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悚!騎士逆向直撞亡 家屬求償駕駛喊冤
宣導交通事故影片乃是身為假吉翁總帥的作風,促進交通宣導就是為了能讓人類能在交通安全上能更加進化。也因此使出在激烈的手段也在所不惜。
應該要叛逆向的機車騎士賠償小貨車的修車費吧
放棄TOYOTA、割捨K7 V6 2.7,新購MONDEO,兼開740、X5,偶而開ix35 4WD
今天早上也碰到一個類似的,逆向左右大角度卡普進來後轉不過切到我的車道來
我只來的及緊急煞停,還好對方也閃過了,不然.......😰😰
我只來的及緊急煞停,還好對方也閃過了,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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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如何注意?怎麼算過失😵 | |||
算!!!
只要車子有在動,發生車禍,就ㄧ定有過失
除非車子是靜止的狀態下,且沒有違規停車,就沒有過失的問題
記得幾年前有位網友有獻聲說法,我還沒找到該篇文章
也類似一樣的狀況,只是對方受傷而以
主要的重點在於,發現對方逆向時,距離他多遠?當時車速?有沒有減速的動作(甚至煞停)?
如果在發現對方逆向時,有減速也有警示,那麼責任會比較輕(依然會被警察以過失傷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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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只要車子有在動,發生車禍,就ㄧ定有過失 除非車子是靜止的狀態下,且沒有違規停車,就沒有過失的問題 記得幾年前有位網友有獻聲說法,我還沒找到該篇文章 也類似一樣的狀況,只是對方受傷而以 主要的重點在於,發現對方逆向時,距離他多遠?當時車速?有沒有減速的動作(甚至煞停)? 如果在發現對方逆向時,有減速也有警示,那麼責任會比較輕(依然會被警察以過失傷害移送) | ||||||||||||
之前朋友晚上開車在內車道行駛,一位酒醉男子從分隔島的樹叢裡蹦出來,朋友根本連煞車都來不及就撞上了
一樣是過失殺人,保險賠之外自己又花了一百多,車子不想繼續開賤價賣掉😇😇
其實也是很無奈,因為只要死人就是公訴罪
不管什麼原因死的,只要不是自殺結案,就一定要有人買單。(找不找得到人另說)
但是起訴以後檢察官怎麼求刑,法官怎麼判決
就真的只能祈禱不要遇見恐龍了。
至少上次那個小偷被退伍陸戰隊員勒死的案子我覺得判的還算合理。
私以為這種逆向的其實警察乾脆應該用自殺來結案...😌
不管什麼原因死的,只要不是自殺結案,就一定要有人買單。(找不找得到人另說)
但是起訴以後檢察官怎麼求刑,法官怎麼判決
就真的只能祈禱不要遇見恐龍了。
至少上次那個小偷被退伍陸戰隊員勒死的案子我覺得判的還算合理。
私以為這種逆向的其實警察乾脆應該用自殺來結案...😌
>黨國遺毒的律法 真是禍害....................😌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 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Designated Hitter
😠
台灣的恐龍法官應又會以「應注意而未注意」判賠部份肇責
台灣的恐龍法官應又會以「應注意而未注意」判賠部份肇責
恐龍法官以之前的先例判決來說的話
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過失殺人
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過失殺人
逆向行車是很可惡沒錯, 但法律上應該 "罪不及死" 吧 (當然也可以修法成唯一死刑啦) ?
我們可以思考一下, 如果一個人逆向行車, 每個人都可以 "故意" 撞死他而不用負任何責任, 這樣好嗎 ?
那如果是 "不小心" 撞死他呢 ?
是的, 程度上有所不同, 而故意或過失, 基本上就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責任百分比了, 也就是雙方做了多少的努力防止這件事的發生..... 例如有無踩煞車, 有無閃避 (如果反應時間夠的話)..... 有無超速等等... 要看當時狀況而定 (case by case)
人命關天, 這位駕駛很倒霉, 但起訴不見得會被判刑啊....
我們可以思考一下, 如果一個人逆向行車, 每個人都可以 "故意" 撞死他而不用負任何責任, 這樣好嗎 ?
那如果是 "不小心" 撞死他呢 ?
是的, 程度上有所不同, 而故意或過失, 基本上就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責任百分比了, 也就是雙方做了多少的努力防止這件事的發生..... 例如有無踩煞車, 有無閃避 (如果反應時間夠的話)..... 有無超速等等... 要看當時狀況而定 (case by case)
人命關天, 這位駕駛很倒霉, 但起訴不見得會被判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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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車是很可惡沒錯, 但法律上應該 "罪不及死" 吧 (當然也可以修法成唯一死刑啦) ? 我們可以思考一下, 如果一個人逆向行車, 每個人都可以 "故意" 撞死他而不用負任何責任, 這樣好嗎 ? 那如果是 "不小心" 撞死他呢 ? 是的, 程度上有所不同, 而故意或過失, 基本上就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責任百分比了, 也就是雙方做了多少的努力防止這件事的發生..... 例如有無踩煞車, 有無閃避 (如果反應時間夠的話)..... 有無超速等等... 要看當時狀況而定 (case by case) 人命關天, 這位駕駛很倒霉, 但起訴不見得會被判刑啊.... | |||
你的論點是站在逆向行車的那個人來說
反過來說呢?
貨車駕駛有沒有可能會因為車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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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論點是站在逆向行車的那個人來說 反過來說呢? 貨車駕駛有沒有可能會因為車禍死亡 | ||||||||||||
法官會引用天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判苦主小貨車司機賠償死者家屬
有缺錢的可以學起來,靠,沒天理
放棄TOYOTA、割捨K7 V6 2.7,新購MONDEO,兼開740、X5,偶而開ix35 4WD
於
2016/06/01 02:57:38
發文
幹他媽的廢物立委跟政府官員
整天在那裏打嘴砲,這種攸關民眾安全與自身權力的法案都沒修改。
是只會在議堂上打砲坐愛喔? 😞
不屈的精神與追求勝利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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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是很無奈,因為只要死人就是公訴罪 不管什麼原因死的,只要不是自殺結案,就一定要有人買單。(找不找得到人另說) 但是起訴以後檢察官怎麼求刑,法官怎麼判決 就真的只能祈禱不要遇見恐龍了。 至少上次那個小偷被退伍陸戰隊員勒死的案子我覺得判的還算合理。 私以為這種逆向的其實警察乾脆應該用自殺來結案...😌 | |||
只要死人就是公訴罪??
別誤導人了... 根本沒這回事... 😞
轉貼騎士闖紅燈撞死 肇事司機判無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618/36615132/
應注意卻未注意小於法律不能強人所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618/36615132/
應注意卻未注意小於法律不能強人所難
無欲無求
台灣瘋子真多
昨天開南迴要過台東在轉彎處還差點撞到一輛開倒車的廂型小貨車咧
昨天開南迴要過台東在轉彎處還差點撞到一輛開倒車的廂型小貨車咧
可不可以主張來不及反應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