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da車廠賣瑕疵雅哥給我,全家險些出人命,相關人員推託諉責
轉貼黎姓車主的購車經驗(請耐心看完)<br><br>Honda車廠賣瑕疵雅哥給我,全家險些出人命,相關人員推託諉責<br><br>你們相信嗎?九十年一月剛買的全新Honda Accord 雅哥2000 cc,買回來後居然狀況不斷,還常常熄火。四月清明時,一家三口差點命喪往金山掃墓的路上。車廠相關人員卻推託遮掩, 請問天理何在?消費者權益何在?<br>九十年一月 我們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Honda永和中山路一段177號永和展示中心,以七十餘萬元的代價購買一輛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全新Honda Accord雅哥2000c.c.精裝車(綠色、出廠日期89年12月28日)。並於九十年元月十二日前往南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北縣分公司領取新車,沒想到買回來當天隨即發現駕駛座上的電子鐘數字無法正常顯示(會亂跳),於是要求sales更換;sales說因為是新車,駕駛座的電子面板不宜隨意拆裝、更動,以免造成其他損壞,要我們忍耐接受先觀察以後再說。之後隔天正值天雨,打開雨刷後發現噴水孔竟然無法噴水。打電話詢問Sales,Sales表示噴水孔堵住,要我們以針頭自行戳一戳即可,結果我照做卻依然無效,折騰數日後牽回原廠檢查,才發現原來是管路根本沒接;這期間我發現我對該車的滿意度正下滑中,加滿第一桶汽油尚未開完,約300多公里時,我發現該車有時會產生劇烈震動、有時慢速時會紅綠燈停車時在N檔或D檔時有抖動現象,隨即再次向Sales反應此問題,Sales答稱該車注重操縱性能故底盤較硬所以震動較大。<br>一千公里保養:元月二十日因車子已開877公里,時值即將過舊曆年,便提前赴該公司保養愛車,並向該保養廠維修技師反應車子有震動問題請其檢查,未料無法查出原因,稱一切正常。<br>數日後:期間震動仍不斷,且引擎噪音亦開始產生,便向Sales再次反應,Sales和我試乘後仍稱震動乃屬正常,且引擎噪音屬加速之正常現象,我越想越不對便再赴該廠要求更換時鐘,並請技師檢查震動原因及噪音問題,經技師試車及檢查後仍認為正常。試問新車開不到一千公里,即發現行駛中車子的震動變大,尤其是慢速及停車等紅燈時;同時引擎的噪音也變得比較大,該車廠無法查出原因,竟然認為可能是我們自己神經過敏。<br>九十年三月 某天自己打蠟時,發現在車體近後照鏡的基底部,一個不可能撞到的地方,居然莫名其妙的開始有油漆剝落現象,並隨即向Sales反應,期間引擎抖動、車身震動及噪音越來越嚴重,亦已向Sales反應3、4次,但Sales皆認為正常;且我亦發現冷卻水箱竟然會自己減少,迫使我每天須檢查水箱水且約每週須添加一大桶。 <br>九十年四月三~四日 車子牽回原廠作例行性五千公里保養,再次向Sales及保養廠技師說明噪音及震動問題,且冷卻水會減少,請其詳細檢查,四月四日晚上將車子取回,該公司稱一切正常,我開回家後便將車停妥及未再開動。<br>九十年四月五日 早晨欲開車去掃墓並參加法會,結果發現車子發不起來。Honda的0800扥吊服務電話,一直打不通;之後好不容易接通了,響了近五分鐘,才聽到一個小姐慵懶的聲音,連絡幫我們把車拖吊至服務廠,前後已經折騰了3小時,四月六日該車廠技師檢查卻未查出原因。<br>九十年四月七日 由於急於掃墓詢問該廠車子是否修好,該公司竟然說由於今天天氣較冷,故早上發不起來,試問一部才剛開五千公里不滿三個月的新車,在攝氏約20度的氣溫下發不起來是正常的,那麼該廠的車子是不是在冬天一律無法開?接近11點時該公司表示車子已修好可以開車了。於是,我載著老婆和不滿三歲的兒子前往領車,就在離開該公司約10分多鐘,車子行經基隆路時,即發現整個車子會明顯劇烈搖晃,隨即緊急連絡該公司,該廠技師表示請我於四月九日再將車開回該公司檢查,怎料在前往金山的路上,途中儀表板的區間里程表突然自己歸零(原來顯示300多公里)。