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飆騎給警追 少女撞違停車身亡
拍照舉發又不能確定無照😌
天天要練球
家長也須負責~~~
😇
😇
常常發現這類的新聞😌
未成年騎啥車,這些恐龍家長該打屁股😌
未成年騎啥車,這些恐龍家長該打屁股😌
家長才需要負責
Mr. Hello 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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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才需要負責 | |||
+1😌
於
2013/09/05 17:12:23
發文
於
2013/09/05 17:12:23
發文IP 239.254.*.*
[驚訝] 常經過的路線... [很悶] [無辜] [嘆氣]
於
2013/09/05 17:14:56
發文IP 239.254.*.*
[驚訝] 常經過的路線... [很悶] [無辜]
家長是應該付最大責任... [嘆氣][嘆氣]
於
2013/09/05 17:15:23
發文IP 239.254.*.*
[驚訝] 常經過的路線... [很悶] [無辜]
家長是應該負最大責任... [嘆氣][嘆氣]
家長是應該負最大責任... 😌😌
車壞了還可以修,人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於
2013/09/05 17:21:16
發文
R.I.P
不曉得要說些甚麼..
不管有照無照,請戴安全帽。😌
不屈的精神與追求勝利的渴望
R.I.P 😌
攔檢不停的原因很多還沒追到誰曉得他是沒駕照心虛還是怎樣
攔檢不停的原因很多還沒追到誰曉得他是沒駕照心虛還是怎樣
老闆眼光~老闆眼光~好似好似星星發光
警方逕行舉發需要舉證,像是照相或錄影
如果沒辦法照相或錄影才會追上去攔查
如果沒辦法照相或錄影才會追上去攔查
應該要先罰家長
因為縱容才會造成今天的結果
因為縱容才會造成今天的結果
少女200公尺外出「撞」況
家屬質疑,少女撞車與警方追捕有關,因警方追逐範圍,橫跨苓雅警分局福德所、凱旋所及新興警分局中正三所的轄區。法界人士指出,兩名少女只是未戴安全帽、闖紅燈,並非窮凶惡極之徒,「警方大可逕行舉發,有必要追成這樣嗎?」
家屬質疑「警」追不捨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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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怎麼不質疑自己小孩沒教好
未成年騎車還不戴安全帽?
為什麼法律要規定成年才可以騎車,騎車要戴安全帽?
那是為了騎士的生命和他人得公共安全耶
雖然死者為大
但我還是要說
這種無照又沒戴安全帽的
三好加一好啦~
沒事跑給警察追幹嘛?
改天說不定通輯犯跑給警察追
自己撞死
家屬還要去要求國賠咧
通緝犯家屬:警方追幹嘛~不要追就不會撞死了嘛
但我還是要說
這種無照又沒戴安全帽的
三好加一好啦~
沒事跑給警察追幹嘛?
改天說不定通輯犯跑給警察追
自己撞死
家屬還要去要求國賠咧
通緝犯家屬:警方追幹嘛~不要追就不會撞死了嘛
我的女兒很乖,很孝順,是一個好小孩,一定是朋友帶壞的
不然就是你們警察執法過當😠😠😠
不然就是你們警察執法過當😠😠😠
士為知己摺紙,女為悅己整容
看這種事件就知道家長是啥德性了
完全不意外
😌😌😌
完全不意外
😌😌😌
於
2013/09/05 23:23:2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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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在對你吠時,你就要像列火車一樣不為所動
樂色😌
You own a car, not the road
我才不會同情,這些小屁孩影響了我的生活品質
警鳴笛緊追1.2公里放棄
〔記者黃建華、黃敦硯/綜合報導〕沒有駕照的15歲林姓少女,前晚騎車載13歲黃姓少女,兩人未戴安全帽又闖紅燈,被苓雅警分局福德所員警攔檢又沒停,警用機車鳴笛追逐1.2公里後,欲放棄追逐,少女的機車卻在兩百公尺外撞上違停休旅車,林姓少女不治,黃姓少女重傷。
少女200公尺外出「撞」況
家屬質疑,少女撞車與警方追捕有關,因警方追逐範圍,橫跨苓雅警分局福德所、凱旋所及新興警分局中正三所的轄區。法界人士指出,兩名少女只是未戴安全帽、闖紅燈,並非窮凶惡極之徒,「警方大可逕行舉發,有必要追成這樣嗎?」
家屬質疑「警」追不捨過當
苓雅警分局高層昨私下向媒體說,警方與少女機車至少相距140公尺,傾向認為「執法應無違反比例原則」;但警政署表示,根據「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若屬單純交通違規,經制止攔檢不停,應避免追車,以免引發危險,只要逕行舉發即可。究竟是警方窮追不捨釀禍?還是少女自己失控?檢警正調查中。
前晚9點多,高市苓雅區福德二路、建國一路口,突然響起警笛聲響,警笛聲一路來到中正一路、凱旋一路口;不久,新興區中正二路、和平一路口就傳出「砰」的一聲,林姓高一少女騎乘的機車,突然撞上停放在「日盛當舖」前紅線違停的休旅車,機車車頭嚴重毀損,林姓少女與後座的黃姓國二少女瞬間彈飛,倒地重傷,後方楊姓女騎士(32歲)閃躲不及,也摔車受傷。
苓雅警分局福德所員警隨後到場,通報119,林姓少女因顱內出血而傷重不治,黃女、楊女都有骨折。
違停的22歲陳姓休旅車駕駛供稱,他下車約30秒聽到巨響,看到兩名少女的機車撞上休旅車,事故前有聽到警笛聲,不久後福德所員警騎機車到場。
意外發生後,新興警分局與交通大隊調閱沿路道路監視器調查,強調「人命關天,絕不會官官相護!」據透露,初步勘查監視器,少女撞車後約10秒,福德所警用機車抵達,雙方的車距有待調查。
福德所私下向媒體聲稱,當晚在福德二路、建國一路口見兩少女未戴安全帽又闖紅燈,攔查未停才追緝;但在中正一路及凱旋一路的「國慶加油站」,見追不上少女的機車,就放棄鳴笛追逐,後來駛經中正、和平路要回福德所,途中發現兩少女發生車禍,遂下車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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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雖然不對,但也不是罪大滔天到需要扛起人命的程度
錯還是少女錯最多
可是台灣的法律、媒體、恐龍家長
都是變態等級的
現在看來都要給違停的駕駛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