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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像中 昨天看的時候 騎機車的像是煞車不及~自摔 摔倒的時候沒有碰到違停車輛 我記得之前有看過一個新聞 一台機車也是為了閃違停(沒有碰到違停車~違停車也沒有開車門) 結果被大貨車碾死~後來那台違停車被開一張罰單~沒有任何刑責或肇責 大貨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起訴~給大家參考一下 | ||||||||||||||||||||||
有沒有錄影的証據是差很多的,這個例子是機車是騎很快從後來追上來的,而且看起來是後輪壓到的,大貨車是沒有法子避開的,即無責,法律怎麼罰?
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只是起訴,不一定判決有罪的,要看司機是否真的能避免,或是有過失.違停車沒被起訴,不代表後續不會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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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錄影的証據是差很多的,這個例子是機車是騎很快從後來追上來的,而且看起來是後輪壓到的,大貨車是沒有法子避開的,即無責,法律怎麼罰? 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只是起訴,不一定判決有罪的,要看司機是否真的能避免,或是有過失.違停車沒被起訴,不代表後續不會被起訴. | ||||||||||||||||||||||||||||||||
依你的看法~違停沒被起訴~大貨車又無責
所以那個被碾過的只能算自己衰小~除了強制的160萬以外
沒有任何人需要為這件交通事故負責囉?
我說的那個新聞例子也是有影片~但法官也是認為機車和違停無直接擦撞關係
另外~如果一開始承辦此件交通事故的檢察官就沒有起訴違停車的話
除非有新事證證明這台違停車也有相關連帶肇責的話
一般不會一開始沒起訴~之後再起訴
於
2012/01/08 00:40:49
發文
又是_O_O_A😌
違規停車
違規停車突開車門
這是有很大差別
就算是停車格內突開車門也比違規停車較難判斷
😌
違規停車突開車門
這是有很大差別
就算是停車格內突開車門也比違規停車較難判斷
😌
說句公道話~
開門的老兄可沒啥大違規,
人家路邊停車也在合法範圍...
那些騎機車愛鑽縫的就得冒風險~
只怪彼此都沒好好注意...😌
難道都要付出代價才....😞
開門的老兄可沒啥大違規,
人家路邊停車也在合法範圍...
那些騎機車愛鑽縫的就得冒風險~
只怪彼此都沒好好注意...😌
難道都要付出代價才....😞
他媽的一開始還否認
警察秀出證據才肯承認 😠
不過說實話,我覺得死者的觀念也很不可取,這跟我親眼目睹的一模一樣
我親眼目睹的情況也是一輛路邊停車,一輛砂石車直行,機車騎士也是跟死者一樣鑽過去,結果也是捲進去當場死亡
說真的,路面空間不大時最好讓一讓,沒差那幾秒鐘的等待時間
警察秀出證據才肯承認 😠
不過說實話,我覺得死者的觀念也很不可取,這跟我親眼目睹的一模一樣
我親眼目睹的情況也是一輛路邊停車,一輛砂石車直行,機車騎士也是跟死者一樣鑽過去,結果也是捲進去當場死亡
說真的,路面空間不大時最好讓一讓,沒差那幾秒鐘的等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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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公道話~ 開門的老兄可沒啥大違規, 人家路邊停車也在合法範圍... 那些騎機車愛鑽縫的就得冒風險~ 只怪彼此都沒好好注意...😌 難道都要付出代價才....😞 | |||
這位大大的觀念不對喔 😌
就算有停車格,合法停車,你左方下車就是要看一下後方有無來車
沒記錯的話,我記得在台灣也已經立法了吧? 後方乘客應該由右邊車門下車,而不是左邊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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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的看法~違停沒被起訴~大貨車又無責 所以那個被碾過的只能算自己衰小~除了強制的160萬以外 沒有任何人需要為這件交通事故負責囉? 我說的那個新聞例子也是有影片~但法官也是認為機車和違停無直接擦撞關係 另外~如果一開始承辦此件交通事故的檢察官就沒有起訴違停車的話 除非有新事證證明這台違停車也有相關連帶肇責的話 一般不會一開始沒起訴~之後再起訴 | ||||||||||||||||||||||||||||||||||||||||||
新聞播的都是當時採訪到的,後續結果新聞不大可能會繼續追下去
違規停車有無肇責要看 違停的是否為車禍主因
如果是,無直接碰撞他也是有責任的哦 🙂
😲.....
😇壹蘋果的畫面不用處理一下嗎?😞😩😰
😇壹蘋果的畫面不用處理一下嗎?😞😩😰
台灣道路及停車格的長寬
真的太講究C/P值了😌
即便停在格子內
要開車門時
側個身+轉個頭
先開一點點,可後視,確定沒車後
再下車
這是小弟一直秉尊的下車原則😇
真的太講究C/P值了😌
即便停在格子內
要開車門時
側個身+轉個頭
先開一點點,可後視,確定沒車後
再下車
這是小弟一直秉尊的下車原則😇
於
2012/01/08 17:29:09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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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機車道路面差,違停多的時候 能騎中間一點就騎中間吧😌
有差嗎 那種開門方式,給你對四大輻射都不夠用 | ||||||||||||
騎中間會被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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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中間會被逼車~~ | ||||||||||||||||||||||
偶幾乎沒遇過逼車😀
因為偶都騎別人逼不到的速度😆😆
你認真,我跳針
於
2012/01/09 00:14:42
發文
剛看影片...
