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交通執法單位一條新財路
指點交通執法單位一條新財路<br>据美國AAA交通安全基金會,最新出爐調查報告指出:<br>會造成駕駛人分心的動作,佔所有行進間總時數的百分比<br>1.打手機只佔1.3%<br>2.一面開車,一面吃東西,喝飲料佔15.3%的時間<br>所以在車上吃喝,理論上而言,比打手機危險率多11.7倍<br>如果針對開車吃吃喝喝開罰單,政府收入將比抓手機多10倍以上罪名:『注意力分散,危及他人』,怎麼樣,立法諸公,心動吧!<br>
在車上做愛做的事,乾脆以妨害風化與有違公序良俗起訴並易科罰金,若未熄火則另徵收空污費,若未成年,則再處以社工役亦可易科罰金,並徵收公園路燈維護費,衛生紙亂丟,再罰1,500元,最好統通繳錢.
還有!!
保險套如果亂丟的話.....
可以用民法親屬篇第50條第一款"惡意遺棄罪"論處,可罰新台幣$$$$$$元
而且以個體計算......
一次射X約2億個....
也就是新台幣$$$$$$元X2億=天文數字
呵呵
保險套如果亂丟的話.....
可以用民法親屬篇第50條第一款"惡意遺棄罪"論處,可罰新台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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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新台幣$$$$$$元X2億=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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