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特產...... 想幫忙就可以,窩不在意!

野蠻小媽咪(barbar2015)

2011/08/31 19:53:02

發文

#3672535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2011/08/31
失竊協尋 MAZDA6 車號:1726-ZB(代PO)
這是我朋友的車
大家請協助我找尋:車牌 1726-ZB馬自達六黑色
在三峽中正路(海宴火鍋)停車格,外面失竊,
已有到三峽備案,得到結果三峽警察不能馬上調監視器來看,請大家提供我方法
如何快速找到,車很新才買一年而已,有看到的請報警感激不盡!


2011/08/31
失竊協尋BENZ S320車號:2731--RR(代po)
請留意一台2731-RR的賓士S320黑色,在8/30晚間10點多被搶走了,
在桃園南崁中正路上,那是我姐夫的車,如果有認識汽車屠宰場的可以
幫我問一下,或是有看到這台車的話麻煩請通知0938-78-78-77陳先生!
同夥接應的車是鐵灰色馬自達3,05年那一款的,車牌是9587-MW,請大
家幫忙留意,謝謝!也請大家注意一下,小心防範


2011/08/30
失竊協尋 HONDA CIVIC8 車號:1292-PW(U-CAR轉載)
我的車子是銀色CIVIC喜美八代~車牌1292-PW~
車頂有裝鯊魚天線~車屁股右上方有標語貼紙~
後保險桿左邊前幾天有擦撞到~
8月23日晚上10:30左右車子還停在台中市行政處理處旁的公園~
地址是台中市南區光輝街148號對面(在美村路二段地下道附近)~
8月24日早上6:30出門時發現車子不見了~7:00向台中市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報案~
但是報案至今已經過了五天了~一點消息都沒有~
報案後第二天就有致電到警局詢問監視器調閱情況~
但警局回覆說會請承辦員警回電話給我~在那之後又過了三天都沒接到警局的回電~
後來請議員服務處的主任幫忙詢問~得到的回覆是說員警這三天都休假~所以沒回電話~
而休假期間也不會有其他員警代為調查~因為那是承辦員警本身受理的案件~
因為本身無能為力~整天心神不寧的~受到蠻大的影醒~所以想請教各位朋友~
是不是車子不見就都找不回來了~是不是車子失竊報案後員警都是這樣的處理態度~

看了網路上很多朋友的經驗談~真的很感嘆~很無奈~
台中市長胡志強座車音響遭竊~警方三天內破案~無奈一般老百姓愛車失竊~
真的只能安慰自己下一台會更好嗎~
當我跟議員服務處的主任提到~胡市長不是要求一般民眾竊案要以同樣標準辦理嗎~
他回了我一句~你別傻了~人家是市長ㄋㄟ~
而且7月30日才剛在台中市五權西路上的一家99音響安裝了喜美8代的專用車機~花了不少錢~
結果用不到一個月~車齡五年多了~又沒保險~實在是無言啊~
難道這跟失戀一樣~只能讓時間來淡忘一切了嗎~



2011/08/29
失竊協尋 MAZDA3 車號:1408-ES(代PO)
大白天的看完「翻滾吧!阿信」出來後看到自己的車憑空消失,內心隨即痛苦的翻滾…
車款:舊款馬自達3 Mazda3 2.0s

車號:1408-ES 車廠年份:2006

顏色:寶藍
遭竊時間:2011/08/28 (就是今天)

     11:00:17 路口監視器拍到車被小偷開走的身影
     11:03:00 最後的身影消失在堤頂大道往環東方向...

遭竊地點:美麗華旁的公有停車場
     (停車場本身沒有監視器,請各位日後停車時務必小心!!)

已報警處理,如果有人注意到的話,麻煩請回站內信好嗎?感激不盡!



