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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A(lee5751)

2010/03/12 23: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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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381 IP 24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結論是: 只有白痴跟壞人會同意廢除死刑! 🙂
最愛騎車!!!

不想做實驗(snoyyyr)

2010/03/12 23: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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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387 IP 90.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gharlem (吉弟) 所寫

關一年就鞭120下換算,關10年就鞭1200下,依此類推

改成這樣我也贊成

>>>>>>>>>>>>>>>>>>>>>>>>>>>>>>>>>>>>>>>>>>>>>>>>>>>>>>>>>>>>>>>>>>>>>>
要備註:打到昏死過去即可停止..以累積方式..只要醒過來就再推去鞭!!
太殘忍..可以等皮開肉綻的屁股皮膚癒合後立即再拖去鞭!!
再備註:自由死刑!!累積一半以上者方可選擇自願死刑!!
再再備註:屬重刑姦淫者...雄性者非宮刑處之..以性器官鞭刑處裡..(能留著算你的)[/quote]

反對廢除死刑....
尤其對於多次犯下性侵害之狼,應先幫他用牙刷徹底刷乾淨後再鞭...
用最粗的橡皮筋拉到最長,用力鞭下去...
鞭到組織壞死再施以去勢手術,讓他永久不會再犯...

韋恩(wayne66)

2010/03/12 23: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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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392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老是說英國廢除死刑多人道

派兵去伊拉克 阿富汗殺了多少無辜的人

那些人比死刑犯更不該死吧

很像愛護動物不吃狗肉卻大啖牛排一樣

警察執勤開槍打死無辜人機率比執行死刑錯殺無辜機率還高

歐洲人有種就把軍隊取消掉 警察都不配槍

放箭之手(akchensky)

2010/03/12 23: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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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42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所以當初出日本丟原子彈都是丟假的?😝

fang(chikuang)

2010/03/12 23: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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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436 IP 24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kchensky (今天好爽) 所寫
所以當初出日本丟原子彈都是丟假的?😝



不知道是真還是假

但是 我一直覺得奇怪


廣島 長崎 怎麼在短短幾十年 就能脫離輻射 建設成都市的

正常來說 應該是無法住人才對

(小寶)(charleshung)

2010/03/12 2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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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437 IP 91.9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讓我想到一部影片-->死刑犯
將死刑犯先分成4組-->44/4=11人/組
每天一組放到無人島進行生存大逃殺-->最後只有1人可離開
最終四人在進行最後的戰役-->最終只剩1人可獲得假釋回
回到社會監控1人即可,我想他人也殺夠了,精神會如何?大家自己想吧!
這些惡行重大的死刑犯臨死前還要面對追殺,親身感受那種被殺的恐懼感,
也會感同身受被害人當時的恐懼,過程影片可以播放給其他受刑人看,
我想回到社會後,應該不敢再犯案了吧~

以上,是我看完死刑犯這部影片所編的劇情,如有雷同,純屬虛構,但可參考😆

鯊很大(imprezafrank)

2010/03/12 23: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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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438 IP 251.19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k86988786 (mark.wei) 所寫
回應 wan61040 (wan) 所寫
台灣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2005 年 12 月 26 號,至今已經4年多,想到蘇建和案,台灣司法審判品質有待改進,有誰敢保證,44條人命,沒有任何誤判。


非常低的機率中縱使有˙只能說是悲劇

還是你不同意悲劇而質疑三審過程中所有檢調˙法官專業能力?(他會誤判)

若質疑˙

案兄臺說法來猜臆-------應廢除檢調司法???


[廢除]檢調司法後------就不會有誤判的悲劇同時也俯合世界潮流˙不會成笑柄???

我的看法這叫削頭便冠˙因噎廢食

[自由是用血贏來的]----有的人拋了頭顱洒了血˙有的人幸運檢了成果=====合理嗎˙公平嗎


案兄臺說法來猜臆-------只要廢了自由˙就不會死人
😞


有啦
檢調司法有改進的方法
總統說過
刑求時,不能抽菸--->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了
天祐台灣

忙(puredzi)

2010/03/12 23: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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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459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讚成廢除死刑,並協助偷渡對岸😇
我繳稅是為了給國家揮霍

曉雨(m6driver)

2010/03/12 23: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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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549 IP 239.18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廢死刑~~~~~~~等沒啥人犯罪再說!!

