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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dennischiu1970)

2012/04/07 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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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731 IP 250.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回應 930103 (ken) 所寫
最高速限是以校驗期內之測速槍或GPS速度為準, 灌水車錶如未達最高速限,依法須開罰.

但交警確對未達最高速限很無作為.

一堆龜車都是以原廠灌水錶速為準,速限100,錶速100,實際8X.


所以?
難道要修法規定所有車廠出產之新車,
時速表皆要送審??
駕駛在車上,依靠的就是自己車上的部品,
若無良好駕駛觀念,就算時速表在怎麼準確也是無用...
這種事關乎品德
😌知識很高,水準低落的人多的是😆

ken(930103)

2012/04/07 11:13:44

發文

#4160736 IP 251.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回應 930103 (ken) 所寫
最高速限是以校驗期內之測速槍或GPS速度為準, 灌水車錶如未達最高速限,依法須開罰.

但交警確對未達最高速限很無作為.

一堆龜車都是以原廠灌水錶速為準,速限100,錶速100,實際8X.


所以?
難道要修法規定所有車廠出產之新車,
時速表皆要送審??
駕駛在車上,依靠的就是自己車上的部品,
若無良好駕駛觀念,就算時速表在怎麼準確也是無用...



所以?
難道要修法規定所有車廠出產之新車,
時速表皆要送審??

>>>>法令本來就有規定時速表之誤差值, 但誤差值應該要要求越精確越好.
現行法令錶速有計算公式.

駕駛在車上,依靠的就是自己車上的部品,
若無良好駕駛觀念,就算時速表在怎麼準確也是無用...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觀念,且人數不算少數,交警執法態度及時速表準確度,確實會明顯減少這種情形發生.


喔嗨(jfk123)

2012/04/07 11: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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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738 IP 82.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從上個月發生在國五宜蘭段的慢速車行駛內線車道事件,
國九隊的解釋,
寬限值不是只針對在最高速限的放寬,
相同的,對最低速限一樣也有寬限值,
所以,該新聞事件中,
申訴駕駛是因時速78公里行駛於內線車道遭開罰,
該路段最高速限為90公里,換句話說,
若內線龜車時速在80公里以上,警方還不得告發......

即便不論「快樂表」的問題,這中間就有20公里的速差😌😌

我在看到這新聞後,
還真的打電話到國九隊去問...
我還提出一個問題,
雪隧內,為什麼外線龜車要在60公里以下才開罰,
為何沒寬限值??
他們回答,雪隧內為特例...
我不懂的是,警政署的行政命令解釋中,
真的對最低速限,也有寬限值嗎??

大倫(runfast)

2012/04/07 12: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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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824 IP 252.1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0917123551 (Koala) 所寫
回應 dsl3540 (dsl3540)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這幾天在o1網站,對於高速公路內車道的用法,又吵了起來,起因就不提了。
但有個優秀的網友,po了官方的回函說明,函內很明確的表達內車道的使用規則。
U-CAR的大部分朋友一定也看過了,少數不清楚的好朋友就一起溫習,互告有無,讓高速公路行車更順暢。
原文轉貼:
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

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

法條在這兒: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26&p=134



96年7月7日回覆的說明,距今快5年了!
給你個100年9月4日回覆供參考

那結論就是他還是可以繼續龜它的😌


這只是高公局的解釋,不是相關法源規定,總之內側車道就是超車優先,沒有理由別人超速就可以不必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7 14:16:18

發文

#416099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nmars336 (麥克ㄚ舍)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回應 sanmars336 (麥克ㄚ舍)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真是狗屁不通~~~😌

這就是會引起爭議的地方~~~😞

高公局的條文其實一直很明確,內車道為超車道,就表示內車道是超車用的,至於該車是否超速應由警方認定與取締。
否則,如果最高速限即可長時占用內車道,或無需禮讓他車超車,那麼條文就會標示為:內車道是最高速限(專用)車道。
超車道與最高速限(專用)車道是不同的。
其次,警方是否怠忽職守,未嚴格取締超速車,是另一法規面,一般民眾非司法人員,自無行使警方職權之權力。
說得很清楚,怎會狗屁不通呢?


"究其立法意旨"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這幾個字的意義嗎~~~感恩

立法意旨條子說得很清楚:
違不違規由我警方認定與取締,民眾只要禮讓超車,就對了。
你別管那傢伙是他媽的家裡起火了,還是通緝犯逃給警方追,或是老婆要生了、爸媽快掛了趕著急診,你只要看到後車有超車意圖或表示,就他媽的讓道就好,這很難嗎?
.
車上還有老婆女兒不是嗎?犯到花生米哥,會很爽嗎?
想當正義魔人,就去考警校,或是來我們台中市小花豹酒店前宣導倫理與道德。
如果年紀太大了,就去當義警,或是拍影片檢舉。別哪天犯小人出事了,才來靠杯!

