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
車不只是用來開的,也是品味個性身份的代表。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家人等著你平安回家。惜緣惜福愛你的家人如同愛你的車,祝開車平安。
於
2013/04/06 20:58:28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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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遭輾斃男子 去年撞死人逃逸 男子鍾吉祥四月一日晚間帶著三名子女外出吃飯,遭支姓男老師駕駛車子輾爆頭部死亡,鍾妻五日控訴支姓男子不聞不問。但巧合的是,鍾男去年曾騎車撞死婦人後逃逸,留下受傷的十歲女兒,至今全案仍在訴訟中。 一日晚間,鍾吉祥帶著三名子女吃完晚飯後,打算在新店耕莘醫院搭乘公車返家,因支老師的轎車停在公車停車格,導致鍾男錯過公車,憤而與支男發生口角,原本在車內改考卷的支男,突然強行開車離去,剛好鍾男不慎摔倒,頭部遭轎車左後輪輾爆死亡,現場的三名子女目睹全部過程。 鍾男妻子昨向媒體控訴,指肇事的支老師至今不聞不問,也沒替丈夫上炷香,她抱著小女兒說:「當時我在家顧小的,他還打電話回來問我要吃什麼,沒想到就這樣丟下四個小孩就走了。」 鍾妻表示,大女兒事後告訴她,肇事的支老師不是在車內改考卷,而是在講電話,希望有經過現場的好心民眾,能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釐清事發經過,不要讓丈夫冤死。 不過,遭輾斃的鍾男,去年八月間也曾撞死過一名婦人,當時他逆向騎車到對面車道,迎面撞到一輛母女共乘的機車,母親被撞死,未滿十歲的女兒也受傷倒地,鍾男逃返家,三天後被逮捕。 今年二月廿六日,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判決鍾男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請求民事賠償,但鍾男如今又意外死亡,當初受害家屬更是求償無門。 昨天媒體詢問鍾妻此事,鍾妻也無奈地說:「一定要提到這個部分嗎?」不願多表意見。 http://tw.news.yahoo.com/%E6%84%8F%E5%A4%96%E9%81%AD%E8%BC%BE%E6%96%83%E7%94%B7%E5%AD%90-%E5%8E%BB%E5%B9%B4%E6%92%9E%E6%AD%BB%E4%BA%BA%E9%80%83%E9%80%B8-213000626.html ---------------- 冥冥之中.......😌 | |||
鍾妻也無奈地說:「一定要提到這個部分嗎?」
失去母親的那位小女生
應該會感謝上蒼開眼
應該會感謝上蒼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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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一碼歸一碼~~~ 不過死者的太太...現在應該也很尷尬...不知道死者當初是否也是對人家不聞不問............. | ||||||||||||||||||||||||||||||||
😲這麼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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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一碼歸一碼~~~ 不過死者的太太...現在應該也很尷尬...不知道死者當初是否也是對人家不聞不問............. | |||
討論比較現實的問題!
1. 之前被判刑,民事還在訴訟中談賠償, 如今死亡,親屬是否還要負起賠償責任?
2. 如果支姓教師給對方賠償金,最早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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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比較現實的問題! 1. 之前被判刑,民事還在訴訟中談賠償, 如今死亡,親屬是否還要負起賠償責任? 2. 如果支姓教師給對方賠償金,最早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假扣押? | ||||||||||||
第一題的親屬應該是不用負賠償責任,因為死者是成年人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的原則都一樣講求"活體",一旦加害人死亡,被害家屬無法向加害人之親屬求償。
第二題我就不知道了 😇😇
於
2013/04/07 04:17:54
發文
第二.. 好像是可以.. 😵
繼承權假扣押 ?! 😵
繼承權假扣押 ?! 😵
於
2013/04/08 18:52:4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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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子鄉民們的風向可能要換邊吹了 | ||||||||||||
真的歪了耶~ 好安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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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別人…反省自己😌 | |||
+1
🙂
再想一個問題
當然違停不對在先
不過我想應該大家都有同樣的經驗
看來受害者因為被擋到而錯過公車
顯然相當的氣憤
此時把車開走應該是正確的舉動
不然繼續停也很怪吧?
