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 日有許多交通新制上路,U-CAR 將與用路人最相關的項目彙整出來,供讀者參考。其中最受注目的,即為先前造成民眾熱烈討論的「主要駕駛人制度」,而除此之外,究竟還有哪些用路人應該注意的規定呢?

交通部推動「汽車主要駕駛人制度」,民眾可自願登錄汽車實際主要駕駛人,可直接通知主要駕駛人停車費、通行費等催繳資訊,未來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罰單也將納入適用。
  1. 主要駕駛人制上路

由於汽車的車主和駕駛人不見得是同一人,許多開車族把車子登記在家人名下,或租用車輛欠國道通行費,催繳單卻寄給租賃車行,時有糾紛。交通部推動「汽車主要駕駛人制度」,民眾可自願登錄汽車實際主要駕駛人,可直接通知主要駕駛人停車費、通行費等催繳資訊,未來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罰單也將納入適用,讓主要駕駛人不會因漏接通知而權益受損。

  1. 機車駕照吊扣不能騎乘輕型機車

由於過去民眾只要持有汽車駕駛執照,就具備騎乘輕型機車的資格。在配合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民眾機車駕照遭吊扣或吊銷後,將同時取消騎乘輕型機車資格,

民眾機車駕照遭吊扣或吊銷後,即使擁有汽車駕駛執照,也將同時取消騎乘輕型機車資格。
  1. 駕照可用 2 年內相片

現行申辦駕照需檢附六個月內黑白或彩色照片,參照內政部《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駕駛可以使用最近 2 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1. 現役軍人可考領職業駕駛執照

由於考量職業駕照並非實際就是從事該職業,加上公教人員並無考領職業駕照執照限制,因此交通部刪除現役軍人不得考領職業駕駛執照規定。

廣  告
  1. 申請國際駕照簽證免填寫書表

由於第 3 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上線後,可透過電腦鍵入資料完成簽證記事作業,民眾申請國際駕照簽證業務,不須再填書表作業。

4 月 1 日起,民眾申請國際駕照簽證業務,不須再填書表作業。
  1. 民眾可自願放棄或改領較低等級駕照

4 月 1 日起汽車駕駛人可基於身體機能退化、身心障礙或個人因素,申請將駕照注銷,或是改領取其他較低等級之駕照,不過若受到吊扣駕照處分者,則需於吊扣期滿後,才可申請。

  1. 國際駕照超過 30 天,加收 150 元簽證費

現行外國旅客使用國際駕照,30 天內不需申請簽證,超過者則須至監理單位辦理國際駕照簽證,原先不用額外收取規費,但近年國際旅客遽增,交通部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自 4 月 1 日開始每筆收取 150 元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