2011/08/28
咦…後車窗夾傳單 啊…下車查看車被劫
〔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傳出罕見的竊車手法!有歹徒預先將廣告傳單夾在後車窗,趁駕駛人發動車子發現後車窗視線遭阻,下車至車後拿走傳單之際,侵入車內開走車子情事;警方則呼籲駕駛人不要怕麻煩,先熄火再下車。


根據警方針對防搶、防竊列為宣導教材的一起真實犯罪案例顯示,歹徒為了達到犯案目的,犯案手法層出不窮,1名車主日前下午到某公家機關洽公後,步行到路邊停車格取車,當他上車發動車子後,卻從車內後照鏡看到後車窗玻璃的雨刷夾了一張廣告傳單。


由於傳單不偏不倚就直接在玻璃正中央,車主覺得會阻礙行車視線,遂下車走到車後方,將這張傳單拿開,未料就在此時竟有1名歹徒趁機侵入駕駛座,直接將發動中的車子開走,揚長而去,留下一臉錯愕的車主。


警方指出,歹徒應該是抓住一般駕駛人一旦發動車子,心想就算下車,車子也未離開視線的心理,預先將廣告傳單夾在路邊停車的整排車子後車窗,接著再伺機而動,趁著車主上車發動車子,發現視線受阻,下車繞到車後方拿走傳單的空檔,迅速鑽入車內駕駛座開走車子。


歹徒趁車未熄火下手


網路上也曾流傳這樣的犯案手法,歹徒製造車輛進入發動狀態,利用車主下車機會,很快衝上駕駛座,短短3秒鐘卻足夠上車鎖車門把車開走,還可能發生拉扯造成車主受傷。

至於以往就曾發生車主為了貪圖一時方便,車子未熄火就下車進入超商購物,車子隨即被歹徒開走,更曾發生粗心大人將小孩留在車內,連人帶車被歹徒開走的真實案例。


警方為此呼籲民眾不要怕麻煩,就算是短暫的下車或是到後車廂拿取物品,也盡量將車子熄火拔走鑰匙,以免給歹徒可乘之機。



2011/08/26
汽車晶片鎖被掃描.偷兒2分鐘搞定竊走百萬名車
一名家住高雄的謝姓男子,日前才剛買一輛車齡2年的百萬名車,轎車內當然裝有精密的晶片密碼鎖。當時謝先生將車停在住家附近的停車格內,後來出現了一輛自小客車,竊賊從車內下車,並且靠近轎車車門,結果不但成功解鎖把車子開走,整個犯案過程只花了短短2分鐘,連車主都不禁大嘆:「竊賊太厲害,車內加裝晶片防盜都沒有用」。


2011/08/25
失竊協尋 MAZDA3 車號:7011-TE(代PO)
失竊協尋MAZDA 3 車號:7011-TE

時間: 8/22 05:30 發現車子遭竊

地點: 高雄市林園區 自家前(路邊)


車型: MAZDA 3 2.0S 2007年款

顏色: 鐵灰 車牌: 7011-TE


特徵:

引擎蓋中間-黑色烤漆~四出排氣管~家族3環族貼~沒想到鄉下的治安也變差Q_Q....

目前已報警,還是要麻煩熱心的板友幫忙留意一下
有任何消息請直接報警,謝謝大家^^




.........................以下很多很多 失竊的件事高達預算120台多以上



33

則留言

2

太ˉˉˉ保(player553386)

2011/08/31 20:03:38

發文

#3672556 IP 188.19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大多在殺肉場了
人生如屎 , 漂流在此萬紫千紅的水溝

★百面自摸★(goenglish)

2011/08/31 2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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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2563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要怪阿扁嗎😇

野蠻小媽咪(barbar2015)

2011/08/31 20:10:49

發文

#3672569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這要怪阿扁嗎😇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凱子(block0112)

2011/08/31 20:11:41

發文

#3672571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這要怪阿扁嗎😇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法官怎麼改法律阿........................

野蠻小媽咪(barbar2015)

2011/08/31 20:13:04

發文

#3672574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ock0112 (凱子) 所寫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這要怪阿扁嗎😇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法官怎麼改法律阿........................


發生怎麼多還不會改....
萬一發生....壞人拉我女兒...去賣身...

★百面自摸★(goenglish)

2011/08/31 20:13:52

發文

#3672577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對啊! 真夭壽!
那到底該怪誰?
阿扁?
法官?
馬英九?

Dr. KK(griffin5070)

2011/08/31 20:14:58

發文

#367258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對啊! 真夭壽!
那到底該怪誰?
阿扁?
法官?
馬英九?


她不是說她要出來選總統? 😴😴
康姐說: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麥克ㄚ舍(sanmars336)

2011/08/31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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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2581 IP 251.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媽咪~真好心~~~

會幫注意的~~~

凱子(block0112)

2011/08/31 2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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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2588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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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怎麼多還不會改....
萬一發生....壞人拉我女兒...去賣身...


