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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168(peter8088)

2009/08/07 06:21:05

發文

#1270531 IP 242.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keysam (金貝貝) 所寫
真是一堆魔人,光評單方面說詞就可以叫他合解跟告他。
完全沒有想到筆錄是如何寫的。
安全距離保持多遠,80%完全不會寫上去,只會做個簡單的圖動向狀態,照幾張沒用的照片(車損部份)。
對法官來說是幾乎不採用的,看不出來事發當時狀況。
我想板大是騎車也不可能自己先拍照了,如果有先拍照,就可以看出當時的煞車痕,跟所有更明確的狀況了。
就算A車先撞B車,你再撞上去,台灣法律大多是看誰需賠的多。而不是一句他的責任你就沒事。
這些事大多私下和解比較多。不過建議板大驗傷單要準備好,車損狀況要開單出來。
最後你就求當初的筆錄對你有利比較多。只能說加油


有人受傷的話,警方基本上肇事圖就不會畫的很詳細了!
因為有受傷的一定會用過失傷害刑責去要求沒受傷的人賠償!
所以有些警察看完事故現場後會叫雙方和解,然後叫沒受傷的賠給有受傷...
刑事案件警方是會主動介入處理的!
送鑑定大概也是三分鐘之內就判定肇責比例!比警方處理更馬虎,態度更差!
不過法官大都依據鑑定委員會的裁決判決的!
所以說,出車禍只會算[b color="#800000"]衰[/color b]!

flycode(flycall)

2009/08/08 19:33:54

發文

#1274069 IP 75.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yleekimo (笨笨好男人) 所寫
看了那麼多人的回覆, 我對路權反而搞不清楚.😵
看了版主的圖,如果慢車道旁沒有機車道, 個人認為A車與C車的路權是一樣的.
與A車要不要右轉沒有關係. 如果有機車道, 現場也要顯示C車與A車的撞擊點是在機車道, A車才算侵犯C車路權.
也希望版主將來能Po一下結果,讓我解惑.

打個比方好了!
兩台車的路權相同,但左邊和你平行的車,沒打方向燈,突然插到你的前面煞車,
你煞車不及,當然就撞到他了!這樣還是後面的車要負責嗎?

以"車道"來判斷路權比較簡單,所以左轉彎侵入到對向車道的一定理虧!

樓主的案例是要右轉,肇事後可能還在同一車道,就沒有侵入對方車道可做路權判斷了!
但即使兩台車的路權相同,在法規同樣是依路權原則來延伸。
因為你是直行的車,並沒有轉彎偏向,
而抄到你前面的車則是偏向或轉彎的車。

flycode(flycall)

2009/08/08 19:55:26

發文

#1274108 IP 75.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ongtime11 (longtime)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我是本文的發問者. 我和A汽車和B車都是在外車道 同一道
不是你畫的內外車道唷...故我畫了一個還原圖

行人闖紅燈.不用講.穩不用賠.因為已經是紅燈了.行人就已經沒有路權行使了!.你還存在大車碰小車.大賠小.小車碰機車.小車賠的觀念阿.不要說闖紅燈.案例中.開版也沒有講那條外側道是機車專用道?或是機車專用道或是汽機共用道? 所以就以汽機共用道來討論.跟你講的行人闖紅燈.差那麼遠!找你的邏輯.行人不就是街頭霸王.不用管號誌的!


第一百零三條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時,不管紅綠燈,汽機車就是一定要讓他!
現在是絕對路權的時代了!行人是街頭霸王沒錯!
要自殺的人不要去跳樓,到馬上路讓汽車撞死家屬領的錢還比較多!😰


要自殺的人,也要挑一下地點啦!
行人必須在斑馬線/人行道上(行人路權)被汽車撞死,才能讓家屬領的錢較多啦!

若在快車道/高速公路上(汽車路權)自殺被撞,行人可是要付大部份的責任!
死了可能要用遺產賠,若沒被撞死還活著...都還要賠汽車損失~~

有一判例.行人闖紅燈在斑馬線上被撞.肇事車主的律師在法庭上提出行人意圖自殺行徑.在交通法規的行人絕對路權精神.主要是以行人在交通上是属於弱勢的一環相對有絕對路權!.縱然闖紅燈.任何機動車輛都必須在斑馬線上或是交叉路口減速慢行.這是立法精神.不過在現今判例上.不一定全然站的住腳.

想自殺的行人闖紅燈在斑馬線上被撞.肇事車主的律師在法庭上提出行人意圖自殺行徑,

如果能提出那個行人三不五時就要自殺的證據,
頂多只能讓肇事車主"刑事"的過失殺人/過失傷害判決無罪,不用緩刑或被關!
但"民事"賠償還是免不了!如果有保任意第三責任險,則可用保險理賠。

刑事判決無罪,不代表民事不用賠償。
而發生車禍若沒人受傷或死亡,大多也沒到刑事責任,不需要法官判有沒有"罪",
頂多是上法院判要怎麼賠而已!

Amanda(yuije)

2009/08/08 20:40:59

發文

#1274208 IP 246.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唉..真是禍不單行..><


唉~~
過去就算了, 大家都很關心你呢~~
身體還好嗎?


嗯嗯 謝謝大家的關心~~ 我現在就是腿黑青發紫到不行..
然後頭比較沒這麼暈了..
真是夜長夢多 每天起床就會想到這個事情..真是%&)%&*(

Amanda(yuije)

2009/08/08 20:42:23

發文

#1274213 IP 246.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eter8088 (YES168)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唉..真是禍不單行..><


已經發生了就不要想太多!
對方有打電話關心你嗎?
如果對方不聞不問,態度惡劣,賠償時就開個你滿意的價碼吧!
反正對方開雙B而且有保險公司撐腰你也不用擔心沒錢拿!
這樣想你的心裡應該會舒服些!



對方並沒有打電話問我有沒有好點...><
真是的..><

YES168(peter8088)

2009/08/12 03:38:20

發文

#1284658 IP 24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回應 peter8088 (YES168) 所寫
回應 yuije (Amanda) 所寫
唉..真是禍不單行..><


已經發生了就不要想太多!
對方有打電話關心你嗎?
如果對方不聞不問,態度惡劣,賠償時就開個你滿意的價碼吧!
反正對方開雙B而且有保險公司撐腰你也不用擔心沒錢拿!
這樣想你的心裡應該會舒服些!



對方並沒有打電話問我有沒有好點...><
真是的..><


警方的初步鑑定出來再PO出來讓大家看喔!
對方不聞不問真是很惡劣!
基本上這種人談和解時就開個你滿意的天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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