由萬里往金山山路上我便發現車子加速遲緩,為避免危險,隨即靠外側車道行駛,就在一個大彎道後的下坡路段,車子突然熄火,整個車子劇然下衝,腳踩煞車完全失靈(後來據原廠的技師自己說,該廠車子原本的設計就是在車子熄火時,腳煞車無法作用)。在車上的一家三口驚惶失措,車上三歲的小孩嚎啕大哭;我將排檔趕緊排入低速檔,並將手煞車拉起來時,車子已衝臨山崖邊。還好當時車子不多,在車子剎然停住時,未被後來的車子追撞。在驚魂甫定後,通知該公司前來處理。<br>九十年四月八日該公司表示車子須詳細檢查,在車子修復之前願意借一台Civic試乘車給我們開。在我們心生感激接手試乘車之際,該公司竟然拿了一張切結書要我們簽字,上面寫道要我們負一切保管之責,這段期間不僅除了違規罰單外,車子的一切損失等,都要我們負完全的責任。試問如果因為違規罰單或蓄意肇事我理所當然應該負責任,但是如果車子停在外面被別人惡意破壞、刮傷或偷竊,也要我們賠償就太不合理了。自己剛買的新車一再熄火,無車可開已經一肚子火,車廠毫無誠意的借車方式,實在令人難以接受。<br>九十年四月九日 該分公司的經理通知我們到現場,見到從油箱抽出來的油有大量沉積物、雜質及分層的水。該經理一口咬定是我們自己去加柴油或地下油行的油所致,這種愚蠢的推斷簡直令人難掩怒氣。試問有哪個笨蛋在花了七、八十萬買了台新車後,為了省一點點錢去做這種傷害車子及威脅自己安全的事?直至我們找出加油的發票證實所加的是無鉛汽油,並表示如果該公司認為該加油站油品有問題,可一同前往加油站調閱該日錄影帶,去查證是否我加油時之前、後車輛也有同樣情形,該經理才立即改口說油中的沉積物及雜質可能是日積月累所造成,試問如此說來豈不全台灣的加油站都有問題,且即使如此損壞車輛一定不只我一台,更何況我是新車,那其他車輛再他所謂的日積月累下豈不是早就損壞了,更何況我從買車迄今加油幾乎均為中油公司加油站的油品(有發票為證,還好從第一桶油迄今均未將發票丟棄,否則該公司又不知要如何狡賴)。隔日,該廠技師將油箱拆下並將油漏出後,檢視油箱才發現油箱表面有附著雜質,漏出來的油亦發現底部有大量沈澱物,而就是這個沈澱物致使噴油嘴堵塞,造成引擎熄火,我從頭到尾將我買車子迄今所遭遇的該公司品質異常的問題將其說明後,該經理自知理虧方才不敢再將責任推給我們,並經我們一再要求換車,才允諾向該公司反應。<br>四月11日:當日晚該公司卻仍派出的是北縣分公司的王姓協理及楊姓主任,並一開始即跟我們說噴油嘴已更新、油箱已清潔要求我們將車領回,我們予以拒絕,並表示我們認為引擎、噴射幫浦….等均可能已有損害,且里程表自動歸零問題迄今仍未查明,有一次差點出車禍喪命的情況,我怎敢再開,且當我將該輛車從我買車迄今品質異常情形說明後,該主任竟然還說水箱水管未裝,乃早有案例是該公司設計不良問題,這時我才恍然大悟,身為五大車廠之一,竟然早已曉得品質異常,卻不思改進,而要消費者去忍受面對;且一再辯稱並一口咬定該雜質為溶劑,請問什麼叫做溶質及溶劑?溶劑乃用來溶解溶質,而一般汽油要添加溶劑均為為親油性之有機溶劑,又怎麼會產生沈澱物及有油、水分離現象呢?而隨後在四月十四日時,我們要抽取油品保存證據時,更發現這些雜質其實是小石頭、泥沙(當時該保養廠廠長及技師均在場),而非該公司所說的溶劑,足見當初該油箱在組裝時即已產生問題,否則我也不會開新車才300多公里即已發現異常(可能原油箱即已不潔,而該廠於組裝時又未作品管)。而且該公司竟然說,該廠技師於修好車後都敢於試開我的愛車,我又何須顧慮?試問該廠員工領薪水為該公司檢查客戶異常車輛乃為職責,而我花了七、八十萬元買一輛新車,希望買的是對等該有的品質和安全,該公司竟然將消費者權益置若罔聞,而且在仍有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再次要求消費者冒險開車,人命於該公司眼中是不是不值錢?若果如此,那我乾脆當該公司的試車員算了,我乃交通大學博士,在某研究機構從事研發工作,內人為清華大學碩士,擔任獸醫師,均有大好前程,如果萬一發生車禍該公司要如何向我們及家屬交代,更何況車上還有小孩。<br>我於0416日已向中油總公司查詢過,根據該公司一位邊姓專員表示加油站之加油機內均有過濾器除過濾雜質外,如有水分亦無法通過,故不可能有雜質會流入油箱中,又再次證明該公司人員的所言均是謊話。