建議比照軍法!!強姦,結夥搶劫.......等~~~都唯一死刑!!

斬草要除根!!免得亂源一堆!!😝😝












IsS(isaacdds)

2010/03/13 00:39:22

發文

#1908836 IP 90.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各位有興趣去翻翻以前的舊新聞

看看有多少件案件是假釋出獄後又再犯的

我印像中好像是以強暴性侵及煙毒類居多

如果被放出來造成另一個人的傷害

誰能去做補償~如何去做補償

我想就算是十個王清瘋你來都不夠賠

還說那啥麼風涼話~關裡面的受刑犯所勞動得到的金錢

可以用來補償受害家屬

你真的以為受害家屬稀罕嗎

將心比心?比你個老xx

等你有親人生前受盡凌虐受害往生時

特別是要自己的子女受害~你再跳出來說要廢死刑啦

現在的你~好個王清瘋~講這個你不夠格啦

小弟覺得廢除死刑並無不可

但要除去有再犯的可能~比如斷雙手或雙腳

我想跟人犬團體說


人權是跟人講的~你跟畜生講人權~你確定牠聽的懂你講的😰

之前看過一個影片

有個煙毒犯精神錯亂~去跟獅子傳道~這是台灣的

後果大家應該想得到吧~應該不會有人想說那隻獅子還跟煙毒犯點頭吧😰

flycode(flycall)

2010/03/13 0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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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041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王清峰想要入地獄,那就當受害人就好了! 受害人被殘害時,就是在地獄。


已廢除死刑的國家:
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3680505
順序:國家、廢死刑年份、最後一次執行死刑年份

亞洲:
01. 澳大利亞、(1985)、(1967)
02. 柬埔寨、(1989)
03. 紐西蘭、(1989)、(1957)
04. 莫里斯、(1995)、(1987)
05. 尼泊爾、(1997)、(1979)
06. 喬治亞、(1997)、(1994)
07. 亞塞拜然、(1998)、(1993)
08. 東帝汶、(1999)
09. 土庫曼、(1999)
10. 亞美尼亞、(2003)
11. 不丹、(2004)、(1964)
12. 薩摩亞、(2004)
13. 塔吉克、(2005?)(不太確定?)
14. 菲律賓、(2006)、(1999)
15. 土耳其、(2006)、(1984)
16. 吉爾吉斯、(2007)
17. 烏茲別克、(2008)、(目前是 2005)
18. 馬紹爾群島
19. 所羅門群島
20. 吉里巴斯
21. 密克羅尼西亞
22. 帛琉
23. 吐瓦魯
24. 萬那杜
25. 紐埃


美洲:
81. 委內瑞拉、(1863)
82. 哥斯大黎加、(1877)
83. 厄瓜多、(1906)
84. 烏拉圭、(1907)
85. 哥倫比亞、(1910)、(1909)
86. 宏都拉斯、(1956)、(1940)
87. 多明尼加、(1966)
88. 尼加拉瓜、(1979)、(1930)
89. 海地、(1987)、(1972)
90. 巴拉圭、(1992)、(1928)
91. 加拿大、(1998)、(1962)
92. 墨西哥、(2005)、(1937)
93. 巴拿馬、(?)、(1903)
94. 阿根廷、(2008)


各國人民的命值多少錢? 可以從航空失事賠償金額推斷。

看起來已廢除死刑的國家,
在亞洲的部份,大概只有澳洲的人命比台灣人的命值錢,而澳洲的種族問題還是蠻嚴重的。
在美洲的部份,大概也只有加拿大的人命比台灣人的命值錢。

所以,大多是不尊重人權的國家才會廢除死刑,因為已有私刑可以把人給處死...

