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博啟兄及各位大大,有關退訂的問題!
本人於日前訂了一台Honda Ferio, <br><br>訂金付了10500(刷卡的),但因為<br><br>後來因為房貸和車貸嘎不起,所以<br><br>決定不買了!我知道因為自己失信<br><br>於先,所以也沒打算要訂金回來,<br><br>打去跟業務員說:他說什麼車子已經<br><br>牽上來了,我要求的霧燈也可能改裝<br><br>了,好像不是賠訂金就可以解決呢!<br><br>請教各位大大,<br><br>我車都還沒看到,而且我本來要車貸<br><br>的手續都還沒辦,業代可以就依客戶<br><br>的口頭約定而將東西裝上新車(買主還沒<br><br>看過,還沒掛牌)嗎?<br><br>另外,若真的這樣,預約人須負責嗎?<br><br>此外,我是週五晚上九點多下訂的,業<br><br>代說他週六就向公司要車了!所以公司<br><br>有可能已經動手裝一些配備了!這在公<br><br>司領車的程序上是可行的嗎?<br><br>我是今天(週日,下訂到退訂共三天)退<br><br>訂的,若訂金沒了,我心甘情願,但若<br><br>業代要額外的,那請教各位,合理嗎?<br><br>業代說星期一要問問是否已經裝霧燈<br><br>了!裝了話,就沒那麼好解決了!後續<br><br>再請教各位,謝謝!
通常是要車主看過車後,答應要交車才開始裝一些有的沒的,而且合約上說好,若買方爽約,也只是沒入訂金而已,何況,既然他說都以該好,那就一掛完電話就衝去看你的車,證明他是不是騙你..
PS:我的訂單是這樣寫:
本契約書除書面特別約定外,自訂約日起三個月內為有效期限,逾期訂約人如仍未辦理交車時,本公司得是同已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售方得沒收訂金.
PS:我的訂單是這樣寫:
本契約書除書面特別約定外,自訂約日起三個月內為有效期限,逾期訂約人如仍未辦理交車時,本公司得是同已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售方得沒收訂金.
謝謝!我想不用看了,因為去電總公司查訂單,根本還沒有輸入電腦。也就是說這筆交易除了我和業務兩人知道而已,公司不知道。不過那個業務今天還打電話過來,說他霧燈已經裝了,我也不說破,還說要我貼霧燈的錢,我說訂金裡就可以扣了,他說是他自己貼的。(真是一隻老狐狸),我當然拒絕!
另一個問題是訂單的第一聯:客戶留存還在我這裡,業代要我寄掛號回去,我要寄回去嗎?萬一他又在上面動手腳的話,沒寄回去應該沒關係吧!這第一聯要如何處理呢???
另一個問題是訂單的第一聯:客戶留存還在我這裡,業代要我寄掛號回去,我要寄回去嗎?萬一他又在上面動手腳的話,沒寄回去應該沒關係吧!這第一聯要如何處理呢???
打去總公司問如何辦理解除契約,有些信譽好的公司仍有可能退訂金.
若公事公辦則:
「所謂「解約定金」者,乃契約雙方約定,以定金作為保留解除
權之代價,定金付與人可以選擇拋棄定金,以解除契約」
若公事公辦則:
「所謂「解約定金」者,乃契約雙方約定,以定金作為保留解除
權之代價,定金付與人可以選擇拋棄定金,以解除契約」
業代想獨吞訂金...........
依你所述~~~~
如果霧燈&其他....等等配件是由該公司安裝的話,是可以不須理採的。
我給予你以下二項建議:
建議一:
請你撥空於上班時間,親自到該營業單位去找"最高"主管商談退車的事宜,並爭取退費的可能。
萬一無法爭取到退費的話....請你自行到該公司的會計部門去辦理"退訂手續",以確保你的權益不受"第三人"的侵害。
建議二:
若是業務還一直提起裝設配件一事的話......
你可以此一理由反駁:
尚未與業務人員至「交車中心」去"看車"(註);業務人員豈可逕行確定顧客同意接受此輛車為由加以駁回。
另外~~~~
明天你可以"訂單號碼"先向該公司詢問配發給你的車輛的「引擎號碼」。
當業務人員一直不願意放過你時....你就請他提出「引擎號碼」來對照。
註:
所有"看車"就是到「交車中心」去看汽車公司配發給你的那輛「待交車」。
如果霧燈&其他....等等配件是由該公司安裝的話,是可以不須理採的。
我給予你以下二項建議:
建議一:
請你撥空於上班時間,親自到該營業單位去找"最高"主管商談退車的事宜,並爭取退費的可能。
萬一無法爭取到退費的話....請你自行到該公司的會計部門去辦理"退訂手續",以確保你的權益不受"第三人"的侵害。
建議二:
若是業務還一直提起裝設配件一事的話......
你可以此一理由反駁:
尚未與業務人員至「交車中心」去"看車"(註);業務人員豈可逕行確定顧客同意接受此輛車為由加以駁回。
另外~~~~
明天你可以"訂單號碼"先向該公司詢問配發給你的車輛的「引擎號碼」。
當業務人員一直不願意放過你時....你就請他提出「引擎號碼」來對照。
註:
所有"看車"就是到「交車中心」去看汽車公司配發給你的那輛「待交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