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0/07/22 08: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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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高雄到基隆我有看到「內側為超車道」的警示牌, 但也看到幾個「內側車道需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警示牌。 看來你內線龜車也沒兩樣,連「內側車道需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警示牌都沒看過? 在網路上就有一堆文盲,明明就是寫「超車」,卻又可以扯成「超速」? 明明知道「超速」會被開罰單,卻又在申張「超速車行駛內側車道」的權益? 除了能在網路上嘴炮取暖之外,一超速,條子就寄罰單,誰理你呀!超速車哪有什麼權益? 既然那麼趕時間,都敢違規不怕超速罰單了,走路肩也違規啊, 為何只敢在內側車道超速違規,卻不敢開路肩超速違規?別笑死人好不好!? 前面的車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這是守法的行為,卻要合法車讓違規的車? 若別人守法開車,你要違規開得比他更快,就要各憑本事!而不是當俗辣要別人讓道給你! 是不是也要F1賽車時也叫對手讓車道給你?才讓你可以開更快? 因為「超車」也不能「超速」。超車也必須在「最高速限內」才能合法超車, 所以車速是: 最高速限 > 超車 > 中龜車 > 龜車或大型車 也就是應走中線的中速龜車,在超越中線前面的慢龜車時,才叫做「超車」, 而快車則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各個車道,也不能超速! 所以,內側車道對於應走中線的「中速龜車」叫做「超車道」. 但內側車道對於「合法最高速限」行駛的快車叫做「專用道」。 | ||||||||||||
車輛於內側車道用最高速限行駛,其必須一定要讓道的狀況是,
該車與中間車道的車輛併排行駛,檔道造成後方車輛回堵,
這也是國道警察取締內線龜車的標準...
於
2010/07/22 08: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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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 我去屏東出差了一天, 這篇還是沒沉.
一定會有人跳出來說, 速限 90, 我在內側開 90 有什麼錯?
唉... 懶的再講了...
唉呀~~ 我不小心又把這篇推高了呢!
一定會有人跳出來說, 速限 90, 我在內側開 90 有什麼錯?
唉... 懶的再講了...
唉呀~~ 我不小心又把這篇推高了呢!
Civic 1.8 EX-S + 215/45/17 RE001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罰3000太少了吧😡
罰個12000~24000剛好😀
多捉幾隻龜殺雞警猴~~~~~~~~~爽
罰個12000~24000剛好😀
多捉幾隻龜殺雞警猴~~~~~~~~~爽
罰的好!
以為是在開市區嘛!
以為是在開市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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