好像沒撞到.看起來像是自摔...
好像沒撞到.看起來像是自摔...
諸神懲罰薛西佛斯(Sisyphus)讓他永無停息地將巨石推上山頂,到達山頂後石頭又會因自己的重量而落回原處。他們不無道理地認為沒有什麼比徒勞而無望的勞作更恐怖。
於
2012/01/09 00:37:04
發文
不管貨車有沒有錯..
我們騎機車看到砂石車、貨車、靠右的公車能閃就閃,硬衝絕對是你吃虧或送死。
我們出社會的都懂得這個道理,但對還沒出社會的學生或年輕人可能就不以為然。
因為剛有了新機車或新汽車,駕馭還沒多久。
很多事情還沒親身體驗或親眼看到....
所以
將來大家的小孩長大,一定要常常灌輸他們這個道裡。
不聽就狠狠的打吧~
不屈的精神與追求勝利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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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的看法~違停沒被起訴~大貨車又無責 所以那個被碾過的只能算自己衰小~除了強制的160萬以外 沒有任何人需要為這件交通事故負責囉? 我說的那個新聞例子也是有影片~但法官也是認為機車和違停無直接擦撞關係 另外~如果一開始承辦此件交通事故的檢察官就沒有起訴違停車的話 除非有新事證證明這台違停車也有相關連帶肇責的話 一般不會一開始沒起訴~之後再起訴 | ||||||||||||||||||||||||||||||||||||||||||
我只能說等你年紀大一點,你就會知道,交通事故有時是不一定會有人負責的,當然沒錯有時有時也會被罰的,自認倒楣的也不少,公理正義是不一定會伸張的,這就是社會.但是法律即然是道德的最低標準,維護公理正義,還是會儘量伸張正義的,雖然台灣有很多恐龍法官.
不管是開車或騎車,這種事真的是一次都不能發生。
一次的疏忽大意,可能就是往後人生中抹滅不去的陰影。
提醒各位有開車或騎車的大大記得行車用路都要謹慎小心喔!
一次的疏忽大意,可能就是往後人生中抹滅不去的陰影。
提醒各位有開車或騎車的大大記得行車用路都要謹慎小心喔!
再討論刑責or誰對誰錯都太晚了,年輕生命已經消失了
大家騎車時小心一點,別往縫裡擠......如果忍耐一下!路還很長遠!
大家停好車小心一點,要往後頭看......如果仔細一點!可以很長久!
大家騎車時小心一點,別往縫裡擠......如果忍耐一下!路還很長遠!
大家停好車小心一點,要往後頭看......如果仔細一點!可以很長久!
於
2012/01/09 17:49:06
發文
於
2012/01/09 17:49:06
發文IP 239.251.*.*
真的是開車門的人錯嗎?
騎車或開車不是應該與鄰車至少保持鄰車車門打開的間距嗎?
怎麼?大家都用保持不碰到的最小距離 這樣的觀念在開車及騎車的嗎?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只要車合法停在路邊,其的路權,就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其他交通工具皆不得侵犯。
但是台灣人是落後的,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於
2012/01/09 17:49:33
發文IP 239.251.*.*
真的是開車門的人錯嗎?
騎車或開車不是應該與鄰車至少保持鄰車車門打開的間距嗎?
怎麼?大家都用保持不碰到的最小距離 這樣的觀念在開車及騎車的嗎?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只要車合法停在路邊,其路權,就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其他交通工具皆不得侵犯。
但是台灣人是落後的,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騎車或開車不是應該與鄰車至少保持鄰車車門打開的間距嗎?
怎麼?大家都用保持不碰到的最小距離 這樣的觀念在開車及騎車的嗎?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只要車合法停在路邊,其路權,就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其他交通工具皆不得侵犯。
但是台灣人是落後的,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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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開車門的人錯嗎? 騎車或開車不是應該與鄰車至少保持鄰車車門打開的間距嗎? 怎麼?大家都用保持不碰到的最小距離 這樣的觀念在開車及騎車的嗎?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只要車合法停在路邊,其路權,就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其他交通工具皆不得侵犯。 但是台灣人是落後的,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 |||
還是要說,機車靠右邊的觀念
只有台灣才有
如果當初沒有禁行機車和兩段式左轉
考駕照完全落實,方向燈列入加重扣分制
會有這麼多遺憾嗎?😌
靠右邊騎一堆違規臨停公車計程車,騎在慢車道又要被逼車按喇叭
逼死誰?
你認真,我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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