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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隆(c13wcl)

2012/01/07 20: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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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3539 IP 82.24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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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衰小的大貨車駕駛肇責比較大

加上個肇事逃逸(雖然違停汽車是主因)

但那個少年仔是被貨車碾過不是被違停碾過啊

但講句實在的~有開過大車的~如果輪下有碾過不明物體的話

除非當下有看到~不然其實是沒有感覺得

因為碾過貓或狗之類的~大車是並不會像小車一樣

會有跳一下的感覺

事故的對錯是以交通法規及相關法律來判對錯的,交通法規的內容只是如何行車的規範,並沒有強調誰撞了誰.所以直接撞擊並不是事故對錯的主因,大貨車並沒有任何違規,也沒有辦法避免,可能是不用負擔法律責任的,頂多是道義上的責任,而亂開車門才是主因,要負絕大部份責任.


印像中

昨天看的時候

騎機車的像是煞車不及~自摔

摔倒的時候沒有碰到違停車輛

我記得之前有看過一個新聞

一台機車也是為了閃違停(沒有碰到違停車~違停車也沒有開車門)

結果被大貨車碾死~後來那台違停車被開一張罰單~沒有任何刑責或肇責

大貨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起訴~給大家參考一下

有沒有錄影的証據是差很多的,這個例子是機車是騎很快從後來追上來的,而且看起來是後輪壓到的,大貨車是沒有法子避開的,即無責,法律怎麼罰?
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只是起訴,不一定判決有罪的,要看司機是否真的能避免,或是有過失.違停車沒被起訴,不代表後續不會被起訴.

IsS(isaacdds)

2012/01/07 23: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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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3784 IP 239.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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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衰小的大貨車駕駛肇責比較大

加上個肇事逃逸(雖然違停汽車是主因)

但那個少年仔是被貨車碾過不是被違停碾過啊

但講句實在的~有開過大車的~如果輪下有碾過不明物體的話

除非當下有看到~不然其實是沒有感覺得

因為碾過貓或狗之類的~大車是並不會像小車一樣

會有跳一下的感覺

事故的對錯是以交通法規及相關法律來判對錯的,交通法規的內容只是如何行車的規範,並沒有強調誰撞了誰.所以直接撞擊並不是事故對錯的主因,大貨車並沒有任何違規,也沒有辦法避免,可能是不用負擔法律責任的,頂多是道義上的責任,而亂開車門才是主因,要負絕大部份責任.


印像中

昨天看的時候

騎機車的像是煞車不及~自摔

摔倒的時候沒有碰到違停車輛

我記得之前有看過一個新聞

一台機車也是為了閃違停(沒有碰到違停車~違停車也沒有開車門)

結果被大貨車碾死~後來那台違停車被開一張罰單~沒有任何刑責或肇責

大貨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起訴~給大家參考一下

有沒有錄影的証據是差很多的,這個例子是機車是騎很快從後來追上來的,而且看起來是後輪壓到的,大貨車是沒有法子避開的,即無責,法律怎麼罰?
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只是起訴,不一定判決有罪的,要看司機是否真的能避免,或是有過失.違停車沒被起訴,不代表後續不會被起訴.


依你的看法~違停沒被起訴~大貨車又無責

所以那個被碾過的只能算自己衰小~除了強制的160萬以外

沒有任何人需要為這件交通事故負責囉?