麋鹿專車(santa)

2010/03/13 02: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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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059 IP 244.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讚成開版大的鞭刑!好評奉上🙂
而且累犯要*2
(不過我猜受鞭刑後再犯的機率肯定很低)

小白兔(vook1234)

2010/03/13 07: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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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193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誰沒有憐憫之心,但是看用在什麼地方?
對這些重大殺人犯怎能以德報怨呢?
為什麼台灣社會治安越來越壞呢?
是我們法治教育不足?家庭教育不足?學校教育不足?
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社會治安就會越來越壞..
臺灣有2300萬人,好人佔多少?壞人佔多少?

我們為人父母者要好好省思,自己的子女是國家的資產還是負債?是國家的棟樑還是敗類?



粉體塗裝(ans21007)

2010/03/13 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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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212 IP 83.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贊成廢除死刑.......改用十大酷刑😰

十大酷刑,到底有多殘忍? 😵
所謂“亂世之下用重典”,以前中國古老的觀念,好像只有下重罰才能嚇阻犯罪的發生,所以每個朝代都會發展出令人瞠目結舌的終極酷刑,其中最為著名的就是“滿清十大酷刑”,也拍成電影,至於劇情可信度,還是需要經過考究之後才能成立!
到底中國歷史上有哪些著名的酷刑,又是怎麼執法呢?今天要來為大家介紹,真的光看就腿軟!


◎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裡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鍘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彿中國式的斷頭台。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鍘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能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


◎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不要以為這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另外常聽到的「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不過歷史上有一段記載,恐怕比大卸八塊還慘。

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


◎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在國外來說,多半是使用絞刑台,絞刑台的構造是在受刑人腳站的地方有個活門,等繩子套好,活門一開,受刑人就兩腳懸空。

不過這樣子處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為頸椎被拉斷了,因此不會死得太痛苦。三毛就是這樣自殺的,據說這樣子自殺,只需要13公分的空間就足夠把頸椎拉斷。不過,中國人就沒那麼人道了,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請君入甕

「請君入甕」這句成語也是從酷刑來的..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

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閹割

談酷刑,大概絕對不能不談閹割。而中國的歷史上,有關閹割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閹割的歷史非常久遠,有簡單的有複雜的。

簡單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強姦罪,人家就會幫你準備一塊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擱在上頭,然後一斧頭剁掉。

複雜的就像中國人,由於代代都要靠宦官來服伺后妃(以免皇帝戴綠帽子),所以閹割的歷史久遠。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

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

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這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柺杖。


◎插針

用插針當酷刑?沒錯,人身上有幾個地方,針插下去可是會哭爹喊娘的。插哪裡呢?插手指甲縫。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可會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試試看。

以前這招也是用來逼供的,不知道為什麼,特別喜歡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為女生的忍耐力比較差吧。不過也聽說女生耐痛的能力比男生強,生孩子那種痛都撐得過來,男生絕對沒辦法。

這種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筆記、小說裡面都有提過。而且現在還有人在用。


◎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對日抗戰時,日軍就常用這招,另外一些第三國家的游擊隊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聞報導在什麼地方又發現千人塚....

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


◎服毒

服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據說這是一種鳥,鳥的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裡,立成毒酒,飲之立斃。其次應該就是砒霜。這種毒藥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來毒老鼠,當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而且據說砒霜沒有什麼特別的氣味,長期少量加在飲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棍刑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

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另外紅樓夢裡,尤二娘「吞金」自殺,就是類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進去之後,也是穿破胃腸而死。

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滿清十大酷刑那部電影裡有)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淩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鋸割刑罰的慘像,千百年來在人們心中形成一種十分恐怖的陰影,使人畏懼震驚。


◎灌鉛

這種酷刑,就是用鉛或錫灌入受刑人的腸子裡,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梳洗

這裡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

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



參考資料
http://jinyong.ylib.com.tw/snowtalk/show.asp?no=24582&ch=history


kim(kim222)

2010/03/13 09:25:06

發文

#1909271 IP 251.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要有死刑才能遏止一些無法無天的人,只是個人認為要判處死刑,一定要非常謹慎(因怕會有刑求逼供)...

