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G貼的位置限制可能是因為eTag擴充應用
不一定是因應以後可能出現的停車場進出感應收費啊。🙂
也有可能是以後國道改成在匝道口感應紀錄里程,不是每個匝道都有辦法架設門型橫桿,所以可能會在匝道右側架設感應器..........😆😆😆(完全亂猜)
也有可能是以後國道改成在匝道口感應紀錄里程,不是每個匝道都有辦法架設門型橫桿,所以可能會在匝道右側架設感應器..........😆😆😆(完全亂猜)
你的選擇,你別後悔。
| |||
限制位置不就代表技術落後😝 | |||
遠通:
但是..要我一次就做到好..
限制位置,影像軟體才能判斷有沒有貼........😆
「我問你,他是被幾架敵機打落的?
伊旺.高尼夫不可能在單打獨鬥的情況下被打敗的..............」
前檔隔熱紙含金屬成分不能貼在駕駛室內的擋風玻璃,那麼是不是可以貼在擋風玻璃的外側,現在規定貼在大燈實在很難接受。
| |||
限制位置,影像軟體才能判斷有沒有貼........😆 | |||
😲😲
小光大大的意思是, 車牌辨識系統負責扣款,
eTag 貼片辨識(微波或影像辨識)負責折扣,
沒感應到或沒看到有貼 eTag 貼片就沒有折扣.
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 ||||||||||||
😲😲 小光大大的意思是, 車牌辨識系統負責扣款, eTag 貼片辨識(微波或影像辨識)負責折扣, 沒感應到或沒看到有貼 eTag 貼片就沒有折扣. | ||||||||||||
不....我只是單純的"虧"遠通。😇
「我問你,他是被幾架敵機打落的?
伊旺.高尼夫不可能在單打獨鬥的情況下被打敗的..............」
貼在前檔右下方,如果下雨時雨刷剛好刷過,產生干擾,不知道要算誰的問題,貼右上方很多車子雨刷刷不到,比較不會干擾.
| |||
限制位置,影像軟體才能判斷有沒有貼........😆 | |||
應該不是理由,因為晚上頭燈型的會開大燈,CCD沒法子感測那麼好的.
| |||
不一定是因應以後可能出現的停車場進出感應收費啊。🙂 也有可能是以後國道改成在匝道口感應紀錄里程,不是每個匝道都有辦法架設門型橫桿,所以可能會在匝道右側架設感應器..........😆😆😆(完全亂猜) | |||
在匝道口感應只會感應進出共2次,失敗造成的收費錯誤修正會較難,而在交流道間設置,全線都會感測,失敗造成的錯誤修正會較易,遠通應該是不會那麼笨的,而且國道上都有國公局的網路可以用,而且國道較不易淹水,而匝道口有網路裝置問題及淹水問題,同樣的,遠通應該也不會那麼笨的.
| |||
********************************新聞有報到********************** 前擋玻璃型eTag黏貼位置移動:原前擋玻璃型eTag黏貼位置為前擋玻璃中央,有許多用路人反應,該黏貼位置會影響車輛外觀視覺感受;且前擋玻璃中央,部分用路人原已擺設相關車內電子設備(GPS&行車紀錄器等)。故向遠通電收建議,前擋玻璃型eTag是否可以不要黏貼於擋風玻璃中央。 遠通電收聆聽了解民意後,內部立即進行實驗與測試,蒐集用路人使用車內電子設備型態,同時以降低外觀視覺影響為目標,進行前擋玻璃型eTag黏貼位置測試與實驗,測試後發現,黏貼於「擋風玻璃副駕駛座前方」的位置,並不影響eTag系統偵測,同時也可滿足用路人需求。故即日起,前擋玻璃型eTag黏貼位置將一律全面移動至「副駕駛座前方前擋玻璃」,同時考量位置統一與未來eTag擴充應用,車頭燈型eTag也一併更動至「副駕駛座前方車燈」 。遠通電收表示,此黏貼位置均已經過嚴格的測試,用路人無須擔心扣款問題。 ******************************************************************* 如果是感應器是裝在交流道間,感應器應該會裝在車道上方,ETAG貼在前檔上方應該會感應更好,可是遠通還是強制要求貼在前檔右下方. eTag擴充應用可能是停車場,入口上方多有升降桿,感應器可能裝兩旁機會較高. 有可能遠通是為了如此? | |||
找到一則相關新聞
東森新聞 – 2012年3月26日 上午8:40
刷卡搆不到?!北市停車場研擬引進eTag
不少駕駛朋友進出停車場時,可能都有「手不夠長」的困擾,因為沒有抓好距離,得要伸長手或是開門下車,才能順利刷卡進出,相當不方便。因此,北市府停管處已經研擬未來可能引進eTag感應架,當作停車收費設備。
一進入停車場,真的好尷尬!因為距離沒算好,得打開車門才能成功抽到停車卡,還有這位先生,也是因為車停太遠,抽不到,連身體都得探出車外。要停個車,手不夠長的窘境,可能你也碰過,不過未來這樣的景象可能不再出現,因為北市府打算引進eTag,當作停車收費的設備,就像往後在高速公路的感應門架一樣,所有停車場出入口將設置感應器,車輛經過,只要偵測到車上的eTag,柵欄就會自動升起,同時計算停車費,駕駛再也不用伸長手取票。
北市府停管處處長張哲揚:「因為悠遊卡接觸的距離最多是六公分,我們有一些地下場因為空間比較少。」只是北市府還得觀察明年高速公路etag全面上路後的使用狀況,最快也得等兩年,駕駛人才能享用這種快速又便利的新措施。
先推感應能力不足版~等到以後裝機人數夠了~再推無感應位置問題的能力正常版..然後要收費用..就能撈一筆了..不愧是台灣官商勾結最強者!😆
| |||
限制位置不就代表技術落後😝 | |||
限制位置,被限制的是消費者,擴充應用賺錢的是遠通,對遠通來就賺錢技術可以考慮很週全的.
