣)撞斷一個年輕人的腿,除非他是有自殺頃向,不然他後半輩子的生活費就只好請你出瞜~


大大這篇文是針對小弟的嗎(因為小弟剛提及路權主義)???
如果是的話可就冤枉嚕
大大前半段的文基本上跟小弟說的是同一件東西
就是能避免而沒有避免掉.是需要付相當的責任的
有時還會被視為是故意的行為而加重處分

但是下半段的文怎麼跟我在美國聽到的不一樣...
我的了解是在不能穿越馬路處因穿越馬路被車撞到
基本上路權是屬於車子的.至於責任比例的分配就要看車子的時速....等相關的條件來決定了
如果我的認知有誤還請大大多多指正呢~

彗星撞地球(paohrj)

2008/12/09 10:46:13

發文

#773504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akela0104 (旺來小黑狼) 所寫
回應 smiletiger1220 (笑面虎) 所寫
美國交通筆試有一題必考題,

概念上就是要讓你知道,當你在交通中的時候.

你基本上不能假設別人不會做出任何突然的動作,所以不管怎樣要把自己保持在安全的處境.

但是台灣人好像都弄不懂這種基本的東西,

自己要搶黃燈看到有女學生就要放慢速度,或是換線,或是鳴喇叭.

不管怎樣要把自己保持在就算她衝出馬路也要保護她的狀態,或是要保證她知道你的意圖,

結果每個人都在這時候講美國路權至上,我跟你講啦~~~

在美國任何地方(沒有人行穿越道也一樣)撞斷一個年輕人的腿,除非他是有自殺頃向,不然他後半輩子的生活費就只好請你出瞜~


大大這篇文是針對小弟的嗎(因為小弟剛提及路權主義)???
如果是的話可就冤枉嚕
大大前半段的文基本上跟小弟說的是同一件東西
就是能避免而沒有避免掉.是需要付相當的責任的
有時還會被視為是故意的行為而加重處分

但是下半段的文怎麼跟我在美國聽到的不一樣...
我的了解是在不能穿越馬路處因穿越馬路被車撞到
基本上路權是屬於車子的.至於責任比例的分配就要看車子的時速....等相關的條件來決定了
如果我的認知有誤還請大大多多指正呢~

其實國外和台灣民情不盡相同,有時也依不同法官有不同的解釋,但是不管法律判決結果如何,造成他人的傷害或死亡,相信會一輩子難安,而且這個陰影可能一輩子揮之不去,內心的傷害不建德比外在傷害來得輕!開車時,謹記一點:無論任何狀況,你都要假設對方根本不知道你的存在。

彗星撞地球(paohrj)

2008/12/09 11:08:05

發文

#773539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曾經被一個女生開車撞到車後門,他的車頭是朝我的方向而來,一般人會認為他的眼睛和車頭是同一方向,但是我大錯特錯,他的眼睛正看著他的右方,所以當他看到我時,一口咬定我以極快的速度衝出(他對警察如是說),其實我的速度放得很慢,我以為他有看到我,這件事我當然有錯,因為我們是同時到達路口,我沒有禮讓。一開始我就希望各自"裹牛糞"但是他堅辭要我賠,後來他可能發覺警察的說法對他較不利,又自動提出和解,雖然平和落幕,我可是一肚子火,心想是他撞我,我都不計較,竟然還要我賠她?乾脆陪她-------睡!好了!😵

Maserati(hunterpc)

2008/12/09 11:15:20

發文

#773553 IP 75.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我的GP是超跑-雞皮) 所寫
回應 boat_kk (挖金係在) 所寫


幹樵也沒用啊,閃燈+喇叭+幹譙
他回頭看了一下就.........



還是繼續啊.....😠😠😠
放空檔 油門一敗
對彼此都不會造成傷害😆


錯...最傷汽油😝😝😝

Zone Axis(aaronhu)

2008/12/09 11:17:28

發文

#773557 IP 64.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unterpc (狂夢) 所寫
回應 b00449 (我的GP是超跑-雞皮) 所寫
回應 boat_kk (挖金係在) 所寫


幹樵也沒用啊,閃燈+喇叭+幹譙
他回頭看了一下就.........