我說的那個新聞例子也是有影片~但法官也是認為機車和違停無直接擦撞關係

另外~如果一開始承辦此件交通事故的檢察官就沒有起訴違停車的話

除非有新事證證明這台違停車也有相關連帶肇責的話

一般不會一開始沒起訴~之後再起訴

Subarist(kenny710508)

2012/01/08 00: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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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3876 IP 246.1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又是_O_O_A😌

暱眼(t2200452)

2012/01/08 07: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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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3970 IP 91.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違規停車
違規停車突開車門
這是有很大差別
就算是停車格內突開車門也比違規停車較難判斷
😌

Enix(enix)

2012/01/08 10:54:23

發文

#3974071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說句公道話~
開門的老兄可沒啥大違規,
人家路邊停車也在合法範圍...
那些騎機車愛鑽縫的就得冒風險~
只怪彼此都沒好好注意...😌
難道都要付出代價才....😞

小左(spring72435)

2012/01/08 13:20:07

發文

#3974282 IP 246.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他媽的一開始還否認

警察秀出證據才肯承認 😠


不過說實話,我覺得死者的觀念也很不可取,這跟我親眼目睹的一模一樣

我親眼目睹的情況也是一輛路邊停車,一輛砂石車直行,機車騎士也是跟死者一樣鑽過去,結果也是捲進去當場死亡


說真的,路面空間不大時最好讓一讓,沒差那幾秒鐘的等待時間

小左(spring72435)

2012/01/08 13: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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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4285 IP 246.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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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公道話~
開門的老兄可沒啥大違規,
人家路邊停車也在合法範圍...
那些騎機車愛鑽縫的就得冒風險~
只怪彼此都沒好好注意...😌
難道都要付出代價才....😞


這位大大的觀念不對喔 😌

就算有停車格,合法停車,你左方下車就是要看一下後方有無來車

沒記錯的話,我記得在台灣也已經立法了吧? 後方乘客應該由右邊車門下車,而不是左邊喔 🙂

小左(spring72435)

2012/01/08 13: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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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4291 IP 246.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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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衰小的大貨車駕駛肇責比較大

加上個肇事逃逸(雖然違停汽車是主因)

但那個少年仔是被貨車碾過不是被違停碾過啊

但講句實在的~有開過大車的~如果輪下有碾過不明物體的話

除非當下有看到~不然其實是沒有感覺得

因為碾過貓或狗之類的~大車是並不會像小車一樣

會有跳一下的感覺

事故的對錯是以交通法規及相關法律來判對錯的,交通法規的內容只是如何行車的規範,並沒有強調誰撞了誰.所以直接撞擊並不是事故對錯的主因,大貨車並沒有任何違規,也沒有辦法避免,可能是不用負擔法律責任的,頂多是道義上的責任,而亂開車門才是主因,要負絕大部份責任.


印像中

昨天看的時候

騎機車的像是煞車不及~自摔

摔倒的時候沒有碰到違停車輛

我記得之前有看過一個新聞

一台機車也是為了閃違停(沒有碰到違停車~違停車也沒有開車門)

結果被大貨車碾死~後來那台違停車被開一張罰單~沒有任何刑責或肇責

大貨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起訴~給大家參考一下

有沒有錄影的証據是差很多的,這個例子是機車是騎很快從後來追上來的,而且看起來是後輪壓到的,大貨車是沒有法子避開的,即無責,法律怎麼罰?
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只是起訴,不一定判決有罪的,要看司機是否真的能避免,或是有過失.違停車沒被起訴,不代表後續不會被起訴.


依你的看法~違停沒被起訴~大貨車又無責

所以那個被碾過的只能算自己衰小~除了強制的160萬以外

沒有任何人需要為這件交通事故負責囉?

我說的那個新聞例子也是有影片~但法官也是認為機車和違停無直接擦撞關係

另外~如果一開始承辦此件交通事故的檢察官就沒有起訴違停車的話

除非有新事證證明這台違停車也有相關連帶肇責的話

一般不會一開始沒起訴~之後再起訴


新聞播的都是當時採訪到的,後續結果新聞不大可能會繼續追下去

違規停車有無肇責要看 違停的是否為車禍主因

如果是,無直接碰撞他也是有責任的哦 🙂

okfat(okfat)

2012/01/08 13: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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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4324 IP 75.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壹蘋果的畫面不用處理一下嗎?😞😩😰

阿克雷堤亞(chk1002)

