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是類車禍案件(已經立案為過失致死,或是經當事人提告訴為過失傷害案件),承辦的檢察官會將全卷檢送縣區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鑑定結果,檢察官尚會依職權送往省區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或交大、警大鑑定有無過失),以釐清當事人過失責任,如無過失,即以不起訴處分結案,有過失則起訴法院審理(通常法院仍依鑑定報告定案)。
好倒楣~~~遇到這種事可能還是會避免不了~~~😰
這種事情常常發生
主要是開車的人不安於排隊
嫌前面車開太慢、鎖性就變換車道想加速超越
俗不知是前面的車發現有人或動物才沒開快的原因
跟在後面如果不這樣想還暗幹前方龜車
此時甩帥的結果就是撞到不該撞的人或動物
怪行人衝出來
我想開車的人也脫離不了關系-應注意而未注意、特別還是在有紅綠燈的地方
行車紀錄器紀錄了行人的不當行為、但也紀錄了駕駛急於想要右側超車的不當行為
這種車禍、主要還是看法官個人主觀怎麼判、可能無罪也可能過失傷害
這種事我也常碰到、還好我開不快
這種感覺很可怕
一邊在排隊、一邊沒半輛車
結果我就選沒半輛車的快車道開
萬萬沒想到有小支幹(連閃黃燈都沒設的小支幹)突然衝出一輛小貨卡、硬生生擋在我眼前
排隊的車籠擋住我很長一段距離的視野死角
結果不幸A到保桿
心裏OS早知道乖乖排隊就好
雖然路權我贏、我也沒超速、警局還在旁邊而己
但是鼻子摸摸只能怪自己愛開沒車的快車道(保桿折舊後再肇責分擔的錢可能不夠我吃199吃到飽)
原來大家不是呆呆排隊、是呆呆有好報啦
像發帖這種情形、只要是個性有點急性子的一定都曾遇到過(不一定這麼嚴重)
想要順暢開車、先確定無視野死角再來吧、只要有視野被擋住、請放慢車速吧
我也常這樣不時盯寧我自己、因為一旦發生、想要後悔也來不急了😇
主要是開車的人不安於排隊
嫌前面車開太慢、鎖性就變換車道想加速超越
俗不知是前面的車發現有人或動物才沒開快的原因
跟在後面如果不這樣想還暗幹前方龜車
此時甩帥的結果就是撞到不該撞的人或動物
怪行人衝出來
我想開車的人也脫離不了關系-應注意而未注意、特別還是在有紅綠燈的地方
行車紀錄器紀錄了行人的不當行為、但也紀錄了駕駛急於想要右側超車的不當行為
這種車禍、主要還是看法官個人主觀怎麼判、可能無罪也可能過失傷害
這種事我也常碰到、還好我開不快
這種感覺很可怕
一邊在排隊、一邊沒半輛車
結果我就選沒半輛車的快車道開
萬萬沒想到有小支幹(連閃黃燈都沒設的小支幹)突然衝出一輛小貨卡、硬生生擋在我眼前
排隊的車籠擋住我很長一段距離的視野死角
結果不幸A到保桿
心裏OS早知道乖乖排隊就好
雖然路權我贏、我也沒超速、警局還在旁邊而己
但是鼻子摸摸只能怪自己愛開沒車的快車道(保桿折舊後再肇責分擔的錢可能不夠我吃199吃到飽)
原來大家不是呆呆排隊、是呆呆有好報啦
像發帖這種情形、只要是個性有點急性子的一定都曾遇到過(不一定這麼嚴重)
想要順暢開車、先確定無視野死角再來吧、只要有視野被擋住、請放慢車速吧
我也常這樣不時盯寧我自己、因為一旦發生、想要後悔也來不急了😇
http://www.youtube.com/user/stravvberr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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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定會用 應注意而未注意 行車紀錄器是好用,但只是紀錄事情經過,不代表你沒有錯 | |||
因注意而未注意....
最近好像有法官否決了這條....
改判為應注意而無法注意....無罪.....
畫面中的車主...並未外線超車...
換了線之後並未有加速超過的動作...
只是單純換車道...
而看起來像是在超車是因為內側的貨車
突然看到阿伯緊急剎車...
所以畫面中看起像在超車...
但車主撞到人的瞬間是有緊急剎車的..
人是從貨車前面跑出來突然出現在車主的前面
這麼近的距離...車神來開應該也會撞下去的..
而且是綠燈...
很明顯是阿伯闖紅燈...
所以我想應該也可以成立應注意而無法注意
開車的真倒楣!
明明綠燈卻這樣跑出來!
好在開車的沒有開很快! 要不然會拖很遠!
明明綠燈卻這樣跑出來!
好在開車的沒有開很快! 要不然會拖很遠!
於
2010/11/20 21:33:51
發文
剛剛晚間新聞有播放
因證據明確
依法車主只需負擔10%的責任甚至免責.
因證據明確
依法車主只需負擔10%的責任甚至免責.
於
2010/11/20 21:41:0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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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想法是 還好有行車紀錄器證明 阿伯是在闖紅燈下被車撞到 所以闖紅燈應是"肇事主因" 車主刑事上的責任可能很小~甚至免責 但免不了~那個阿伯如果重傷或死亡 車主還是會有道義上的責任 要是沒有行車紀錄器~現場又沒監視器 而那個阿伯又重傷或是死亡 我看那個車主應該是會很慘 對方鐵定咬定車主闖紅燈的 (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罪附加民事賠償) 還是跟各位朋友提醒一下 假使該路段限速是時速50公里的話 在行經有號誌路口時~時速限制需為該路速限降低10公里 意思是~就算妳做筆錄時~說行駛到該路口時速是4x公里的話 還是算超速喔~請大家注意一下 小弟是覺得~在網路留點口德 要是那位阿伯今天剛好是你家裡的長輩 您的發言還會跟前幾篇一樣嗎🙂? | |||
家裡的長輩闖紅燈就合法?