還是繼續啊.....😠😠😠
放空檔 油門一敗
對彼此都不會造成傷害😆


錯...最傷汽油😝😝😝
引擎也傷😆

nick(nickhsu_tw)

2008/12/12 22:28:52

發文

#779801 IP 246.1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miletiger1220 (笑面虎) 所寫


在美國任何地方(沒有人行穿越道也一樣)撞斷一個年輕人的腿,除非他是有自殺頃向,不然他後半輩子的生活費就只好請你出瞜~


😲

小我我(chasee)

2008/12/14 11:33:46

發文

#781941 IP 250.12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服務的單位
有同事開包裹車停在路邊閃黃燈
忽然對面衝來一個逆向無駕照沒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
迎面撞上
當場死亡
同事臨停的位置是白線內
但對方家長一來就喊500萬
這不就是現在的社會嗎
只看到別人的過錯...
默哀

↖(^ω^)↗(sooxies)

2008/12/14 11:37:59

發文

#781948 IP 83.7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oowoo2 (~~~) 所寫
闖紅燈??


闖紅燈太可怕了~

容易見血!!😆

woo大 好色!
😊😊😊😊










碧血洗淫槍剛好!
小弟存錢想買車 相中三菱的Lancer 選了最俗的白色 改成土炮E.V.O 重音喇叭自其樂 還有尾管會顏射 西施見了笑呵呵 没錯我是大台客

王三寶(suzuki8899)

2008/12/14 11:49:40

發文

#781976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ooxies (玩畢知深) 所寫
回應 woowoo2 (~~~) 所寫
闖紅燈??


闖紅燈太可怕了~

容易見血!!😆

woo大 好色!
😊😊😊😊
碧血洗淫槍剛好!


跑馬大是蹺腿達人,WOO大是無名達人,百面大是貼圖達人, 三秒大是床上3秒達人,水蛙大是吃鳥達人, 五花肉團是最新優卡拉賽達人(無罪大&挖金深大&肉男大) 我是草莓達人。

小灰鴨(hijidealuna)

2008/12/14 22:38:29

發文

#783036 IP 75.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hasee (老郵差) 所寫

我服務的單位
有同事開包裹車停在路邊閃黃燈
忽然對面衝來一個逆向無駕照沒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
迎面撞上
當場死亡
同事臨停的位置是白線內
但對方家長一來就喊500萬
這不就是現在的社會嗎
只看到別人的過錯...
默哀

我聽到的案例是,我姐她同事的老公,某天夜裡在屏鵝公路上駕駛時,車子莫名地被一台酒駕且沒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撞上,結果對方掛點,而現在對方的家屬要求賠償800萬,雖然有目擊證人,可以證實肇責完全不在他們身上,但刑事雖可免,民事應該逃不了,現在夫妻倆都很頭疼賠償金的問題...沒辦法!誰叫台灣是個不論是非對錯的社會。
由於龍將權力賦予野獸,因此龍受到眾人的崇拜。野獸也受到眾人的崇拜。 人們如是說:「有誰能像野獸一般?有誰能挺身與野獸為敵?」

艾利克斯 蘇(i5100346)

2009/02/10 05:42:39

發文

#869193 IP 204.1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aronhu (Zone Axis) 所寫
回應 osmcyupin (雷達斌) 所寫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01/69/1ae7s.html
如果轎車搶黃燈,那表示女學生應該闖紅燈摟?
恩恩 😆


當然不是吧
熱門新聞
Maserati總代理臺灣蒙地特別爭取Levante GT Performance最終配額,交付給首位臺裔NBA球星、新北國王隊選手林書豪。
Volkswagen勞資雙方談判尚未有確切結果,但近日外媒報導指出事情可能有轉機,原定關廠計畫有望延宕到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