我的車(luway75)

2010/03/13 09:31:28

發文

#1909278 IP 83.7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ptimusprime (歐利安派克斯) 所寫
回應 luway75 (我的車) 所寫
聽說日據時代睡覺連門都不用關也沒事

現在我們早就都自己關在牢裡,到處都是鐵籠屋

還廢死刑,那不就連門都不敢出了嗎?


有沒有統計日據時代有多少冤獄?



其實也不是一定贊成死刑,如果像這些超重變態犯真能關到死,或是在牢裡又不用過的那麼爽
,盡快修法死刑跟無期假釋落差不要那麼大,或加上新加坡的鞭刑,那欲想犯案者才會怕吧
這些都沒做只會口口人權,那受害者的生命權誰管?

不然不想當流浪漢就去抓一個女的來先姦後殺,再姦再殺就好啦,獄中比外面還有人權,我們善良老百性不就每天提心吊膽

雖然不知冤獄有多少,但就現在因44名死刑犯枉死的就有71人,71人應該也要有人權吧 他家人呢(71x3=213)影響可是二百多人

就現今的法律已經都是以情、理、法,在判案,就像槍決幼稚園老師的人犯,在一二十年前也是同樣的手法
殺了一個人,當初因有悔過心只判了無期徒刑,誰知關十幾年就出來了,又再殺一個

降的法律已經很夠意思了吧,每每在講人權時,也要考慮一下我們現今的配套到底有沒有辦法克制這些殺人魔

吐司(mikess1234)

2010/03/13 10:39:04

發文

#1909399 IP 90.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建議廢除死刑
但建議廢除有期徒刑
以後犯罪就死刑跟鞭刑兩種就好
把罪犯關在監獄裡不但浪費我們的納稅錢,
而且還在獄中其他人又勾結在一起...
出獄結夥犯更大攤的...
所以建議以後都用鞭刑取代..
犯罪的人沒資格來要求人權..
憲法很明白的指出..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不懂得尊中別人的人沒資格來要求

小鴨子(lv1318)

2010/03/13 13:32:19

發文

#1909699 IP 189.5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oeline (小丑砲彈) 所寫
昨天看政論節目,現場Call in投票贊成廢除死刑的可能不到一成

我不但建議廢除死刑,甚至贊成廢除無期徒刑,通通不要關了,免的浪費納稅錢
一率改以宮刑或鞭刑伺候
強姦、性欽就宮刑
搶劫、殺人、小偷、打假球等就鞭刑,關一年就鞭12下換算,關10年就鞭120下,依此類推
如果犯人的體力不支,鞭沒完就掛了,那只好算他倒楣

對不起,上班壓力大,來這裡白痴一下

😀支持你!!

悲歌未徹(talktoyy1)

2010/03/13 14:09:00

發文

#1909772 IP 83.7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蘇建和一案, 歷任部長不簽, 是因為一開始的採證就出了大問題, 後續處理更是麻煩一堆, 即使找來了Dr.李, 也難平眾口

擁護廢死者, 為什麼不把熱情放在鑑識科學上面?

蘇案不是給你們拿來讚成廢死用的

是拿來要求取證之嚴謹度的
君子如響, 踩到尾巴也會響

mark.wei(mark86988786)

2010/03/13 14:26:32

發文

#1909807 IP 253.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要我殺人我辦不到} 好個義正嚴詞的亡清瘋部長˙我只能說這是你個人的理想˙



但是 {依法行政˙執行死刑} 是你的工作是你法務部長的義務˙也是法律附與的任務
置個人理想於法律之上˙還大放厥詞{要我殺人我辦不到}=======請問依法執行三審定讞這種
{正義伸張˙司法維護}是殺人嗎????????


非常遺憾˙馬政府怎麼是那麼 那麼 那麼 ---- 白目

敦聘一個 那麼 那麼 那麼 -----怠忽職守違法亂紀˙置個人理想於法律之上˙還大放厥詞{要我殺人我辦不到}自私又無知的部長

既然怠忽職守違憲又違法=======請自動繳回納稅人的錢˙在你這不適任的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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