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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kingxuang)

2014/11/19 12: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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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6003 IP 47.1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只要是發生事故[不一定有由碰撞產生],也不論肇事責任。

都必須留下來,並且報案。

如果有人受傷,則依據刑法第185-4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規範。

沒有人受傷,則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範。

例如:有國中生三貼騎機車闖紅燈,閃避右方一台正常通行的小客車,結果滑倒在地,這時小客車車主以為,沒有發生碰撞,肇事責任也非自己引起,於是直接離開,於是依據刑法第185-4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大條了。😭😭😭

註:
1、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
 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前往討論:(轉貼)中園路要轉中園路二段上-前面車子被機車擦撞-


明神(kingxuang)

2014/10/06 08: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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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1043 IP 47.1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前往討論:(轉貼)民權路四維路口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