不管是不是家裡的長輩一切還是要依法處理
今天這種情況不是說撞人的車主就是不對
車主可以引用信任原則
相信在綠燈的情況下沒人會闖紅燈
否則紅綠燈就可以廢除了因為紅綠燈不可信
於
2010/11/20 21:45:3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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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的長輩闖紅燈就合法? 不管是不是家裡的長輩一切還是要依法處理 今天這種情況不是說撞人的車主就是不對 車主可以引用信任原則 相信在綠燈的情況下沒人會闖紅燈 否則紅綠燈就可以廢除了因為紅綠燈不可信 | ||||||||||||
家中長輩如果闖紅燈被撞就慘了
不但人掛了.沒掛也要住一陣子醫院.
應該還會要賠車子損失
不合法就不合法..
小弟決不濫情
😲😲😲是太白目了就是有這樣子的人被撞活該000
嚇死人😲
這.....雙方都有錯吧!!
不過車主真雖😵
這.....雙方都有錯吧!!
不過車主真雖😵
剛剛電視新聞在撥了
於
2010/11/21 00:33:44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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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幫誰說話,但如果依台灣法官的見解(依前例),雙方都會有錯,只是比例問題 | ||||||||||||
沉澱心情⊕為繁雜的心找出口﹋
於
2010/11/21 01:50:48
發文
😌😌😌
不過車主好像也違規了,跨越雙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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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長輩如果闖紅燈被撞就慘了 不但人掛了.沒掛也要住一陣子醫院. 應該還會要賠車子損失 不合法就不合法.. 小弟決不濫情 | ||||||||||||||||||||||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2 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第 14 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從這影片看起來,駕駛人已注意交通號誌,並在視線所及範圍亦無發現闖紅燈之行人,且未有違規之行為,所以並無過失論。
闖紅燈者,應注意交通號誌而未注意,並預見闖紅燈可能遭受危險,是為過失!
按照法律條文及法理,反而是闖紅燈之行人應陪汽車所有人之損失即所失利益!
吾人以為,就算家中成員為該闖紅燈之人,違法就是違法,所為之事實行為是不該濫情的!
靜 夜 長 空 獨 思 伊 獨 思 伊 人 甜 靜 美
人 甜 靜 美 笑 傾 城 笑 傾 城 垣 憶 難 忘 憶 難 忘 懷 靜 夜 長
我想大家誤會我的意思了
可能是我說的不夠清楚~抱歉
我並沒有說那個阿伯的行為是對的
我也有說"闖紅燈"應該是"肇事主因"
只是如果今天沒有行車紀錄器證明車子是因阿伯闖紅燈而發生事故的話
而你到現場看到的畫面就是一個阿伯被車撞到倒在路邊
誰是誰非還無法論斷
而如果阿伯是你的家屬
你當下會覺得是你家人因違規而發生交通事故嗎?
我想未必
因小弟最近剛好也發生交通事故
跟前去處理的交警有稍微閒聊一下
他說處理過的交通事故案件
在人或車是很輕微的受傷或受損的情況下
大概10件裡會有1~2件車主會承認肇事責任是在己方身上(比如闖紅燈~超速之類較明顯的違規之類)
但在人或車是較重大的傷害(重傷或死亡)或車子有較大金額的車損時
在沒有像行車紀錄器這類明顯的證據下
目前是還沒遇到有車主會承認是自己違規而發生交通事故的
給大家參考一下
可能是我說的不夠清楚~抱歉
我並沒有說那個阿伯的行為是對的
我也有說"闖紅燈"應該是"肇事主因"
只是如果今天沒有行車紀錄器證明車子是因阿伯闖紅燈而發生事故的話
而你到現場看到的畫面就是一個阿伯被車撞到倒在路邊
誰是誰非還無法論斷
而如果阿伯是你的家屬
你當下會覺得是你家人因違規而發生交通事故嗎?
我想未必
因小弟最近剛好也發生交通事故
跟前去處理的交警有稍微閒聊一下
他說處理過的交通事故案件
在人或車是很輕微的受傷或受損的情況下
大概10件裡會有1~2件車主會承認肇事責任是在己方身上(比如闖紅燈~超速之類較明顯的違規之類)
但在人或車是較重大的傷害(重傷或死亡)或車子有較大金額的車損時
在沒有像行車紀錄器這類明顯的證據下
目前是還沒遇到有車主會承認是自己違規而發生交通事故的
給大家參考一下
太可怕了😲😲
熱褲無敵
標題下的很好...
行車紀錄器不是防君子,而是防小人...
這種錯誤的交通觀念在鄉下地方比比皆是,一副即使我違規出事還是等著讓你賠的心態😌😩
行車紀錄器不是防君子,而是防小人...
這種錯誤的交通觀念在鄉下地方比比皆是,一副即使我違規出事還是等著讓你賠的心態😌😩
上帝阿~~10個上U-CAR網站9個富,我卻是那個不富的赤貧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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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長輩如果闖紅燈被撞就慘了 不但人掛了.沒掛也要住一陣子醫院. 應該還會要賠車子損失 不合法就不合法.. 小弟決不濫情 | |||
樓上大大想說的應該是
如果今天家中長輩自己違規被撞了
你會跟他說撞死活該嗎...
小時候,幸福是一件簡單的事。長大了,簡單是一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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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大大想說的應該是 如果今天家中長輩自己違規被撞了 你會跟他說撞死活該嗎... | ||||||||||||
嗯嗯~我是這個意思
雖然是那個阿伯違規在先
但還是希望這位苦主能把這件交通事故
圓滿處理掉才是較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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