問題出在高公局要護行遠通的行為多久,ETAG合約扣錢應該只限高速公路公路收費,停車收費部份高公局也是管不著的,合約也不能被非法擴充.
可以貼保險桿嗎?😇
同是天涯愛車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於
2012/08/09 15:23:21
發文IP 164.239.*.*
ETAG貼的位置限制越來越嚴了,為eTag擴充應用利益,不讓人自行貼了.台北市政府如果以後圖利廠商,監察院應該要查一查.
約只限高速公路收費,不含擴充應用的.
於
2012/08/09 15:23:59
發文IP 164.239.*.*
ETAG貼的位置限制越來越嚴了,為eTag擴充應用利益,不讓人自行貼了.台北市政府如果以後圖利廠商,監察院應該要查一查.
遠通的合約只限高速公路收費,不含擴充應用的.
遠通的合約只限高速公路收費,不含擴充應用的.
烏來停車場 eTag付費挨批.
有官員已經非法將遠通的利益範圍擴充了,原來ETC BOT只能高速公路收費,擴充成含停車場收費了.有侵佔罪的問題.
ETAG以後貼要收費,是消費者付的錢,怎麼會變成遠通的資產了,應該是公共財才對,ETAG資料不應遠通私有.
有官員已經非法將遠通的利益範圍擴充了,原來ETC BOT只能高速公路收費,擴充成含停車場收費了.有侵佔罪的問題.
ETAG以後貼要收費,是消費者付的錢,怎麼會變成遠通的資產了,應該是公共財才對,ETAG資料不應遠通私有.
我的貼擋風玻璃右下角(車內)
要和諧ㄚ
於
2012/11/24 18:34:52
發文
於
2012/11/24 18:34:52
發文IP 239.255.*.*
[quote=c13wcl (小隆)]烏來停車場 eTag付費挨批.
有官員已經非法將遠通的利益範圍擴充了,原來ETC BOT只能高速公路收費,擴充成含停車場收費了.有侵佔罪的問題.
ETAG以後貼要收費,是消費者付的錢,怎麼會變成遠通的資產了,應該是公共財才對,ETAG資料不應遠通私有.[/quote]
電子收費本來就有擴大使用範圍的規劃,是有人把好牌打爛了.....
於
2012/11/24 18:56:50
發文IP 239.255.*.*
[quote=c13wcl (小隆)]烏來停車場 eTag付費挨批.
有官員已經非法將遠通的利益範圍擴充了,原來ETC BOT只能高速公路收費,擴充成含停車場收費了.有侵佔罪的問題.
ETAG以後貼要收費,是消費者付的錢,怎麼會變成遠通的資產了,應該是公共財才對,ETAG資料不應遠通私有.[/quote]
電子收費本來就有擴大使用範圍的規劃,只是有人把好牌打爛了.....
| |||
烏來停車場 eTag付費挨批. 有官員已經非法將遠通的利益範圍擴充了,原來ETC BOT只能高速公路收費,擴充成含停車場收費了.有侵佔罪的問題. ETAG以後貼要收費,是消費者付的錢,怎麼會變成遠通的資產了,應該是公共財才對,ETAG資料不應遠通私有. | |||
電子收費本來就有擴大使用範圍的規劃,只是有人把好牌打爛了.....
綠螘新醅酒 紅泥小火爐 烤隻乾魷魚 淺酌好良伴
01上前陣子有人說中科台積電某廠停車場在推etag,大家先去抵制台積電跟這大家反的無良遠通合作吧...
看是要放空還是說服裡面人離職...以示抗議
看是要放空還是說服裡面人離職...以示抗議
當初遠通要申請etc就是看中電子錢包,所以死要用obu+卡,只是偷雞不著蝕把米,obu造成全民不爽,電子錢包沒望。
到底交通部這齣爛戲要如何強逼民眾就範,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這個穩賺不賠的生意,當初何必BOT?
到底交通部這齣爛戲要如何強逼民眾就範,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這個穩賺不賠的生意,當初何必BOT?
前擋玻璃型eTag黏貼位置移動:原前擋玻璃型eTag黏貼位置為前擋玻璃中央,有許多用路人反應,該黏貼位置會影響車輛外觀視覺感受;且前擋玻璃中央,部分用路人原已擺設相關車內電子設備(GPS&行車紀錄器等)。故向遠通電收建議,前擋玻璃型eTag是否可以不要黏貼於擋風玻璃中央。
遠通電收聆聽了解民意後,內部立即進行實驗與測試,蒐集用路人使用車內電子設備型態,同時以降低外觀視覺影響為目標,進行前擋玻璃型eTag黏貼位置測試與實驗,測試後發現,黏貼於「擋風玻璃副駕駛座前方」的位置,並不影響eTag系統偵測,同時也可滿足用路人需求。故即日起,前擋玻璃型eTag黏貼位置將一律全面移動至「副駕駛座前方前擋玻璃」,同時考量位置統一與未來eTag擴充應用,車頭燈型eTag也一併更動至「副駕駛座前方車燈」 。遠通電收表示,此黏貼位置均已經過嚴格的測試,用路人無須擔心扣款問題。
*******************************************************************
如果是感應器是裝在交流道間,感應器應該會裝在車道上方,ETAG貼在前檔上方應該會感應更好,可是遠通還是強制要求貼在前檔右下方.
eTag擴充應用可能是停車場,入口上方多有升降桿,感應器可能裝兩旁機會較高.
有可能遠通是為了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