😌😌😌沒救了...............

親親我的寶貝(somy20010)

2011/08/31 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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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2592 IP 52.20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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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怪阿扁嗎😇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法律是由立法委員來修改的,法官並不能修改法律,而立法院國民黨佔多數,甚麼樣的人就選甚麼樣的黨🙂

哇係拍郎(zf9821)

2011/08/31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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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2593 IP 239.18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對啊! 真夭壽!
那到底該怪誰?
阿扁?
法官?
馬英九?

應該怪台灣的立法委員😞

逃離命運(chingyu)

2011/08/31 20:21:08

發文

#3672594 IP 186.11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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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這要怪阿扁嗎😇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製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容我跟妳說明各單位的職責:下次不要怪錯人了

警察-執法,檢察官-起訴,法官-審判。

「立法委員」才是立法的人!

而這些「利萎」都是大家選出來的!

假台灣人真賣國賊,「頭貼五星旗,嘴批太陽旗」,結果自已開日本車!標準的左手摸奶,右手唸經!支那人滾回支那區網。。。

野蠻小媽咪(barbar2015)

2011/08/31 20:21:30

發文

#3672595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omy20010 (親親我的寶貝) 所寫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這要怪阿扁嗎😇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法律是由立法委員來修改的,法官並不能修改法律,而立法院國民黨佔多數,甚麼樣的人就選甚麼樣的黨🙂


怎樣知道邱哥的住所??? 我要親自去找他本人談一談
能不能幫助大家安心停車逛街+睡覺

凱子(block0112)

2011/08/31 20:23:37

發文

#3672601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怎樣知道邱哥的住所??? 我要親自去找他本人談一談
能不能幫助大家安心停車逛街+睡覺

😆去咕狗阿~

★百面自摸★(goenglish)

2011/08/31 20:28:40

發文

#3672615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怎樣知道邱哥的住所??? 我要親自去找他本人談一談
能不能幫助大家安心停車逛街+睡覺
邱哥?
那位戴假髮的嗎?
找他若能減少失車率, 治安大改善, 這次選舉我就選你的馬哥🙂

找邱哥看這裡喔
http://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legIntro.action?lgno=00038&stage=7

野蠻小媽咪(barbar2015)

2011/08/31 20:31:59

發文

#3672623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怎樣知道邱哥的住所??? 我要親自去找他本人談一談
能不能幫助大家安心停車逛街+睡覺
邱哥?
那位戴假髮的嗎?
找他若能減少失車率, 治安大改善, 這次選舉我就選你的馬哥🙂

找邱哥看這裡喔
http://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legIntro.action?lgno=00038&stage=7



我老實都不敢親自出面幫助大家...

因為我沒能力能做怎麼....

每天發生失竊....

我了解大家的心痛...工作要花幾年才能得到好車........

我得親自想替大家希望不要被找當失竊的車主 ,窩們也希望不要....

★百面自摸★(goenglish)

2011/08/31 20:38:58

發文

#3672639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rbar2015 (野蠻小媽咪) 所寫

我老實都不敢親自出面幫助大家...

因為我沒能力能做怎麼....

每天發生失竊....

我了解大家的心痛...工作要花幾年才能得到好車........

我得親自想替大家希望不要被找當失竊的車主 ,窩們也希望不要....

其實妳有辦法幫助大家喔
你看看你現在說的, 都發生在老馬政府身上
你這次不要選老馬
換人做做看, 搞不好就改善了喔
老馬不行, 妳就不要再迷戀他了啦😆

普雷斯-豬仔(black090808)

2011/08/31 20:40:28

發文

#3672643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怪哪個黨都沒用~只看台灣人到底想不想弄好台灣~😌
然後看你選出的是哪種立法委員😆
蒼蒼歲月時如水,茫茫歲月光如梭

那些年偶們流浪的日子(dentist)

2011/08/31 20:40:32

發文

#3672644 IP 250.25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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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怪阿扁嗎😇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建議妳搬去新加坡😇

.(woowoowoo)

2011/08/31 20:43:53

發文

#3672650 IP 24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entist (流浪牙醫)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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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這要怪阿扁嗎😇

多年愚笨法官都不會改法律............