試問即使有少部份加油站為減少成本添加一些有機溶劑,但也不至於笨到添加的是會產生明顯的油、水分離及大量雜質的添加物,讓消費者一眼即可看出問題,且即使如此因該也不只我一台車故障,但迄今聞所未聞,因此讓人不得不質疑該公司組裝的品質及對消費者的誠信,甚至於油箱製造過程中即已有雜質存在,而於組裝前未予以清潔,我甚至懷疑這是不是一部泡水車,否則怎會有如此多的品質異常。<br>四月26日:由台北市議員藍美津女士邀請消保官、商業司及南陽總公司相關人員等參加協調會,沒想到總公司的態度仍是將所有問題推到油品上,並推說雨刷水水管未接乃因我的車子於引擎室中加裝引擎室拉桿所造成,但是事實上引擎室拉桿加裝時是在3000多公里時,sales原答應的贈品但因缺貨於3月份才加裝的,和新車一出廠時即沒有安裝的事實根本不符;該公司並拒絕更換車子,同時表示油品已送中油化驗,但是以該公司對客戶的態度,讓我們不得不懷疑在沒有我們及消保官的見證下,該公司是否會於油品上動手腳;最後在我們的要求下才由藍市議員作成決議,於當日由商業司代表消保官、該公司黃姓保養廠廠長及我們於會後一起送油前往中油檢測,並建請該公司同意我們的訴求換車,豈料,於當日共赴中油後才由中油的營業處主管及工作人員處得知該公司派一位楊姓主管於一週前假冒車主的名義送油品至中油檢測,令我們及中油公司人員均大感吃驚,身為五大車廠之一,送請油品檢測時竟然還需要假冒消費者的名義,其意圖及居心不禁令我們懷疑,難道「Honda」連他們主管都感到不恥,所以不敢告訴中油的人員,還是別有所圖,在我們無法確知該公司如此做的原因下,為恐該公司於車上動手腳湮滅證據(如果萬一這是一台泡水車),於是我們便於5月5日暫時將車子領回,並向該公司說明乃原因,且告知因車子問題尚未解決前,因我實在不敢開這台車子,所以仍須使用該公司之試乘車,而在該公司的同意之下,將車子領回並同意繼續使用試乘車代步。<br>五月21日:由於上班時發現因違規停車,致使試乘車遭拖吊,經洽拖吊場人員表示因試乘車沒有給我行照,所以只需由該公司打電話至拖吊場證明即可同意我將車子領回,孰料告知該公司並表示我會負責罰金的支付後,該總公司黃志成主任竟然告知要將車子收回,且不同意我們再繼續使用,並在未告知我們的情況下竟然用十分野蠻且粗暴的方式,逕行將車子拖回該公司,並以電話通知我將車鑰匙寄回,完全不顧及車上還有我私人的財物,如果不見該怎辦;且由於該公司主管已知中油油品化驗結果(經比對與中油油品成份均相同,足證我加的油品沒問題),在辯無可辯的情況下,竟然改口說即使油品正常,且雜質成份證明不存在於油品中,仍有可能是我的車子遭他人蓄意破壞,此種說法實在令人難掩怒氣,我要說明:<br>1. 我車門及油箱並無外力破壞的痕跡<br>2. 我從未和任何人結怨,更別談結怨對象,得懂鈑金或開鎖的人,才能在不破壞車體的情況下,進行該公司所謂的「破壞」<br>3. 車子買來第一桶油才用一半(300公里時)即已發現震動及噪音等異常問題,並向該公司反應<br>4. 5000公里剛保養完隔天即故障,如果說蓄意破壞,那最有可能的只有該公司的人員才有可能<br>又再次說明該公司即使高階主管亦抱持推卸責任的心態,根本胡說八道,對於該公司產品的嚴重瑕疵完全不負責任。<br>五月23日:中油檢測報告出爐,除油品和中油的成份一樣,更指出油中含有某種特殊溶劑,具有清潔噴油嘴的效果,此種溶劑因成本昂貴,僅中油及台塑油品才有可能添加,證實我所使用的油品確為中油正牌油品,另外更進一步檢驗出油中的大量雜質成份主要為鐵、錫等成份,由此可知此種成份必定原本即已存在油箱中,否則,如果一般人即使想要去破壞車子,還得專門找此種金屬有可能嗎?即使這台車不是泡水車那也必定在組裝實出現嚴重瑕疵,導致我全家差點喪命。<br>五月25日:發現駕駛座門飾腳踏板之橡膠剝落<br>五月29日:根據一位熱心的黃先生所提供的資訊,檢視引擎室發現竟然如他所述(他於3、4月份買了3台Accord),保險桿的柱子內所使用的防護鋼樑竟然生銹,且再檢視其他零組件發現部份螺栓及零件也有同樣情形,天呀….如果這不是一台泡水車,那Honda的品質也太差了吧!!!<br>90/05/30:再次發現冷卻水箱冷卻水減少(副水箱已完全沒水),且檢視底部,水剛從新注入即明顯的露出,原廠之前還一再跟我說冷卻水檢查過沒問題!!!