只能說事情實在是太玄
平日多燒香吧
當然違停不對在先
不過我想應該大家都有同樣的經驗
看來受害者因為被擋到而錯過公車
顯然相當的氣憤
此時把車開走應該是正確的舉動
不然繼續停也很怪吧?
只能說事情實在是太玄
平日多燒香吧
於
2013/04/09 08:20:36
發文
只查去年,就可以讓討論冷掉,如果可以查前世,那討論區不就關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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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歪了耶~ 好安靜啊~ | ||||||||||||||||||||||
怎麼,鄉民們不想討論這件事,
就要被你說成自打嘴巴了嗎?
別急,
很快的,
你也會有紀錄可供大家引用的!😊
分享是一份喜悅,肯定是一種美德!
狗兒子,乖乖去菩薩跟前哦!
有些人啊,
自以為開新帳號就沒人知道你是誰,
事實上,
發言風格很難改,
就像狗改不了吃屎一樣,
然而,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拿舊帳號所留下的"經典"言論來打嘴還是挺爽的!😆
自以為開新帳號就沒人知道你是誰,
事實上,
發言風格很難改,
就像狗改不了吃屎一樣,
然而,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拿舊帳號所留下的"經典"言論來打嘴還是挺爽的!😆
分享是一份喜悅,肯定是一種美德!
狗兒子,乖乖去菩薩跟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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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查去年,就可以讓討論冷掉,如果可以查前世,那討論區不就關門了? | |||
你這麼行?
那你就把他的前世今生都調出來打全體鄉民的嘴啊,
你不是最喜歡這樣嗎?😆
分享是一份喜悅,肯定是一種美德!
狗兒子,乖乖去菩薩跟前哦!
是夠了沒啦?
一碼歸一碼,
本篇死者被違停者撞死的"法律責任"到底關他去年撞死人屁事?
一直拿這件事出來說嘴的人,
你的意思是這個撞死人的老師就是因為死者去年撞死人,
他是為了行俠仗義才把死者撞死的嗎?
不對此事發表評論就要被你說成閉嘴了喔,
搞清楚,
就是有你這種喜歡把是非模糊的咖在這邊攪局,
鄉民們才不想進來討論,
真以為大家都沒是非了嗎?
你在這邊不受歡迎是不是也跟你前世今生有關啊?
還是你去年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莫名其妙!😝
一碼歸一碼,
本篇死者被違停者撞死的"法律責任"到底關他去年撞死人屁事?
一直拿這件事出來說嘴的人,
你的意思是這個撞死人的老師就是因為死者去年撞死人,
他是為了行俠仗義才把死者撞死的嗎?
不對此事發表評論就要被你說成閉嘴了喔,
搞清楚,
就是有你這種喜歡把是非模糊的咖在這邊攪局,
鄉民們才不想進來討論,
真以為大家都沒是非了嗎?
你在這邊不受歡迎是不是也跟你前世今生有關啊?
還是你去年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莫名其妙!😝
分享是一份喜悅,肯定是一種美德!
狗兒子,乖乖去菩薩跟前哦!
撞死人只要關兩年四個月?😲
這會不會太輕了?
不過現在也不用關了啦!
這會不會太輕了?
不過現在也不用關了啦!
於
2013/04/10 18:44:4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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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鄉民們不想討論這件事, 就要被你說成自打嘴巴了嗎? 別急, 很快的, 你也會有紀錄可供大家引用的!😊 | ||||||||||||||||||||||||||||||||
這事我認為是提醒大家不要做壞事 還有不要方便行事😇
「樹無樹皮,必死無疑;人無臉皮,天下無敵。」「水至清則無魚,人至賤則無敵。」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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