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行車記錄器不是這樣用的!

sparq(sparqlin)

2012/05/24 21:30:45

發文

#4263716 IP 252.8.*.* 修改過2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5/24 21:30:45

發文IP 252.8.*.*

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找到的! 下次別在幹這種事了。吳聲亮先生,加油!好嗎? 新竹地方法院 101年度交聲字第23號 異 議 人 吳聲亮 上列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 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100年12月20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案號:竹 監自字第裁50-Z8C028255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本院勘驗受處分人前揭行車紀錄器錄影光碟,於20時56分35秒有一女性乘客見受處分人車輛經警攔停時,笑稱:你開太快了」等語,更難使本院相信系爭車輛為警攔停 前確有設定定速器以定速,是受處分人此部分所辯,顯無 可採。本件違規事實之認定並非純以員警證言為據,更是 以受處分人自行提供之行車紀錄器錄影內容為違規事實存 否之調查,本件縱無超速採證照片,受處分人違規事實亦 已臻明確。

2012/05/24 21:35:11

發文IP 252.8.*.*

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找到的! 下次別在幹這種事了。吳聲亮先生,加油!好嗎? [嘆氣] 新竹地方法院 101年度交聲字第23號 異 議 人 吳聲亮 上列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 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100年12月20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案號:竹 監自字第裁50-Z8C028255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本院勘驗受處分人前揭[b][i]行車紀錄器錄影光碟[/i][/b],於20時56分35秒有 一女性乘客見受處分人車輛經警攔停時,笑稱:[i][b]你開太快了[/b][/i]」等語 ,更難使本院相信系爭車輛為警攔停前確有設定定速器以定速, 是受處分人此部分所辯,顯無可採。本件違規事實之認定並非純 以員警證言為據,更是以受處分人自行提供之行車紀錄器錄影內容 為違規事實存否之調查,本件縱無超速採證照片,受處分人違規事實 亦已臻明確。

2012/05/24 21:56:51

發文IP 252.8.*.*

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找到的! 下次別在幹這種事了。吳聲亮先生,加油!好嗎? [嘆氣] (節錄部分內容,判決全文請自行上網觀看) 新竹地方法院 101年度交聲字第23號 異 議 人 吳聲亮 上列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 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100年12月20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案號:竹 監自字第裁50-Z8C028255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本院勘驗受處分人前揭[b][i]行車紀錄器錄影光碟[/i][/b],於20時56分35秒有 一女性乘客見受處分人車輛經警攔停時,笑稱:[i][b]你開太快了[/b][/i]」等語 ,更難使本院相信系爭車輛為警攔停前確有設定定速器以定速, 是受處分人此部分所辯,顯無可採。本件違規事實之認定並非純 以員警證言為據,更是以受處分人自行提供之行車紀錄器錄影內容 為違規事實存否之調查,本件縱無超速採證照片,受處分人違規事實 亦已臻明確。
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找到的!
下次別在幹這種事了。吳聲亮先生,加油!好嗎?
😌


(節錄部分內容,判決全文請自行上網觀看)
新竹地方法院 101年度交聲字第23號
異 議 人 吳聲亮
上列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
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100年12月20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案號:竹
監自字第裁50-Z8C028255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本院勘驗受處分人前揭行車紀錄器錄影光碟,於20時56分35秒有
一女性乘客見受處分人車輛經警攔停時,笑稱:你開太快了」等語
,更難使本院相信系爭車輛為警攔停前確有設定定速器以定速,
是受處分人此部分所辯,顯無可採。本件違規事實之認定並非純
以員警證言為據,更是以受處分人自行提供之行車紀錄器錄影內容
為違規事實存否之調查,本件縱無超速採證照片,受處分人違規事實
亦已臻明確。


這人是想找替死鬼還是單純認錯人啦?

sparq(sparqlin)

2011/12/25 01:05:57

發文

#3943370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24日早上約8點30分的時候,我開車從新竹楊新路往楊梅方向走,在路上突然對向車道有一輛不怕死的車不管超車距離夠不夠,硬是吃到我的車道,當時我有往右邊閃一下,當然心裏很不爽,想死也不要害人吧!