偷車真多......藏地方真是有錢買很大的土地........
人人都制造手槍.....
購買毒品...
強制騙女生去做賣身還錢.....
....說不完


建議妳搬去新加坡😇
新加坡移民條件


  1、投資者將至少新幣100萬元投資在新加坡設立新公司開展業務或投資現有新加坡公司業務並持有股份5年。從投資之日起5年內,不得撤出投資資金或轉讓相關股權,股票由政府託管;
  2、投資者至少投資新幣150萬元在新加坡設立新的公司或投資現有新加坡公司業務或政府批准的投資基金5年。
  自2011年1月起,新加坡投資移民門檻將從150萬新幣上升到250萬新幣;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遞交申請的客戶,投資額還是以150萬為標準。
  3、投資者至少投資新幣200萬元在新加坡設立新的公司或擴充現有公司業務或政府批准的投資基金5年。
  4、投資者將500萬新元的等值金融產品存入新加坡5年。其中200萬新元可用於投資聖陶沙別墅項目。
  特別提醒:2010年10月以後遞交的移民申請,申請人所在公司年營業額要求將由現行的每年1千萬新幣提升到每年3千萬新幣。


1.投資移民
據新加坡政府有關規定,外國人投資150萬元新幣,可直接申請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該計畫主
要針對外國企業家,目的是吸引更多的企業家來新加坡投資。投資者必須先註冊有限公司,然後呈
交投資計畫書和有關文件。投資金以存款方式存在新加坡政府,投資項目至少須經營5年。投資者的
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可直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父母可申請長期親屬簽證在新加坡
居住。如父母、岳父母需同時申請永久居民,每增加一人,存款需增加30萬新幣。子女超過21歲,需
另外申請,批准機會也很大。

2.技術移民
新加坡政府歡迎世界各國人才精英來新加坡就業定居。大學學歷以上人士、專業技術人才可申請
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首先需由當地公司雇用,獲得就業准證(EP)。准證持有人可向移民局遞交永久
居民申請,批准後成為永久居民(PR)。從申請到批復一般需3-6個月時間。

3.結婚移民
根據新加坡有關規定,與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的外國人,均有資格申請成為永久居民,但
移民局將視具體個案審批。需指出的是,近年來有以假結婚騙取永久居民身份者被檢舉,永久居民身份
被取消。


4.特殊移民
海外藝術人才(藝術、攝影、舞蹈、音樂、戲劇、文學、電影等)經過新加坡國家藝術理事會評
估,通過推薦可向移民局申請成為永久居民。申請人需提交詳細的個人履歷及證明材料(相集、報刊報
道等)。

5.自雇移民
雇用自己而達到移民的目的。申請人可先註冊一家公司,然後以董事的身份向移民局申請就業准
證,也可先以開辦公司的名義申請,移民局批准就業准證申請後再註冊公司,公司註冊後,經移民局核
實發出就業准證。獲就業准證6個月後,可申請永久居民權。
  新加坡永久居民享有的權利
   1) 申請租用或購買政府居屋(購買限已有配偶者);
   2) 子女享受與公民子女相同的教育待遇;
   3)配偶及21歲以下子女可直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4) 父母可申請家屬准證在新加坡長期居留。
  成為永久居民2年以上,方可申請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移民手續
當您獲得新加坡抵境永久居留核准函(Approval for Landed Permanent Residence),您必須根據其有效
期限之內(通常為一年),準備好以下文件,至新加坡移民局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體檢報告
A.15歲以上(以報到日期為准)。
B.有效期限為三個月。
C.指定醫院之體檢報告(臺灣為臺北宏恩醫院)。
**宏恩醫院 TEL: 02-27713161  Add:臺北市仁愛路4段61號
D. 表格及指定醫院請參照核准信函之附件。

良民證
A.16歲以上(以報到日期為准)。
B.有效期限為一年。
C.最晚在報到前一個月,委託獅城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申請寄至新加坡移民局。
D.自行申請者無效。

安家證明
(申請者必須提出其中一項證明,單身申請者只得以D之方式)
A. 租屋合約(以主申請人或配偶之名所租至少一年之一個單位樓宇)、
水電費及電話費之過戶單據。
B. 買屋地契、水電費及電話費過戶單據。
C.子女在新加坡之入學證明(政府立案之幼稚園、小學或中學)。
D. 主申請人或配偶在新加坡全職之工作證明。
Once a use forever a cus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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