….天呀…到底還有多少瑕疵啊!!!<br>90/06/01:將車子開進保養廠進一步發現,底盤部份零件有明顯且嚴重銹蝕現象,且竟然有鎖在同一個零件之插銷及螺絲,很明顯的較靠近上方的插銷及螺絲完全沒生銹,但靠近較低位置的螺絲竟然完全生銹,而兩者相距不到5公分,且生銹的零件幾乎在同樣的水平面上,如何叫人不起疑勒!!!<br>但我還是得感謝該公司主管們的說詞,才讓我想起原來我從300多公里的引擎抖動、車身震動和噪音原來可能和這一次的害我全家險些喪命的大故障有關,因為一開始即有問題,但該公司未能及時查出,造成我們全家人差點命喪黃泉,且由於一買來車子及問題不斷:<br>1.雨刷水管路未接<br>2.時鐘數字亂跳<br>3.引擎抖動、車身震動和噪音<br>4.車體脫漆<br>5.水箱冷卻水會減少<br>6.里程表自動歸零<br>7.油箱含有大量的不明雜質及沈澱物<br>8.引擎於行駛途中熄火且煞車失靈<br>9.駕駛座門飾腳踏板之橡膠剝落<br>10.保險桿內防撞鋼樑及部份零組件及螺栓嚴重銹蝕<br>有這那麼多的品質及瑕疵,該公司竟然還能對外宣稱的製造高品質的汽車(我買的Accord已是該公司國產的高級車,況且如此,可見其他車系的品質),且竟然還說該油箱的問題和震動及噪音無關,並規避指稱所有的其他零件異常均無相互關係,認為不可混為一談,真是笑話,消費者花七、八十萬買的是一整台車,又不是一個個零件買的,怎能告訴消費者說毫無關係呢?迄今該公司仍不願讓我們換車,難道消費者永遠都是弱勢嗎?<br>我們的訴求:<br>由於購車合約中規定車輛於新車期間發生連續三次故障而該公司無法修復者,應更換車輛或退還車款解除契約,本人車輛於:<br>1. 1000公里保養(1月20日)<br>2. 更換時鐘時<br>3. 5000公里保養(4月3日)<br>4. 5000公里保養(4月4日)隔日故障無法啟動<br>5. 5000公里保養(4月6日)車子於金山熄火並煞車失靈差點出車禍<br>期間均未查明噪音及震動問題之主因,實乃超過了規定之三次(且不另計本人向Sales反應之次數),更何況還有其他故障待查(如:水箱冷卻水會減少、里程表自動歸零、車體鏽蝕….等)。我鄭重聲明請該公司重視人命關天,退還車款解除賣賣契約。<br><br>以上所述事實本人絕對負責<br>沈痛的車主 黎進財<br>MOBILE PHONE : 0953406150<br>E-mail:michael.lir@msa.hinet.net<br>
這不是上次有貼過了嗎? 怎麼同樣的又出來了??
黎進財的電話是個女生的電話耶
別再大企煩人家嚕
別再大企煩人家嚕
多說一次反而惹人厭......><.......
上回大家同情給你回饋,
但是別浪費網路資源,ok?
上回大家同情給你回饋,
但是別浪費網路資源,ok?
台灣的廠商很多都有這種老大心態,反正政府不會管,打官司公司有律師,你,小小的百姓算蝦米! 南陽這種類似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好幾年前聽說賣泡水車,後來服務口碑也不好,本人就感同身受,去年我喜美的冷氣一直修不好(漏冷媒),前後兩個月進廠好幾次,修了兩、三萬,最後修到音響壞、控制面板壞,更可惡的是修護廠不負責任的態度,硬指是消費者的問題,這樣的車廠,你能說什麼呢!
不見得每一間服務廠都是這樣吧,可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OK???
..........副廠長..........
..........副廠長..........
還好我買ㄉ是進口美規civic!
貼一次,我認為是說明事實。
貼兩次,我認為在博取同情。
貼好幾次外加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遞,我認為是不負責任的惡意攻擊。
貼兩次,我認為在博取同情。
貼好幾次外加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遞,我認為是不負責任的惡意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