又繼續往前開了約30秒,有一輛福斯的車直接開倒車燈往後倒車,不誇張我遠遠看到一輛車的車尾直接從由遠往近向我逼近,這時我就按喇叭,結果車主就下車,走到我的車邊,以下是對話(不一定是原文,但意思差不多)

我:先生有什麼事嗎?
對方:你要幫我把車修好!你先把車停好!
我(一時反應不過來):把車修好,我不會修車啊! 

車往前開,在路旁停好,但我沒下車,怕對方車上有人,到時想跑也跑不了!

對方靠近我的車:你剛才超車吃到我的車道,害我閃你的時候的葉子板和車門擦傷了。
我(心裏的話:看到鬼,我從你後面來,能吃到你的車道,我是開幽靈馬車嗎?)
實際對話:我剛才從新竹過來,不可能超你的車啦。不是我!
對方:是哦!(背我的車號)那我再查證一下好了!

對話就結束了,我也開車走了!

其實對方態度沒有很差,我不知道他的真意為何?是真的把我當肇事者還是想找一個人幫他出錢?可是看到我車上有行車記錄器才改口(這點是我事後想的,因為我的行車記錄器蠻大台的容易看見,有沒有看見這點我不確定。)

以上想問問各位網友的意見,遇到這種事我有什麼需要注意改進的嗎?對方的意圖是?


時速100定速在中線可以嗎?

sparq(sparqlin)

2011/04/11 21:30:57

發文

#3274855 IP 187.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油價愈來愈高啦!可是車不能不開,為了省油只好多讓黃金右腳休息改用定速。
有人說定速在90-100是最省油的開車方式,那用100的時速固定在中線會不會讓後方的駕駛人覺得很不爽啊!
沒錢又要養家的人真可憐😵

轉貼-喝酒移車 開5公尺也算酒駕

sparq(sparqlin)

2011/03/26 14:01:32

發文

#3230911 IP 187.10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照那傢伙思考模式,以後我如果酒後上路被警察伯伯抓到的話
對話如下:
警察:你為什麼酒駕?
俺說:沒有啊!我只是移車,從台北移到高雄而已,不算酒駕啦!
警察:ooxx




華視新聞:

不只酒駕上路會被開罰,連酒駕移車都不可以。桃園有一個朱先生喝酒之後將車子移到旁邊車庫,結果遇到員警盤查,被測出酒測質超標。雖然他只有開車5公尺,但還是吃上罰單。


畫面中可以看到,只是稍微移動車子,就連引擎蓋都還是冷的,卻要被以公共危險罪送辦。朱先生感到冤枉跟警察爭辯,更一氣之下脫口而出三字經,讓承辦員警更加生氣,雙方發生口角。


最後朱先生車子遭查扣,還得繳交二萬七千多元的罰鍰。就算朱先生的家人都感到相當不滿,但是不管距離有多近,酒後開車是事實,無照駕駛也是事實。看來就算是短短不到五公尺的路程,大家還是不要心存僥倖,有喝酒還是別開車。

罰單未繳無法換照 咆哮監理站吃官司

sparq(sparqlin)

2011/03/26 13:06:52

發文

#3230850 IP 187.10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44歲的大學生,在以前是知識份子吧,還會幹這種事哦!五萬元付酒駕的錢都夠了。慘慘慘。



中廣新聞網:

由於罰單未繳無法換領新駕照引發不滿,一名男子換照不成,氣得在監理站大聲咆哮,拍桌大罵公務員沒讀書!而這種行為,全都被監視器拍下,這名男子反而吃上侮辱公務員的官司,法官審理後,判處44歲范姓男子50天的拘役,得易科罰金。(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縣一名四十四歲的范姓男子,去年八月間到新竹監理站辦理更換駕照,但因范姓男子仍有罰單尚未繳清,依規定范姓男子必需先繳清罰單之後,才得以換照,也引起范姓男子的不滿,當場拍桌大罵承辦員和課長,范姓男子並嗆承辦人員,沒有讀書應該通通下台。


