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從 1 月 5 日開始,北部地區的雨幾乎沒停的一直下到 1 月 9 日,才終於撥雲見日。面對下雨的日子,對於以機車代步上下班的筆者,觀察到許多市區路段或橋段,因為路不平的關係使得水坑四處可見,甚至深度往往超過 1 公分以上。

而當車輛行經水坑時,因著水坑深度、車輛大小、時速快慢等差異,瞬間濺起的水花可能會影響一旁車輛的視線、甚至筆者 1 月 8 日騎車在福和橋上時,一旁公車以時速約 60 公里壓過水坑,濺起的水花高度瞬間打在安全帽護罩上,令筆者思考著這些隱藏於下雨天的行車危險,不論是車輛行經水坑放慢速度,或是提早察覺有車輛要快速駛過水坑而迴避,都是避免雨天發生意外的小細節。

且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有針對行經水坑不減速慢行,導致潑溼他人而開罰的罰則。本次也透過日本自動車聯盟 JAF 進行的一個簡單示範影片,來看看車輛壓過積水路段到底有多危險。

時速 40、20、10 公里行經水坑,對一旁行人的影響

JAF 選在一處擁有 1 公分深的積水路段,緊鄰 50 公分高的人行道,接著以一輛 Honda Fit 分別以時速 40 公里、20 公里、10 公里的速度開過去,並且透過身高 150 公分的女性從一旁走過,讓大家對水花的高度更有感受。

JAF 選在一處擁有 1 公分深的積水路段,緊鄰 50 公分高的人行道,接著以一輛 Honda Fit 分別以時速 40 公里、20 公里、10 公里的速度開過去,並且透過身高 150 公分的女性從一旁走過,讓大家對水花的高度更有感受。

首先當車輛以時速 40 公里壓過水坑時,從影片中可以看見,濺起水花的高度最高其實可以達到該名女子的腋下附近,且大部分的水花也都達到腰部附近的高度,使得腰部以下都被潑溼的狀況發生可能性很大。而 JAF 也表示,水花濺起的最遠範圍,其實涵蓋到人行道寬 2 公尺處。

首先當車輛以時速 40 公里壓過水坑時,從影片中可以看見,濺起水花的高度最高其實可以達到該名女子的腋下附近,且大部分的水花也都達到腰部附近的高度。

接著當車輛時速減低至 20 公里行駛過去,水花最高達到約膝蓋的部位,大部分的水花集中在小腿肚左右的位置。物體的動能正比於速度的二次方,所以當時速降低 2 分之 1,動能也減少了 4 分之 1,所以水量也減少了不少。

當車輛時速減低至 20 公里行駛過去,水花最高達到約膝蓋的部位,大部分的水花集中在小腿肚左右的位置。

最後 JAF 以時速 10 公里行駛過去,這時可以看到水花的高度就大約與人行道的 50 公分差不多高,不會將一旁行人給潑濕。而 JAF 也提到,隨著時速 10 公里為 40 公里的 4 分之 1,動能更僅有 16 分之 1,所以推測濺起的水花量為時速 40 公里狀態時的 16 分之 1。

JAF 以時速 10 公里行駛過去,這時可以看到水花的高度就大約與人行道的 50 公分差不多高,不會將一旁行人給潑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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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 40 公里駛過水坑,對來車的視線影響

接著,JAF 再進行一個狀況示範,也就是當車輛以時速 40 公里壓過積水路段時,水花對於時速同為 40 公里的對向車視線影響。而水花一開始潑灑至前擋風玻璃約一半的高度,但由於車輛在向前行駛,所以最後整個玻璃快速被這些水花給遮蔽使得視線變得相當模糊。

當車輛以時速 40 公里壓過積水路段時,水花對於時速同為 40 公里的對向車視線影響。而水花一開始潑灑至前擋風玻璃約一半的高度,但由於車輛在向前行駛,所以最後整個玻璃快速被這些水花給遮蔽使得視線變得相當模糊。

行經水坑減速慢行,看到他人經過盡早減速與迴避,以策安全

從上述這幾個非常簡單的實驗影片,車輛只是以時速 40 公里壓過積水路段,濺起的水花對於行人或者對向車的影響其實已經相當大。

更何況在臺灣不時會下起大雨,許多路段要不是積水深度更深,不然就是汽機車會以更高的速度行駛過去,對於壓過積水路段的車輛來說,不僅會使得水花影響到旁邊車輛的視線,危及用路人安全,且還有可能會發生水飄現象,進而釀成意外。此外,機車前後輪加起來也才兩個手掌大的接觸面積,壓過水坑時輪胎與地面的摩擦力剩下多少,可想而知。

在臺灣不時會下起大雨,許多路段要不是積水深度更深,不然就是汽機車會以更高的速度行駛過去,對於壓過積水路段的車輛來說,不僅會使得水花影響到旁邊車輛的視線,危及用路人安全,且還有可能會發生水飄現象,進而釀成意外。(圖片取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因此希望所有用路人在下雨天看見路上有水坑時,都務必特別留意,切勿以太快的速度行經過去,或者看到有車輛要開過水坑時,特別像是騎車的朋友們,盡可能減速慢行或者及早迴避,才不會被無法預期的水花給嚇到,而慌了手腳釀成摔車等等的事故。當然,若真的在開車或騎車時,遇到水花濺起而遮蔽視線,保持鎮定切勿急煞或亂打方向盤、龍頭,都是保障雨天行車安全的重要關鍵。

最後也藉此機會再次提醒用車族,檢查胎紋深度依舊是亙古不變的重要行前作業。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4 條

另外補充給網友們,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4 條第 1 項第 6 款,有提到「行經泥濘或積水路段,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得處 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雖然此罰則與影響他人行車視線無關,且過去也有警察表示,實務上很少以此規定進行開罰,然而為了自己與他人雨天用路安全,還是要再次提醒大家減速慢行。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4 條第 1 項第 6 款,有提到「行經泥濘或積水路段,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得處 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