2012/01/08 14:37:55

發文

#397436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灣道路及停車格的長寬

真的太講究C/P值了😌

即便停在格子內

要開車門時

側個身+轉個頭

先開一點點,可後視,確定沒車後

再下車

這是小弟一直秉尊的下車原則😇

ducati990(ducati990)

2012/01/08 17:29:09

發文

#3974507 IP 92.13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看到機車道路面差,違停多的時候

能騎中間一點就騎中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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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麼牌的機車,騎士一煞車閃躲車子馬上就倒了,倒的真快,都還沒有撞上去就倒了,不知道是那一牌的,騎這車型的車主看來也要小心一點.

有差嗎

那種開門方式,給你對四大輻射都不夠用


騎中間會被逼車~~

哆哆哆哆哆(yami00222)

2012/01/08 20:15:25

發文

#3974718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ucati990 (ducati990) 所寫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看到機車道路面差,違停多的時候

能騎中間一點就騎中間吧😌

回應 c13wcl (小隆) 所寫
那是什麼牌的機車,騎士一煞車閃躲車子馬上就倒了,倒的真快,都還沒有撞上去就倒了,不知道是那一牌的,騎這車型的車主看來也要小心一點.

有差嗎

那種開門方式,給你對四大輻射都不夠用


騎中間會被逼車~~

偶幾乎沒遇過逼車😀

因為偶都騎別人逼不到的速度😆😆

你認真,我跳針

鯊魚煙d^.^b y(ctfrank)

2012/01/09 00:14:42

發文

#3975261 IP 188.19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剛看影片...
好像沒撞到.看起來像是自摔...
諸神懲罰薛西佛斯(Sisyphus)讓他永無停息地將巨石推上山頂,到達山頂後石頭又會因自己的重量而落回原處。他們不無道理地認為沒有什麼比徒勞而無望的勞作更恐怖。

阿龍索向前走(falonso2008)

2012/01/09 00:37:04

發文

#3975315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管貨車有沒有錯..

我們騎機車看到砂石車、貨車、靠右的公車能閃就閃,硬衝絕對是你吃虧或送死。


我們出社會的都懂得這個道理,但對還沒出社會的學生或年輕人可能就不以為然。

因為剛有了新機車或新汽車,駕馭還沒多久。

很多事情還沒親身體驗或親眼看到....


所以

將來大家的小孩長大,一定要常常灌輸他們這個道裡。


不聽就狠狠的打吧~



不屈的精神與追求勝利的渴望

小隆(c13wcl)

2012/01/09 02: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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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5417 IP 82.24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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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c13wcl (小隆)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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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衰小的大貨車駕駛肇責比較大

加上個肇事逃逸(雖然違停汽車是主因)

但那個少年仔是被貨車碾過不是被違停碾過啊

但講句實在的~有開過大車的~如果輪下有碾過不明物體的話

除非當下有看到~不然其實是沒有感覺得

因為碾過貓或狗之類的~大車是並不會像小車一樣

會有跳一下的感覺

事故的對錯是以交通法規及相關法律來判對錯的,交通法規的內容只是如何行車的規範,並沒有強調誰撞了誰.所以直接撞擊並不是事故對錯的主因,大貨車並沒有任何違規,也沒有辦法避免,可能是不用負擔法律責任的,頂多是道義上的責任,而亂開車門才是主因,要負絕大部份責任.


印像中

昨天看的時候

騎機車的像是煞車不及~自摔

摔倒的時候沒有碰到違停車輛

我記得之前有看過一個新聞

一台機車也是為了閃違停(沒有碰到違停車~違停車也沒有開車門)

結果被大貨車碾死~後來那台違停車被開一張罰單~沒有任何刑責或肇責

大貨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起訴~給大家參考一下

有沒有錄影的証據是差很多的,這個例子是機車是騎很快從後來追上來的,而且看起來是後輪壓到的,大貨車是沒有法子避開的,即無責,法律怎麼罰?
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只是起訴,不一定判決有罪的,要看司機是否真的能避免,或是有過失.違停車沒被起訴,不代表後續不會被起訴.