全案在法院審理時,范姓男子向法官辯稱,否認有侮辱公務員的犯行,同時指稱公務機關都是官官相護,警察故意設陷阱開他罰單,范姓男子並在聲明異議中表示,換駕照是他通過駕照考試賦予給他的執照,而罰單是交通違規,兩者間並沒有關係,監理站不應藉以拒絕換照。不過法官檢視監理站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范姓男子的確如證人所述,大聲對公務員咆哮、拍桌。法官認為,被告范姓男子漠視公權力的存在,妨害國家公務的順利進行,考量被告大學學歷、沒有前科,因而依侮辱公務員罪名,判處被告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換言之,被告因為不滿未繳罰單而情緒失控,要付出五萬元的罰金,比未繳的罰單金額還要高,怎麼算都划不來。




晶片感應鎖的實用性!

sparq(sparqlin)

2010/12/27 16:09:35

發文

#2981885 IP 83.7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很多車都有配感應式的晶片感應鎖ex豐田的push start,業務也說晶片鎖比以前的舊鎖安全性高很多。比較不容易被A走
我想請問的是晶片鎖真的這麼強嗎?小偷沒辦法自己自己造一支出來嗎?還是成本太高不划算?
請懂晶片鎖原理的專家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丁式車體險適合我這種窮人!

sparq(sparqlin)

2010/11/09 13:10:27

發文

#2806317 IP 83.7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轉戴自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日圓大幅升值導致日系汽車喊漲,消費者買車負擔加重,許多車主只好轉向節約車險支出,產險業者順勢再推低價「丁式車體險」,提供風險規畫減輕負擔的另一選擇。

產險業者統計,近年來較高價的甲式、乙式車體損失險投保率持續下滑,粗估高達7成以上的車主選擇投保通稱為「丙式車體險」的車對車碰撞損失險,但今年來新車就有約3成左右,連最低價的丙式車體險也省了,偏向只規畫在事故中應負賠償受害人責任的第三人責任險,以及汽車竊盜險等內容。

國泰產險汽車保險部經理孫騰敏表示,基於保費負擔的考量,車主可評估投保限額賠償的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就是俗稱的丁式車體險;同樣以男性車主年齡30至60歲、無投保紀錄、車輛重置價格61萬元為例,年保費將降至4500元,可獲得的賠償上限為10萬元保額。

看起來不錯,但是不知有無其它限制。蠻適合我的。沒錢的窮人!



車輛後座地板平面和凸起的差別

sparq(sparqlin)

2010/08/11 15:13:51

發文

#2441668 IP 83.7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昨天坐朋友的車,車子的後座地板是全平面的。全平面的地板坐三個人時一定比較舒服。可是為什麼車輛不全部採用這種設計呢?這種設計對操縱,車子安全性有影響嗎?

下大雨時如何開車較安全

sparq(sparqlin)

2010/06/27 19:07:29

發文

#2253138 IP 187.10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今天下午北部下西北雨,從台北到新竹時不太敢開快,時速約80-100吧。一路也只敢龜在外車道,但是遇到大車的水花時視線更糟。請問各位大大,雨大時如何開車較安全?

準備買FORTIS經典款了!

sparq(sparqlin)

2010/06/15 13:20:00

發文

#2215920 IP 83.7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這裏潛水很久了!準備下手了,以下是我的菜單:
原廠避光墊
原廠防眩廣角鏡
v-kool隔熱紙(廣告上送的)
海馬腳踏墊
原廠hud三合一
保險可自理。折六萬。

不知各位大大有沒有其它建議。(菜單內容,推薦的保險公司)
sparqlin@pchom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