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開始實施,臺北市將於2處地點試辦「機車與大重機共用格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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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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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下稱停管處 ) 表示,為提升停車空間使用效率、維持停車秩序與改善違停現象,研擬「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機車格位」試辦計畫,並提報交通部於 3 月 14 日核定試辦計畫,同時將正式於 113 年 4 月 1 日起,於杭州南路 1 段 24 號 ( 交通部會議中心前 ) 及徐州路 2 號 ( 臺大護理學院前 ) 等 2 處地點進行試辦。

在前述試辦地點會設置專用標誌牌面,牌面上會有機車與大重機共用圖示,並標示「普通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字樣,讓使用者可以分辨該區域為機車與大重機共用停車位區域,未來共用格位內每輛大重機收費費率均比照現地路段機車費率計算,以減少大重機使用族群停車費率負擔。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為提升停車空間使用效率、維持停車秩序與改善違停現象,研擬「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機車格位」試辦計畫,並提報交通部於 3 月 14 日核定試辦計畫,同時將正式於 113 年 4 月 1 日起於臺北市兩處實施。

停管處表示,依據交通部公路局車輛領牌數統計資料,查詢登記於臺北市之大型重型機車截至 113 年 1 月底止,已有 2 萬 9,536 輛 ( 含紅牌大重機 1 萬 4,047 輛、黃牌大重機 1 萬 5,489 輛 ) ;停管處提到,其停車需求日益殷切,除作為休憩使用外,部分大重機亦兼具通勤功能,致時有大重機違規停放於機車停車格,或 1 大重機停放 1 汽車位遭人詬病浪費空間等問題,爰此提報試辦計畫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實施計畫內容。

停管處提到,其停車需求日益殷切,除作為休憩使用外,部分大重機亦兼具通勤功能,致時有大重機違規停放於機車停車格,或 1 大重機停放 1 汽車位遭人詬病浪費空間等問題,爰此提報試辦計畫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實施計畫內容。
廣  告

停管處表示,試辦期間將持續蒐集使用者及各界意見併予納入評估,並檢討修改相關內容或措施後,再將試辦成效提報交通部作為修正相關規定之依據。未來試辦區域內的使用者繳納停車費時,會有意見回饋表單的 QRCODE 可以掃描,停管處呼籲使用者可以踴躍提供使用意見,藉以檢視試辦成效及對後續法規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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