依你的看法~違停沒被起訴~大貨車又無責

所以那個被碾過的只能算自己衰小~除了強制的160萬以外

沒有任何人需要為這件交通事故負責囉?

我說的那個新聞例子也是有影片~但法官也是認為機車和違停無直接擦撞關係

另外~如果一開始承辦此件交通事故的檢察官就沒有起訴違停車的話

除非有新事證證明這台違停車也有相關連帶肇責的話

一般不會一開始沒起訴~之後再起訴

我只能說等你年紀大一點,你就會知道,交通事故有時是不一定會有人負責的,當然沒錯有時有時也會被罰的,自認倒楣的也不少,公理正義是不一定會伸張的,這就是社會.但是法律即然是道德的最低標準,維護公理正義,還是會儘量伸張正義的,雖然台灣有很多恐龍法官.

我要侵略地球!!(keroroxs)

2012/01/09 08:48:52

發文

#3975499 IP 82.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管是開車或騎車,這種事真的是一次都不能發生。

一次的疏忽大意,可能就是往後人生中抹滅不去的陰影。

提醒各位有開車或騎車的大大記得行車用路都要謹慎小心喔!



joseph(joseph_k10)

2012/01/09 09:01:42

發文

#3975534 IP 189.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再討論刑責or誰對誰錯都太晚了,年輕生命已經消失了

大家騎車時小心一點,別往縫裡擠......如果忍耐一下!路還很長遠!
大家停好車小心一點,要往後頭看......如果仔細一點!可以很長久!

馡貔雃(fabiars.skoda)

2012/01/09 17:49:06

發文

#3977052 IP 239.251.*.*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1/09 17:49:06

發文IP 239.251.*.*

真的是開車門的人錯嗎? 騎車或開車不是應該與鄰車至少保持鄰車車門打開的間距嗎? 怎麼?大家都用保持不碰到的最小距離 這樣的觀念在開車及騎車的嗎?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只要車合法停在路邊,其的路權,就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其他交通工具皆不得侵犯。 但是台灣人是落後的,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2012/01/09 17:49:33

發文IP 239.251.*.*

真的是開車門的人錯嗎? 騎車或開車不是應該與鄰車至少保持鄰車車門打開的間距嗎? 怎麼?大家都用保持不碰到的最小距離 這樣的觀念在開車及騎車的嗎?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只要車合法停在路邊,其路權,就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其他交通工具皆不得侵犯。 但是台灣人是落後的,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真的是開車門的人錯嗎?
騎車或開車不是應該與鄰車至少保持鄰車車門打開的間距嗎?

怎麼?大家都用保持不碰到的最小距離 這樣的觀念在開車及騎車的嗎?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只要車合法停在路邊,其路權,就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其他交通工具皆不得侵犯。
但是台灣人是落後的,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哆哆哆哆哆(yami00222)

2012/01/09 17:56:22

發文

#3977076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abiars.skoda (馡貔雃) 所寫
真的是開車門的人錯嗎?
騎車或開車不是應該與鄰車至少保持鄰車車門打開的間距嗎?

怎麼?大家都用保持不碰到的最小距離 這樣的觀念在開車及騎車的嗎?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只要車合法停在路邊,其路權,就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其他交通工具皆不得侵犯。
但是台灣人是落後的,不可能接受這種觀念。

還是要說,機車靠右邊的觀念
只有台灣才有
如果當初沒有禁行機車和兩段式左轉
考駕照完全落實,方向燈列入加重扣分制
會有這麼多遺憾嗎?😌

靠右邊騎一堆違規臨停公車計程車,騎在慢車道又要被逼車按喇叭
逼死誰?
你認真,我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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