征塵漫漫(yytotalk)

2012/04/07 14:33:20

發文

#4161010 IP 170.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關於時速表誤差, 我覺得是範圍定得太大, 而不是技術上做不到

比如大客車之旅程記錄器, 誤差範圍就不得超過2%(常溫+非嚴苛震動)

既然旅程計錄器有辦法做到這樣, 時速表會很難嗎?

大倫(runfast)

2012/04/07 17:55:11

發文

#4161131 IP 252.1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ytotalk (亂流) 所寫
關於時速表誤差, 我覺得是範圍定得太大, 而不是技術上做不到

比如大客車之旅程記錄器, 誤差範圍就不得超過2%(常溫+非嚴苛震動)

既然旅程計錄器有辦法做到這樣, 時速表會很難嗎?

快樂表是神車標準配備,製造車會跑,省油假象及增加保養頻率,又可預防超速,怎能修回來.車主也甘願被呼巄自爽.

阿信(ericch62)

2012/04/08 1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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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1922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從上個月發生在國五宜蘭段的慢速車行駛內線車道事件,
國九隊的解釋,
寬限值不是只針對在最高速限的放寬,
相同的,對最低速限一樣也有寬限值,
所以,該新聞事件中,
申訴駕駛是因時速78公里行駛於內線車道遭開罰,
該路段最高速限為90公里,換句話說,
若內線龜車時速在80公里以上,警方還不得告發......

即便不論「快樂表」的問題,這中間就有20公里的速差😌😌

我在看到這新聞後,
還真的打電話到國九隊去問...
我還提出一個問題,
雪隧內,為什麼外線龜車要在60公里以下才開罰,
為何沒寬限值??
他們回答,雪隧內為特例...
我不懂的是,警政署的行政命令解釋中,
真的對最低速限,也有寬限值嗎??

這樣的話在雪隧外車道開51km被開單的話可以上法院應該有機會打贏官司
既然政府亂搞,大家就上法院搞死政府

~桑~(sun365)

2012/04/08 11:19:17

發文

#4161925 IP 186.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unfast (大倫) 所寫
回應 yytotalk (亂流) 所寫
關於時速表誤差, 我覺得是範圍定得太大, 而不是技術上做不到

比如大客車之旅程記錄器, 誤差範圍就不得超過2%(常溫+非嚴苛震動)

既然旅程計錄器有辦法做到這樣, 時速表會很難嗎?

快樂表是神車標準配備,製造車會跑,省油假象及增加保養頻率,又可預防超速,怎能修回來.車主也甘願被呼巄自爽.

哪個國產車不是快樂表?😇
堅決反核

愛智QQ(scfccc)

2012/04/08 12:17:41

發文

#4161972 IP 24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un365 (A-sun) 所寫
回應 runfast (大倫) 所寫
回應 yytotalk (亂流) 所寫
關於時速表誤差, 我覺得是範圍定得太大, 而不是技術上做不到

比如大客車之旅程記錄器, 誤差範圍就不得超過2%(常溫+非嚴苛震動)

既然旅程計錄器有辦法做到這樣, 時速表會很難嗎?

快樂表是神車標準配備,製造車會跑,省油假象及增加保養頻率,又可預防超速,怎能修回來.車主也甘願被呼巄自爽.

哪個國產車不是快樂表?😇

據本版#34所言,縱使眾家皆「樂」,但程度有別(不知是真是假)😇😆
Vision without action is a daydream. Action without vision is a nightmare.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9 02:21:52

發文

#416306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補充法條參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中第33條法令...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前項道路(指的就是高速公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

還想占用內車道嗎?
這已是法律問題,而非道德問題。

6核心(et180)

2012/04/09 04:05:29

發文

#4163088 IP 186.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既然都統稱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問題是內側車道名稱故名思意超車才能用到嗎?
要龜就給它們龜.又不是像它們技術那麼爛龜在內側車道
只能證明它們不會開車而已
高速公路改3線道後就很好超車了.至少不用跑路肩

Mac(khyeh123)

2012/04/09 12:09:57

發文

#4163633 IP 248.1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會不會產生一種狀況,只要有一台車以時速150公里在內線狂飆,所有的車子都得避開讓他,不然就造成堵塞了

Dr. KK(griffin5070)

2012/04/09 13:09:38

發文

#4163724 IP 95.1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hyeh123 (Mac) 所寫
會不會產生一種狀況,只要有一台車以時速150公里在內線狂飆,所有的車子都得避開讓他,不然就造成堵塞了


1. 這 150公里的時速怎得來的?
2. 讓他過很難嗎?
3. 開車要看後照鏡

康姐說: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J.U.泰勒(takamura)

2012/04/09 13:14:28

發文

#4163733 IP 250.20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riffin5070 (Dr. KK) 所寫
回應 khyeh123 (Mac) 所寫
會不會產生一種狀況,只要有一台車以時速150公里在內線狂飆,所有的車子都得避開讓他,不然就造成堵塞了


1. 這 150公里的時速怎得來的?
2. 讓他過很難嗎?
3. 開車要看後照鏡


1.凡速度高過我皆超速
2.我是合法路權沒有讓不讓的問題
3.同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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