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民眾提出「車商(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對車輛缺陷負責」的「檸檬車議題」,在不到 1 個月的時間,於 8 月 18 日達成第 3 階段附議人數 5,000 人之門檻,而按照規定主管機關經濟部須於 10 月 18 日前進行回應。

民眾提出「車商(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對車輛缺陷負責」的「檸檬車議題」,在不到 1 個月的時間,於 8 月 18 日達成第 3 階段附議人數 5,000 人之門檻,而按照規定主管機關經濟部須於 10 月 18 日前進行回應。

雖距回應期限仍超過 1 個月,經濟部在 9 月 8 日便做出回應,表示已召開會議進行評估,此議題所涉「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後續將研擬修正草案並公開徵詢意見。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目前已規劃於 9 月 20 日召開工作坊,會議中將針對此議題作討論。

經濟部在 9 月 8 日回應,表示已召開會議進行評估,此議題所涉「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後續將研擬修正草案並公開徵詢意見。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目前已規劃於 9 月 20 日召開工作坊,會議中將針對此議題作討論。

什麼是「檸檬車」?

一輛車出廠交車後,卻三不五時出現大大小小的問題,明明是新車,花費心力照料、回廠維修卻還是無法根除或再有其他問題生出,就稱之為「檸檬車」;在美國就訂定有檸檬法,要求車商對這些檸檬車負責。至於臺灣部分,早在 2010 年,消基會便有意推檸檬車法,不過卻不了了之。直到民眾此次在提點子獲得 5,000 人附議,讓檸檬車議題再次獲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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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美國,延長車輛品質無虞的保證期、規定退車或更換條件

此次民眾於網路上提議,要求「車商(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對車輛缺陷負責」,並表示在美國各州檸檬法的具體規定大同小異,細節略有不同,但大部分州都規定了保證期為 12 至 24 個月,或 12,000 至 24,000 英里,缺陷必須在這段時間內出現。企業對自己產品的品質保證期由法律規定,而不是由企業自行規定。

美國各州檸檬法的具體規定大同小異,細節略有不同,但大部分州都規定了保證期為 12-24 個月或者 12,000-24,000 英里,缺陷必須在這段時間內出現,企業對自己產品的品質保證期由法律規定,而不是由企業自行規定。

在提議中,提議者對於授權消費者退車或更換條件如下:

  1. 1. 如果缺陷涉及製動、轉向燈方面的嚴重安全缺陷,車商只有 1 次維修機會。
  2. 2. 如果涉及安全方面的缺陷不被認為是嚴重缺陷,車商有 2 次維修機會。
  3. 3. 對於其他沒有涉及安全方面的缺陷,車商通常有 3-4 次維修機會。
  4. 4. 汽車在維修廠的維修時間在 1 年內總共加起來達到 30 天。

另外,提議中也有幾項建議:

  1. 保固期間的延長:車輛若在保固中非人為因素而有更換瑕疵零件甚至重大維修,車商需主動告知並延長該車保固期間,而非由車主來要求延長保固。
  2. 退款考慮行駛里程數:大多數州的檸檬法規定,在退款時要考慮到車輛的使用情況。通常情況下,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在退還的購車款中打一些折扣。
  3. 檸檬車的收回與再次出售:車企收回的檸檬車在整修之後還會再次出售,但是根據檸檬法的規定,再次出售車窗上必須貼有「檸檬標誌」,文件上也必須註明是「檸檬法回購車(Lemon Law Buyback)」,出售的檸檬車至少要有 1 年的保質期,依然受到檸檬法的保護。
買新車如果最後問題與花費的心思卻比二手車來的辛苦,那不僅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受損,也可能打擊國內汽車產業的發展。

檸檬車議題後續如何發展

所以究竟臺灣的檸檬法將會如何推動,以保障消費者購買新車的權益,畢竟大家買新車,如果最後問題與花費的心思卻比二手車來的辛苦,那不僅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受損,也可能打擊國內汽車產業的發展。關於檸檬車議題的後續推動規劃,端看 9 月 20 日工作坊的初步討論結果,U-CAR 也將持續追蹤。